用户讨论:Manchiu/Archive5

Chinuan12623在话题“228编辑请求”中的最新留言:6年前

关于123Aristotle维基百科:用户查核请求

1、维基百科不是允许自由编辑吗?
2、新增可靠参考文献,维基百科用户是否可以移除关注度模板?
3、维基百科不是倡导言论自由、编辑自由吗?
4、请问,多个维基百科用户是否可以编辑同一词条?
5、你从那里可以断定他们是傀儡?
6、维基百科严厉打击傀儡行为,但请你不要随便扣帽子;
7、这些账号有没有刻意破坏词条的基本内容,维基百科每天有不计其数的词条被刻意破坏,这才是我们所不能容忍的。
--User:123Aristotle(留言)

关于夷洲的解除保护问题 3

不是吧,就凭他一句没有看过就可以做保护或要求提页码?请问你如何确认他有看过?是不是也要提出看过的证明?书与章节早就给了,如过有疑问,也该先用留言的方式或讨论的方式,而不是先保护或删除,自己无法做到的事请问如何要求别人做到?—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1.162.66.98对话贡献)于2017年8月1日加入。

Manchiu谢谢你信我,不全信这IP的话[1]。我是会查出处是否为真的人,如今天这件案例[2]。--Outlookxp留言2017年9月27日 (三) 07:06 (UTC)回复
维基上常碰这类事,不过好在有些骗不过我[3]。--Outlookxp留言2017年10月24日 (二) 06:29 (UTC)回复

关于夷洲的解除保护问题 2

不是吧,解除保护的请求里写的很清楚,另外,可以提出还要页码这种规定出自何处?一本书本来就可能有不同版本,页码自然会不同,如果管理员不清楚或没有知识或不经查证就想进行保护或删除,至少也要能提出反证,不然是完全不具备执行管理员业务的能力…
相信不相信也需要提出事证,不能一厢情愿或滥用职权的…—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118.167.164.243对话贡献)于2017年7月31日加入。

无题

你好,请问条目何懿德有什么问题吗?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203.218.148.210对话贡献)于2017年7月23日加入。

关于夷洲的解除保护问题

你好,请问关于夷洲条目,为何同意目前保护?可否提出说明或证明?谢谢!因为根据事实很明显是管理员的个人看法与误知而导致目前的保护,我已于提出解除保护中完整论述与提证了。—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118.167.164.243对话贡献)于2017年7月28日加入。

您创建的条目慈诚罗珠堪布可能侵犯版权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慈诚罗珠堪布”被认为与他人的文字雷同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版权常见问题解答何为侵犯著作权,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请不要修改疑似侵权页面,或再重复创建相同内容的页面,版权验证皆因维基百科十分重视版权。请前往问题页面了解情况。您亦可以与提出检查的维基人进行沟通。维基百科只能接受公有领域或兼容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3.0协议的内容,若要继续保留该内容在维基百科,您可:

  • 捐献版权 —— 适用于内容原创者或版权持有者;
  • 请求版权许可 —— 适用于复制他人文字,且希望继续使用者;
  • 重写 —— 用您自己撰写的文字重新建立该条目;
  • 申诉 —— 这也许只是个误会。

谢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 · IRC聊天频道 · 版权常见问题解答 · 何为侵犯著作权 --Hs2hard留言2017年7月25日 (二) 09:28 (UTC)已经捐献版权,请查阅。 已重新编辑,但仍无法发布,提示被广告拦截,请问应该重新撰写提交还是从删除条目撤销重新编辑?还是有其他途经编辑处理?回复

special:diff/17219749

您好,Istcol。我想问问您,执行此编辑的目的为何。期待您的答复。--Stang 2016年3月18日 (五) 13:23 (UTC)回复

@Stang不要再于被封禁的用户页加入{{usernameblocked}}。如果需要通知的话,使用{{subst:uw-ublock}}在他们的对话页告知(请记得和其他封禁通告模板一样,使用替换引用)。旧的模板很快会改为重定向,因此不对原有封禁理由造成影响。--Nbfreeh 2016年3月18日 (五) 13:28 (UTC)回复
好像那模板是讨论后删除的,所以我手动移走了。-Istcol留言2017年5月22日 (一) 18:50 (UTC)回复

夜猫

根据这笔纪录,请问你还原的理由是什么?当初被删除了,看不出哪里有需要被还原的理由,从这里讨论得知,截至当时2月27日为止所见最近一个版本而言,就是因为曲目列表,所以夜猫条目才被你删除。如今看到你还原,故有此一问。--114.46.245.73留言2016年3月20日 (日) 09:05 (UTC)回复

距今六载,木屑竹头之事委实殆忘矣。Ron 2016年3月25日 (五) 12:22 (UTC)

不好意思回退错了

[4]--No1lovesu留言2017年5月20日 (六) 12:18 (UTC)回复

:)-Istcol留言2017年5月21日 (日) 00:07 (UTC)回复

上海市

缠中说禅,词条,已完成授权,引用部分为本作者。 见条目编辑历史,在下一直是在正常编辑(增添可靠来源为脚注并扩充内容),对方却一直使用变动的IP在搞事,例如对方编辑的“上海支援中华人民共和国”显然是不合理的,上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所以陈述显然应该是:上海支援中国其他地区,而且来源也均是叙述的上海支援中国(除上海自己以外)的其他地区;对方以变动IP编辑战的方法显然目的不是改进条目。183.49.86.87留言2017年5月23日 (二) 07:17 (UTC)回复

对方(浮动IP用户)还存在跟踪在下编辑进行破坏的问题,例如应勇条目,对方声称“修复无来源的幻想臆测”,但在下编辑内容“中国国家二级大法官。现任中共中央候补委员”,均为有可靠来源支撑的事实内容[5][6]。所以,那个根本不是编辑战,而是对方在破坏条目。183.49.86.87留言2017年5月23日 (二) 08:11 (UTC)回复
上海支援全国,说的都是上海支援中国其他地方啊。。。纺织行业支援全国各地定点对口支援。。。都是说的这个。该来源原始来源是上海书店出版社出版的书籍《上海支援全国》[7]。上海支援中国其他地方来源很多很多,比如1949年之后“上海支援全国”的发展历程上海人的三线人生:150多万人曾支援全国三线建设,随便一搜一大堆来源,恕我直言,有的人并不是改进条目,就是对着条目挑刺,然后挑起编辑战,管理员又不可能每个领域知识都精通,于是,不友善的挑事者就很容易得逞,也就是阁下所言的“对人不对事”。183.49.86.87留言2017年5月24日 (三) 01:29 (UTC)回复

感念来源更新,让叙述变更有了实际依据

如标题,某人资料没更新就改叙述,谁知道是不是做梦梦到的。--101.13.194.245留言2017年5月23日 (二) 14:09 (UTC)回复

回复通告

  您好,Manchiu。您在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有新的留言或与您有关的消息。
此回复通告添加于2017年5月24日 (三) 01:29 (UTC),您可以通过移除{{Talkback}}随时移除本通知

延续之前在Wikipedia:当前的破坏提报后做出的后续追踪,另上海市可能需要全保护,Irc782疑似使用多个IP,暂时更改至你的版本。--O1lI0留言2017年5月24日 (三) 01:29 (UTC)回复

上海市条目,明显是对方浮动IP在破坏,你还帮着破坏,这是不可思议。183.49.86.87留言2017年5月24日 (三) 01:36 (UTC)回复
对于TW叙述的不友善感到遗憾,那不是原意。参考过相关账号与IP的编辑后合理怀疑互有关系,为避免保护失去意义暂时使用保护状态版本。善意推定的范围是很难控制的,但还是能感受到我被辱骂的事实。--O1lI0留言2017年5月24日 (三) 02:05 (UTC)回复
编辑应该是修缮条目,而不是去故意挑刺搞事,更不是随意怀疑别人。183.49.86.87留言2017年5月24日 (三) 02:07 (UTC)回复
回应上面主题段,全国、全国各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在使用的参考来源中看来无实质意义上的差异,修改上的坚持似乎不合理。反复看Wikipedia:傀儡账户的特点的内容,可能符合的点的点如:编辑相似的文章 两个账户发言时间点的对应关系 对某种理由的过度支援 相似的编辑风格 参与编辑战。符合的点太多,难以自我否定在随意怀疑。提醒,发言请注意EQ。--O1lI0留言2017年5月24日 (三) 02:28 (UTC)回复

再持续观察一阵

不参与相关条目编辑,有状况再回报。--O1lI0留言2017年5月24日 (三) 05:49 (UTC)回复

金牌雄鹰的编辑顺序,编辑速度,编辑时间,编辑动机可疑,列入观察。--O1lI0留言2017年5月27日 (六) 09:01 (UTC)回复
怀疑,因为持续观察两个IP段,113与183。及IP段编辑过的条目,参考金牌雄鹰的编辑历史,编辑时间和编辑动机,列入观察名单。IP在你对话页的出现时间跟金牌雄鹰也是错开的。其他如条目江泽民,183IP段中有几个IP编辑过--O1lI0留言2017年5月28日 (日) 01:23 (UTC)回复
113有新的动静在王岐山郭文贵(未要求处理,仅回报发现),意外因User talk:113.78.252.163注意到,可能还使用不同国家IP和使用一次的账号。在113.105.138.209/24讨论 · 贡献 · 日志封禁 · 过滤器 · 全域账号信息113.105.138.195 讨论 · 贡献 · 删除贡献 · 过滤器日志 · WHOIS · RBLs · http · 封禁链接 · 封禁日志确认编辑历史与Galaxyharrylion讨论 · 贡献 · 日志封禁 · 过滤器 · 全域账号信息编辑历史重叠。6月4日增加113.105.138.212 讨论 · 贡献 · 删除贡献 · 过滤器日志 · WHOIS · RBLs · http · 封禁链接 · 封禁日志黄菊,也是113.105.138.209/24讨论 · 贡献 · 日志封禁 · 过滤器 · 全域账号信息IP段,也是Galaxyharrylion讨论 · 贡献 · 日志封禁 · 过滤器 · 全域账号信息编辑过,113.105.138.209/24讨论 · 贡献 · 日志封禁 · 过滤器 · 全域账号信息IP段在条目内编辑的细部内容与Galaxyharrylion讨论 · 贡献 · 日志封禁 · 过滤器 · 全域账号信息一致。--O1lI0留言2017年6月2日 (五) 13:57 (UTC)回复
Template:Vandal113.77.161.16/24113.77.161.16 讨论 · 贡献 · 删除贡献 · 过滤器日志 · WHOIS · RBLs · http · 封禁链接 · 封禁日志在条目内编辑的细部内容与Galaxyharrylion讨论 · 贡献 · 日志封禁 · 过滤器 · 全域账号信息一致。Template:Vandal113.77.161.16/24编辑主题同样重叠。可能性增加。参考Galaxyharrylion讨论 · 贡献 · 日志封禁 · 过滤器 · 全域账号信息封禁主因及[编辑历史],Irc782讨论 · 贡献 · 日志封禁 · 过滤器 · 全域账号信息参与封禁主因的编辑战。参考IP段在条目内编辑的细部内容Irc782讨论 · 贡献 · 日志封禁 · 过滤器 · 全域账号信息一致现象。可能性也增加。--O1lI0留言2017年6月5日 (一) 13:39 (UTC)回复


邪教有南极的熊及1233 加入,列入观察。江泽民和上海有Clear Sky C 加入,列入观察。IP当作起点,监视相关页面当作线,侦测到的账号面一直在变大。--O1lI0留言2017年5月30日 (二) 08:49 (UTC)回复
参考这个页面,引用内文There are many possible signs of sock puppetry or other multiple account usage. But none of them are absolute proof sock puppetry is occurring.观察会持续,永远无法确认与证实。--O1lI0留言2017年5月30日 (二) 14:47 (UTC)回复

其他

Ray678123讨论 · 贡献 · 日志封禁 · 过滤器 · 全域账号信息1.175.215.67 讨论 · 贡献 · 删除贡献 · 过滤器日志 · WHOIS · RBLs · http · 封禁链接 · 封禁日志跟高中有关,IP段关联性低,内容关联性高。--O1lI0留言2017年6月1日 (四) 14:26 (UTC)回复

上海外来人口问题持续发起沟通但未获得理会请问该如何处理比较好?

PS:我是看在线管理员列表,想贴给更多管理员看这段内容。

很早以前就发布相关说明及讨论了,编辑摘要也是几乎每笔都记录和写下为什么要这样编辑的理由,但另外一方选择无视。可能是看到内容已经被消过去,讨论也被存档,所以完全置之不理。可能同样的状况在重演。--101.10.96.50留言2017年5月25日 (四) 17:28 (UTC)回复

谢谢您的回应,但状况已经重演了

因为做出蛮多修订的,看起来可能会很花时间,辛苦了.......,中间还被骚扰谩骂和被闹,速删什么的都来。--101.10.96.50留言2017年5月26日 (五) 07:05 (UTC)回复

我不觉得他愿意谈,看了这么多谩骂,只体会到原来维基一堆使用傀儡打编辑战的人,跟你一样有讲出实质意见的不多,既然他们想摆烂,那我也不想认真帮忙了,从那家伙的编辑来看根本不是要谈,而是拼命扰乱,如果你看了他在其他跟踪编辑,和其他用户页的言论没这个感觉,只能说你修养很好。我停了,因为我不想跟只会吵架谩骂又不针对主题谈论的烂货共事。--101.10.83.116留言2017年6月1日 (四) 05:05 (UTC)回复

上海的那些条目编辑

上海市条目,在下已经知悉双方立场,因此折中处理,应该没问题了。结合其他上海条目看,显然是有IP在进行降低条目质量的扰乱性编辑。黑暗雄鹰·给我留言·条目数量骤减8000+ 2017年5月26日 (五) 05:16 (UTC)回复

因为您跟踪编辑一事所以特地看了一下您跟踪到哪边,并且回应现况,您所提到熟悉上海内容的管理员Antigng认为我这边删去的内容属于原创研究的部分,不属于破坏,而且都有给予理由。而你们不管有没有关系的确是在拼命打编辑战把原创研究内容加回去。甚至也没有仔细思考或参与讨论是否纳些内容增减得宜,这边是还有新增其他资料内容的。最后申明近期只有参与上海外来人口的编辑,光是校阅和编辑,交互观看方针以及模板的使用就够花时间了,还要寻找各国语言版本的来源。--101.10.96.50留言2017年5月26日 (五) 05:40 (UTC)回复
这位IP大哥到处闹,连我这个折中处理的人和管理员都不放过[14],还说什么:可以建立一个“中国人在外国大便列表”的条目,见:讨论:上海治安事件列表黑暗雄鹰·给我留言·条目数量骤减8000+ 2017年5月26日 (五) 07:51 (UTC)回复
感谢您给他留话,希望他能停止吧。黑暗雄鹰·给我留言·条目数量骤减8000+ 2017年6月1日 (四) 03:41 (UTC)回复


吃一点消消气吧

  如果我刚才的编辑有造成您的困扰的话,我向您道歉,非常对不起,请原谅我的无知。-- Jpcomic(学生会会长)(巡查员与回退员)留言 2017年6月1日 (四) 16:47 (UTC)回复

关于用户Ss10305042

你好,并非我要找他麻烦,因为他们俩个编辑方式实在太像了,我曾经有在他的讨论页问他另外一个账号是不是他本人,一般人若遇到这种情况,一定会马上出来澄清,但他都不讲,而且他那个账号S00233已经没有再活跃了--Naturenice留言2017年6月3日 (六) 02:33 (UTC)回复

给您一个星章!

  管理员星章
幸苦您了,感谢您不断的清理破坏者,希望您能继续为维基百科做出您的贡献,加油!

祝编安。-- Jpcomic(学生会会长)(巡查员与回退员)留言 2017年6月3日 (六) 05:54 (UTC)回复

Re

请参考花级护卫舰之删除纪录。--Jru24留言2017年6月5日 (一) 13:53 (UTC)回复

休息一段时间

非常疲惫,观察条目暂停一段时间,静养3天到6月9日。IP段编辑可能产生变化,能确定IP段或者账号会反复在相关条目作类似编辑。有一个UNBLOCK邮件,Techyan要求Outlookxp 立刻去看后删除留言纪录。郭文贵有新账号编辑,可能是宣传连结,不能确认。--O1lI0留言2017年6月5日 (一) 20:48 (UTC)回复

O1lI0,该账号明显疑似非善意使用者的傀儡,5月16日左右开始编辑的,编辑不到50次[15],就要求速删聚会页面[16]。之后就于许多条页面开始和其他用户编辑战。其徒惹争议之余,至今未见该用户的实际贡献。黑暗雄鹰·给我留言·条目数量骤减8000+ 2017年6月6日 (二) 02:01 (UTC)回复

Re

那个用户实际上没有发生那种悲剧,只是他要表达自己已经离开维基百科了(原文系该用户使用傀儡在客栈所贴)。黑暗雄鹰·给我留言·条目数量骤减8000+ 2017年6月6日 (二) 01:56 (UTC)回复

抱歉晚回复了。总之他没有发生那种不幸,他有一个毛病,自导自演。戳: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记录/User:Labstore黑暗雄鹰·给我留言·请关注管理人员和资深用户的人身攻击行为 2017年6月19日 (一) 14:24 (UTC)回复
从您的关注,可见阁下的善意和仁爱,维基需要您这样有宽容心的管理员,谢谢您。那位用户真是,怎么劝都不听,只能是自作自受了。黑暗雄鹰·给我留言·请关注管理人员和资深用户的人身攻击行为

烦请协助

此一IP用户219.78.14.212不断在T.O.P.该条目添加明显错误讯息,多次警告无效现仍继续[17],烦请协助处理,感谢。--Joshua Zhan Talk ☎ 2017年6月7日 (三) 07:44 (UTC)回复

无标题留言

你好,我是积木影像制作有限公司萧雅全导演的同仁。过去,萧导演曾经将自己的简历提供给各介绍他的平台,如今,他想要自己建置属于他自己经历的维基,确遭受侵权的指责,让我们有些不知道如何是好。因为经历就是不可能创建、不可能不同,因此请求你撤销此检举。如需更进一步的佐证,请参考积木影像官网,并MAIL至[email protected]

RFA

阁下近来常积极参与站务及反破坏,未知阁下有没有兴趣成为用户查核员?--B dash留言2017年6月8日 (四) 13:22 (UTC)回复

监视清单IP编辑

172.98.148.229 讨论 · 贡献 · 删除贡献 · 过滤器日志 · WHOIS · RBLs · http · 封禁链接 · 封禁日志,参考圆明园 林则徐 (电影)。
219.134.11.42/16讨论 · 贡献 · 日志封禁 · 过滤器 · 全域账号信息,第一次出现,比对编辑,整理后回报。
今日后大休,半停用账号及发光萤幕设备相当长时间。--O1lI0留言2017年6月9日 (五) 02:05 (UTC)回复
1.范 219.134.11.42/16讨论 · 贡献 · 日志封禁 · 过滤器 · 全域账号信息183.49.86.214/16讨论 · 贡献 · 日志封禁 · 过滤器 · 全域账号信息Galaxyharrylion讨论 · 贡献 · 日志封禁 · 过滤器 · 全域账号信息
AB,Keyword:权 乌拉 范
cwek Acwek B Keyword:cwek反破坏 人身攻击 范
vote A:vote B Keyword: : 范 Jarl Sverre讨论 · 贡献 · 日志封禁 · 过滤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User:Chan.russell|石家庄小伙]]
封 A封 B封 C Keyword : 范
2.邪教 法轮功113.116.171.227/16讨论 · 贡献 · 日志封禁 · 过滤器 · 全域账号信息219.134.11.42/16讨论 · 贡献 · 日志封禁 · 过滤器 · 全域账号信息183.49.86.214/16讨论 · 贡献 · 日志封禁 · 过滤器 · 全域账号信息223.96.158.196 讨论 · 贡献 · 删除贡献 · 过滤器日志 · WHOIS · RBLs · http · 封禁链接 · 封禁日志
教 A 教 B 教 C 教D
Keyword: 法轮功 原创研究 回退蓄意的破坏,从邪教Link新IP段183.240.202.34/24讨论 · 贡献 · 日志封禁 · 过滤器 · 全域账号信息
Keyword: 上海/回退破坏 法轮功 中国大陆维基人QQ主群,群号:170258339,欢迎您的到来! 聚会Template:第二次国共内战,从QQ主群到第二次国共内战Link守望者爱孟讨论 · 贡献 · 日志封禁 · 过滤器 · 全域账号信息中华爱国阵线讨论 · 贡献 · 日志封禁 · 过滤器 · 全域账号信息
3.游蕙祯 Keyword:183.49.86.235/24讨论 · 贡献 · 日志封禁 · 过滤器 · 全域账号信息,香港政治
4.[[Category:上海外来人口罪案]],参考这个纪录,查阅日志纪录,参考本来就存在的分类“上海外来人口罪案”,都移除然后变成空分类是要干嘛? A本来就存在的分类“上海外来人口罪案”,都移除然后变成空分类是要干嘛? B本来就存在的分类“上海外来人口罪案”,都移除然后变成空分类是要干嘛? C本来就存在的分类“上海外来人口罪案”,都移除然后变成空分类是要干嘛? D,参考编辑状况 A编辑状况 BGalaxyharrylion讨论 · 贡献 · 日志封禁 · 过滤器 · 全域账号信息Gszq讨论 · 贡献 · 日志封禁 · 过滤器 · 全域账号信息知道本来就存在的分类比较高可能性,参考A 纪录 BGalaxyharrylion讨论 · 贡献 · 日志封禁 · 过滤器 · 全域账号信息有最高可能性。
5.占海特事件219.134.10.216/16讨论 · 贡献 · 日志封禁 · 过滤器 · 全域账号信息219.134.11.42/16讨论 · 贡献 · 日志封禁 · 过滤器 · 全域账号信息参考编辑历史Irc782讨论 · 贡献 · 日志封禁 · 过滤器 · 全域账号信息Galaxyharrylion讨论 · 贡献 · 日志封禁 · 过滤器 · 全域账号信息以及[编辑差异对照],参考[封锁日志]
6.其他上海条目,参考编辑历史及Category:上海外来人口罪案
7.江泽民及韩正,参考编辑历史 A 编辑历史 B及邪教
:胡锦涛及炉石传说,没有Link
8.黄菊,参考编辑历史中华爱国阵线编辑Irc782编辑Galaxyharrylion 编辑及邪教
9.IP对话页 编辑历史,113彼此相关
10上海城市精神,参考A参考B 参考C参考D,参考A到参考C没有编辑摘要。
相关IP编辑页面大部分都在监视清单。其他参考 A 其他参考 B 其他参考 C 其他参考 D 其他参考 E,由金牌雄鹰讨论 · 贡献 · 日志封禁 · 过滤器 · 全域账号信息整理,IP段编辑的Link条目,也可以Link参考BCDE内部分成员,部分成员被永久封禁。Q714182379讨论 · 贡献 · 日志封禁 · 过滤器 · 全域账号信息游戏维基规则。不再追踪IP段,牵涉账号数量太多。--O1lI0留言2017年6月9日 (五) 05:42 (UTC)回复

宣萱

继续给锁上吧,半保护可以了,持续到11月等结果,刚解除,继续开始  囧rz……--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7年6月10日 (六) 01:26 (UTC)回复

请郑重调查User:O1lI0诬陷

  请勿虚构资料来源,包括而不限于:

1. 虚构不存在的文献作为资料来源;
2. 知悉某文献并无提及某内容,仍然列出该文献作为该内容的资料来源;
3. 虚构或篡改文献原文作为引用的文字。

如果您继续此类行为,将会遭到封禁。--O1lI0留言2017年6月9日 (五) 01:47 (UTC)回复

User:O1lI0诬陷我虚构来源、窜改本文、屡次回退正当编辑,动辄威胁封禁。此关乎研究者清白,请调查此人说的具体是哪些虚构不存在的文献、虚构或窜改文献原文。我未作为引用的文字,而是作为参见的叙述(未打引号)。死则当作明白鬼,此等血口喷人则不受也。君上次所贴对我有启发,感念之。2017年6月10日启。Yume149留言2017年6月10日 (六) 04:16 (UTC)回复

我观察了Yume149这位老兄在日文维基、中文维基和英文维基讨论页的编辑历史,发现需要先让他知道如何在维基与人打交道。我教不了,所以就直接无条件回退看起来可疑的编辑了。--逆袭的天邪鬼留言2017年6月10日 (六) 16:30 (UTC)回复

请郑重调查User:No1lovesu侮辱维基人

User:Barter84-无理取闹+翻译高手+标签大侠+贼喊抓贼+自打嘴巴[8] User:Yume149-夸语言智障[9][10][11]

User:No1lovesu于其用户页面侮辱其他维基人,列名如《东林点将录》。维基非共产政审,而居心卑劣且口出污秽之语,动辄指认人为智障也,为贼也。有罪当审,无罪当赦。乃列名侮辱,此乃管理员所宜为耶?烦请同工协同调查。Yume149留言2017年6月10日 (六) 16:26 (UTC)回复

杰志体育会 页面

Hi, I am the editor of 杰志体育会 页面. My IP address is 123.203.130.77

持续出没的破坏者 Linyunpang = 58.177.47.31 = 183.178.145.149 = 138.19.168.53 = 1.64.156.132 = 124.217.189.192 are the same person.

长期恶意破坏, 屡次增加不实资料. 杰志体育会、南华足球队、东方足球队、港菁、香港超级联赛 页面.

持续出没的破坏者Linyunpang. 请ban the account forever.

关于移动编辑Special:diff/44666282

移动标题带有繁简混用的Template:凱蒂·佩芮单曲到繁体中文标题的Template:凱蒂·佩芮單曲,已经被User:Liangent-bot侦测到已经存在简体中文标题的Template:凯蒂·佩芮单曲,违反Wikipedia:繁简处理#条目标题规定(繁体中文标题与简体中文标题只能存在1个,不能同时存在),这应该从Template:Katy Perry songs移动到简体中文标题的Template:凯蒂·佩芮单曲并覆盖该重定向(即应该回退User:CBNWGBB的移动编辑Special:diff/41425699)--林勇智 2017年6月14日 (三) 09:45 (UTC)回复

关于Danny Tang的封禁一问

对于阁下出于善意原则将其封禁2天,我同意阁下的做法,亦对此决定没有任何异议。不过我有一问,如果2天后该用户依然进行破坏,我应该在我再次发出最后警告后而这用户继续破坏才再提报VIP或是应该即时提报VIP?谢谢。-- FrancoT 留言讨论 贡献 2017年6月15日 (四) 17:05 (UTC)回复

青岛公交320路线

您好,请将上述条目保护在编辑战之前的状态,而不是大幅删掉内容的状态,谢谢!——忱鸞留言? 2017年6月16日 (五) 13:23 (UTC)回复

求助

希望阁下能够将Wikipedia:优良条目/戴多禄二世中的「{{link-en|舊聖伯多祿大殿|Old St. Peter's Basilica|聖伯多祿大殿}}」转成「[[舊聖伯多祿大殿|聖伯多祿大殿]]」,旧圣伯多禄大殿条目已被创建,现时在首页的优良条目栏目正展示戴多禄二世。万分谢谢。-- FrancoT 留言讨论 贡献 2017年6月17日 (六) 16:29 (UTC)回复

RFA 2

阁下近来常积极参与站务,未知阁下有没有兴趣成为行政员?--B dash留言2017年6月18日 (日) 02:26 (UTC)回复

关于侵权处理

Special:diff/44813087,要是不合格,符合速删条件,就别移动了吧。--A2093064#Talk 2017年6月18日 (日) 07:50 (UTC)回复

118.150.107.234

我把封禁调整成了一个月,特来告知。看了他的贡献和被删贡献,一望而知一个月前后是同一种破坏,故应该是长期出没。 --砜中嘌呤的白磷萃取 打谱 2017年6月18日 (日) 11:51 (UTC)回复

对中国国民党的批评与争议

你回退的是Jessechi傀儡的心得。--Outlookxp留言2017年6月19日 (一) 01:31 (UTC)回复

西昌学院已经修改,内容主要参考该学校官网,已经标注参考来源。 重复内容已经修改。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Alanwaker对话贡献)于2017年06月22日 13:19 (UTC)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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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员星章
感谢解释方针[18]Outlookxp留言2017年6月21日 (三) 00:3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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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员星章
感谢阁下直言。费心了。 Zetifree (Talk) 2017年6月21日 (三) 02:32 (UTC)回复

协助移动

若可,可否协助将User:Willy1018/沙盒/繁星推荐移动至繁星推荐,并不留重新导向,以合并历史?-- Willy1018(留言) 2017年6月22日 (四) 02:47 (UTC)回复

未发现问题,谢谢。-- Willy1018(留言) 2017年6月22日 (四) 03:01 (UTC)回复

关于条目(义云高)

管理者你好,有关条目(义云高)在您锁定后,竟然有其他管理者利用其权限并受人指使的将更新的讯息全部删除,这种罔顾事实与新闻并掩盖现实事件的做法真是令人不敢相信,似乎维基已成为了某人的个人思想宣传站,有目的操弄与论的方向与事实,这完全背离了维基的精神,看了之前阁下的纪录发现阁下是个公正正义之士,因此希望阁下能针对此一不合理之事件有一个公正的处置,有劳阁下费心了,感谢您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114.36.206.82对话贡献)于2017年06月22日 10:22 (UTC)加入。

烦请执行"编辑请求",让条目更臻完善

本人在3-6月"二二八事件"讨论页遭Qqqyyy及分身Mapayna屡次人身攻击(二人已遭永封),而此二人皆为Barter84于对方用户页取暖邀来助阵。三天前本人提二个编修讨论,复提"编辑请求"[19][20], 除Barter84一再以离题、空泛之诉来无理反对,虽提案有Chinuan12623、Matt Smith、Ebay5678认同支持修编,也请Barter84可提修版本,但他就是坚持"一字不能动,没有必要修改"。维基条目是共有的,不能为一人所把持。烦请阁下妥观此二段论述,执行"编辑请求",让条目更臻完善。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6月22日 (四) 10:36 (UTC) 回复

管理员Manchiu你好,Chinuan12623会使用不精确有问题的言词向管理员告状,像“而此二人皆为Barter84于对方用户页取暖邀来助阵”、“空泛之诉来无理反对”、“一人所把持”。Chinuan12623一直以来编辑争议不断,冲突很多。之前Chinuan12623在二二八事件条目的编辑被敝人挂上问题模板,要求提供可靠来源,但是却连遭Chinuan12623全部回退(详见红字编辑摘要)[21],正常的编辑会这样子吗?请管理员到二二八事件讨论页观看Chinuan12623亟欲修改引言的真实用意。--Barter84留言2017年6月22日 (四) 12:07 (UTC)回复
坦白说,Barter84在该二段编辑请求之讨论,已多次不实误导用户,对我个人造成影响,犹如先前Qqqyyy及分身Mapayna屡次对我之抹黑。烦请管理员拨冗观看双方对话即了解。若认同Chinuan12623、Matt Smith、Ebay5678之修编版本论述,请予完成"编辑请求"之编修执行。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6月22日 (四) 14:45 (UTC)回复
Chinuan12623会使用不精确有问题的言词向管理员告状,请管理员到二二八事件讨论页了解Chinuan12623亟欲修改引言的强烈动机与目的。--Barter84留言2017年6月22日 (四) 14:54 (UTC)回复

Re: 星章

阁下真是费心。一些不明所以的人Groupthink而已。您也看到了,当他们要“忽略一切规则”的时候是不会听得了道理的,不必大费口舌。--Zetifree (Talk) 2017年6月22日 (四) 16:47 (UTC)回复

维基有没有指导说多长时间不编辑才删?

translating 模板上说“长期闲置的非中文内容可能会被移除”,这“长期”怎么也得一个礼拜以上吧?正编辑着呢,就被删了,白编辑半天…… -- 铁塔·抵制日货联盟留言2017年6月23日 (五) 11:42 (UTC)回复

IP用户加入宣传性内容

如题,该IP用户又在遵理学校条目里加入宣传性内容,已发出最后警告。-- FrancoT 留言讨论 贡献 2017年6月26日 (一) 09:04 (UTC)回复

给您的星章!

  文明星章
欣赏您在当前的破坏讨论中努力维护文明讨论,协助调解。 Alvinz 2017年6月26日 (一) 13:05 (UTC)回复

请问是勇士迷吗?

实话实说被说破坏,不理解,上个版本更黑。 Jjdd1239留言2017年6月28日 (三) 14:11 (UTC)回复

新讨论

请参与Talk:1800年代。谢谢!Wetit🐷0 💬 2017年6月29日 (四) 11:47 (UTC)回复

邀请您参加第十五次动员令

  第十五次动员令邀请函
 
维基娘——第十五次动员令的吉祥物

亲爱的维基百科用户Manchiu/Archive5您好:

感谢您对维基百科的贡献。第十五次动员令正在2017年7月1日至9月3日期间举行,目的为提升中文维基百科的条目品质及数量,现诚邀阁下参与,共襄盛举。

详细动员事项请参见第十五次动员令主页,您也可以从动员令说明书中了解什么是动员令。参加动员令前,请先参考主页的报名指引(用户可在即日起报名)。

本次动员令分为大、中、小动员令三类。大动员令是可以在任何主题中贡献的动员令项目。中动员令的主题包括中国大陆行政区划音乐南营国家,而小动员令的主题则包括基础条目传统百科全书条目工程及应用技术文物遗产化学

希望各位收到本邀请函的维基人能将{{subst:动员令}}转贴到其他尚未收到本动员令的维基人讨论页上(或参考查询联系),如果您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响应本次动员令、积极建立新条目,也请帮忙散发动员令,因为能否将动员令传播出去,是历次动员令成败之关键,大家一起合力才能提升维基的服务、品质及数量!非常感谢您的参与!


此讯息是由大量讯息发送功能发送给您,您可以至这份名单中表达您对此讯息的偏好。


图片缺少版权标志满5天应当删除

这张图片应当删除而不是保留。--Wcam留言2017年6月30日 (五) 12:13 (UTC)回复

台铁相关页面连续破坏事件 - 2017年7月

您好,向您求助。台铁相关页面破坏事件还没终止,疑似106.1.73.224的第八个傀儡:111.252.207.160又出来作乱了,必须立即处理。打扰了,祝编安。---TimChen留言2017年7月1日 (六) 00:37 (UTC)回复

感谢处理。---TimChen留言2017年7月1日 (六) 01:26 (UTC)回复

第9个傀儡

您好,小弟又来打扰您了。疑似106.1.73.224的第9个傀儡:111.252.222.140,开始出没作怪了。  囧rz……TimChen留言2017年7月8日 (六) 00:28 (UTC)回复

虽然没有明显的破坏,但是他对条目所做的贡献仍破坏阅读品质。操纵傀儡就是有问题!TimChen留言2017年7月8日 (六) 03:24 (UTC)回复
请注意111.252.222.140的贡献,从傍晚开始,他的破坏模式又进化了,开始乱改连结的颜色、副名称等,甚至把中央号志站枋野车站的连结修改为废站样式。亟待解决---想不通为何有人憎恨某些特定车站到一个地步的TimChen留言2017年7月8日 (六) 11:23 (UTC)回复
这是应该的(其实灰色也代表尚未兴建、启用之意)。感谢您在百忙中抽空解决问题---TimChen留言2017年7月8日 (六) 13:15 (UTC)回复

第10个傀儡

您好,小弟又来打扰您了......。疑似106.1.73.224的第10个傀儡:111.252.200.55,开始出没作怪了。这已是家常便饭了  囧rz……TimChen留言2017年7月15日 (六) 03:26 (UTC)回复

他还完全改写了桃园市,改写成全都是不实内容的条目。TimChen留言2017年7月15日 (六) 04:21 (UTC)回复
没有关系,小弟也知道您很忙,毕竟您是管理员。反正我假日也很闲,在家多点事情做[开玩笑的]哈哈。感谢您的援助。TimChen留言2017年7月16日 (日) 13:05 (UTC)回复

第13个傀儡

您好,小弟又匆匆的跑来打扰您了......。您上次封禁的第13个傀儡:111.252.212.151,解封后竟又开始作怪了。请求解决......TimChen留言2017年7月15日 (六) 03:26 (UTC) 2017年7月23日 (日)回复

感谢处理~TimChen留言2017年7月23日 (日) 01:23 (UTC)回复

第14、15个傀儡

您好,小弟又来打扰您了......。疑似106.1.73.224的第14个傀儡:111.252.206.186,正在进行破坏,还创建更多的破坏性草稿。恳请您处理......TimChen台铁页面破坏纪录处2017年7月28日 (五) 10:26 (UTC)回复

您好,小弟又跑来来打扰您了(累......)。疑似106.1.73.224的第15个傀儡:111.252.196.31,正在进行破坏。恳请您处理......TimChen(详情请见台铁页面破坏纪录处2017年7月29日 (六) 03:40 (UTC)回复

第16个傀儡

您好,小弟又来打扰您了......。疑似106.1.73.224的第16个傀儡:111.252.201.162,正在进行破坏、加入不实内容,警告后无效。不断创建疑似“剪贴移动”条目。恳请您处理......TimChen台铁页面破坏纪录处2017年7月30日 (日) 07:14 (UTC)回复

关于7/3 维基百科:特色条目/存档

由于三国于7/2当选,能帮忙更新7/3特色条目为 {{維基百科:特色條目/三國}} 吗?-,谢谢- Jason 22  对话页  贡献  2017年7月2日 (日) 05:04 (UTC)回复

美奈移动至美奈坊的操作有些问题

这种移动方式,使得两个条目的编辑历史按时间顺序合并了,反而使人在查阅历史版本时容易产生疑惑,两条相邻的历史版本可能分别来自美奈和美奈坊,内容却千差万别。个人建议删去原有的美奈坊,再将美奈移动至美奈坊比较合适。--大南国史馆从九品笔帖式留言2017年7月2日 (日) 05:51 (UTC)回复

警告你!

你换个用户名称还是没用,因为你依旧是穷凶极恶的五毛管理员!--223.136.9.217留言2017年7月3日 (一) 14:35 (UTC)回复

Re: GA展示

改成了这样。看看会不会好些。原页面已被全保护以防编辑。

 

1159年教宗选举阿德里安四世离世后3天举行,这一次选举是自1130年教宗选举以来枢机团再次分裂成两个阵营并各自选出1位教宗。大部分枢机选出锡耶纳的罗兰度枢机为教宗亚历山大三世,然而有少部分枢机拒绝承认亚历山大三世并自行选出奥塔维亚诺·德·蒙蒂塞利枢机为维克托四世。这次选出2位教宗的选举令教会分裂至1178年。

枢机团内部对圣座对外政策的持续分歧造成这次教会分裂。12世纪的教宗国神圣罗马帝国诺曼人西西里王国两个欧洲势力的缓冲国加里斯都二世于1122年签署沃尔姆斯宗教协定后,圣座跟神圣罗马帝国结成联盟而没有选择西西里王国为盟友。然而,神圣罗马帝国皇帝腓特烈一世没有履行《康斯坦丁条约》中须协助圣座恢复在罗马管治权的义务,圣座跟神圣罗马帝国因而脱离盟友关系。阿德里安四世继而决定与西西里国王古列尔莫一世和解而签订《贝内文托条约》。签订《贝内文托条约》后圣座与腓特烈一世的关系日益紧张。圣座对外政策的态度转变令枢机团分裂成支持和反对新政策两个派系,而直至阿德里安四世离世时枢机团仍没有达成共识。

这次选举同时带来重大法律意义。在这次选举举行前,枢机选举人须一致支持某人成为新教宗,而这个规定会令枢机团在出现分歧时未能选出新教宗。为免枢机团将来出现分歧,1179年召开的第三次拉特朗大公会议同意颁布法令《必须避免冲突》,当中规定新教宗人选得到三分之二参与选举的枢机的支持后即可当选成为新教宗。

-- FrancoT 留言讨论 贡献 2017年7月3日 (一) 15:35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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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员星章
感谢阁下处理破坏封禁的效率迅速! FrancoT 留言讨论 贡献 2017年7月6日 (四) 05:25 (UTC)回复

无题

你好,我在维基百科上发现某条目出现死亡恐吓,我应该提请监督/修订版本删除?-- FrancoT 留言讨论 贡献 2017年7月7日 (五) 15:57 (UTC)回复

给您一个星章!

  管理员星章
感谢您的授权! Tsuijing留言2017年7月9日 (日) 09:51 (UTC)回复

我现在不敢回退124.11.188.61的破坏,请阁下回退

因为回退就是3RR南极熊 吃企鹅 吃冰块 2017年7月10日 (一) 09:41 (UTC)回复

宣萱

又开始车轮战了,实在  囧rz……--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7年7月15日 (六) 06:03 (UTC)回复

Re: 致新巡查豁免者

你好,看到社区赠与的“巡查豁免者”的资格,我很开心,这是社区对我的肯定。但是我有点问题想打扰请教一下,这个“autoreviewer”的标志是应该先自行放置,该权限才会生效吗?还是已经直接生效了呢? ——Gundamfire留言2017年7月17日 (一) 01:03 (UTC)回复

谢谢,那我就放心了XD ——Gundamfire留言2017年7月17日 (一) 01:31 (UTC)回复

File:14544097562879.jpg

CSD F6得放5天,我觉得F1会更好,不过删了就算了吧。--A2093064#Talk 2017年7月19日 (三) 06:58 (UTC)回复

Re: 60M线

不必,阁下看一眼确定“有效介绍”(直接、详细的介绍),并通知在下或存废讨论留言即可,相信阁下的判断。--Zetifree (Talk) 2017年7月19日 (三) 16:46 (UTC)回复

您好, 请帮我确认这个存废讨论是否可以以"无共识保留"处理

Manchiu管理员您好:

有一个存废讨论“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7/06/07/注意力不足过动症的症状与管理”,想请您协助确认及处理

此存废讨论,目前有一人建议合并到注意力不足过动症,一人建议保留,我留了一些意见,目前看来是没有共识,从提出日6/7到现在,也已超过五个星期,因此

  1. 请请您确认此存废讨论的情形,是否符合可以"无共识保留"的条件?
  2. 若此存废讨论符合无共识保留的条件,是否可以请您以管理员的身份,将此存废讨论以"无共识保留"处理并关闭存废讨论?

若是不行或是您有其他的考量,也请告知我,也让我知道您的考量以及您认为不合适的原因,谢谢

祝编安 --Wolfch (留言) 欢迎参与今年的动员令 2017年7月20日 (四) 00:16 (UTC)回复

谢谢您处理这个存废讨论^__^--Wolfch (留言) 欢迎参与今年的动员令 2017年7月20日 (四) 00:49 (UTC)回复

赌霸 (电视剧)

已用自己的文字重打,谢谢--Miruwongyik留言2017年7月21日 (五) 00:58 (UTC)回复

铁路草稿

在您封禁111.252.212.151 前他有创建了这个枋山车站的草稿 我仔细的看了一下 内容除了首段与现有条目有异外 其他的内容皆与枋山车站相同要怎么处理?Lily135留言2017年7月21日 (五) 09:26 (UTC)回复

对了 Wikipedia:申请解除权限 的这个 A大提报了新的用户 可不可以帮忙处理一下?Lily135留言2017年7月21日 (五) 09:45 (UTC)回复

那先前的傀儡创建的草稿:中央隧道草稿:南回线草稿:纵贯线南段也能比照办理吗?也是“内容除了细节与现有条目有异外,其他的内容皆与原条目相同。”--TimChen留言2017年7月23日 (日) 01:31 (UTC)回复

抱歉

不小心移回来了,抱歉请你协助。--Zest 2017年7月21日 (五) 17:14 (UTC)回复

阻容吸收器

@WingT.A_Shirakawa 2012年7月8日建立时,即已侵权 special:diff/45320749(2008、2009)。另外,2008来源,有一个推荐日期为2016年,但是非2008年建立。--111.250.20.134留言2017年7月23日 (日) 16:25 (UTC)回复

感谢DYK

很感谢你的推荐!不过这一篇实在问心有愧,因为我俄文水平实在很差,俄文维基内容基本上是依靠在线翻译工具翻译成英语再来编写的。总觉得这样子不大好…… ——Gundamfire留言2017年7月24日 (一) 01:26 (UTC)回复

Dragoon17cc

您好,感谢您处理Dragoon17cc滥用傀儡。User:CarroitisshitandgrossUser:Thiscityiswarmandfullofnoob亦很可能是Dragoon17cc的傀儡,详见WP:VIPWP:RFCU,特此知会,谢谢!--胡萝卜 热烈庆祝化学成为动员令主题 2017年7月29日 (六) 15:24 (UTC)回复

感谢!--胡萝卜 热烈庆祝化学成为动员令主题 2017年7月29日 (六) 18:42 (UTC)回复

您好。Special:Diff/45539378:“  已确认:Dragoon17cc、Alphabravocharlie”。--胡萝卜 热烈庆祝化学成为动员令主题 2017年8月6日 (日) 05:00 (UTC)回复

巡查

请问为什么我的申请被拒绝?讨论没有结论。请在我的讨论页解释。谢谢。--AndyAndyAndyAlbert留言2017年7月31日 (一) 10:16 (UTC)回复

蔡若莲

我请求的是半保护,为什么你把它全保护呢?编辑战起源是有IP和新用户(123.203.43.58User:Garylam618 )无故删去内容,例如他们删去蔡若莲的出身和中学学历,又删去立法会选举涉违法行为内容。--QBear留言2017年7月31日 (一) 12:28 (UTC)回复

无题

special:Abusefilter/215 --砜中嘌呤的白磷萃取 打谱 2017年8月3日 (四) 16:57 (UTC)回复

台铁相关页面连续破坏事件 - 2017年8月

您好,小弟又来打扰您了......。疑似106.1.73.224的第18个傀儡:111.252.204.177,正在进行破坏、加入不实内容,警告后无效。恳请您处理......TimChen台铁页面破坏纪录处2017年8月5日 (六) 05:10 (UTC)回复

仿冒签名的傀儡

您好,小弟想请您注意在讨论页的签名。WP:111.252最近开始使用账号提出解除保护申请并仿冒您的签名,如:“千村狐兔”、“施敦玮免”(免与兔相似)等。小弟也会多加注意......TimChen 2017年8月15日 (二) 02:28 (UTC)回复

彰化县二林镇中正国民小学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彰化县二林镇中正国民小学”已被提出存废讨论正在讨论该页面的存废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编辑帮助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如果您想取回已删除页面的内容,您可以到存废复核请求处按格式提出请求,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删除指导存废复核请求IRC聊天频道--Nivekin请留言 2017年8月6日 (日) 05:50 (UTC)回复

您刚刚删除的Portal:Animals子页面

皆需移动到Portal:动物底下。--A2093064#Talk 2017年8月8日 (二) 01:54 (UTC)回复

好像只有Portal:Animals/Selected quote/Layout2需要恢复并移动。--A2093064#Talk

修订版本删除

您好,非常感谢您处理注意力不足过动症的症状与管理的修订版本删除请求。本人发现用户:It's gonna be awesome/ADHD management保留了此等侵权内容,请问该如何处理?谢谢!--胡萝卜 热烈庆祝化学成为动员令主题 2017年8月8日 (二) 07:49 (UTC)回复

岳云[22]、岳雷

你回退的侵权是Jesschi所为。--Outlookxp留言2017年8月10日 (四) 05:41 (UTC)回复

维基遭人持续破坏请求保护

蔡瑞雪维基 Snphyun9487留言2017年8月11日 (五) 12:01 (UTC)回复

穆紫荆

Manchiu 您好!我是刚刚上来一天的新手。很多地方摸不清楚。但是我想说明,我就是穆紫荆。我在编写的是我自己的页面。您所提供的页面是荷兰女作家池莲子做的。她有我的个人简介是因为她的刊物刊登了我的作品。所以我认为自己在这里并没有涉及侵权。我还需要做什么和怎么做请告知。对这里很不熟悉。深感复杂。求帮助。

提醒

有位用户在此的留言被过滤器挡住了。已修复。 --砜中嘌呤的白磷萃取 打谱 2017年8月12日 (六) 07:48 (UTC)回复

邀请你处理站务

WP:RRD有则新请求,希望阁下可处理。--巡查员AndyAndyAndyAlbert讨论页|签到2017年8月14日 (一) 07:26 (UTC)回复

登出预防

你好,我刚刚抄袭了你的js,不过登出预防失败,经我愚笨的检查,有一个未闭合的})special:diff/45687976,前来告知。--Zest 2017年8月15日 (二) 01:46 (UTC)回复

巡查豁免

其实不用到75,可信用户就可以了,75只是参考值。--小火车留言2017年8月15日 (二) 15:39 (UTC)回复

  也没什么好打的
我觉得那些在封禁期间,没有被当事人攻击、乃至于获得支持的人,是幸福的。至于那些被攻击的人,看来也只好自己吞了。-- 皇帝心态·被人利用·支持轮子·阻挡串联·强推站外封禁·滥权の管理员留言2017年8月17日 (四) 04:53 (UTC)回复

给您一个星章!

  好主意星章
送给第一个吃螃蟹和愿意从这摊烂泥潭提出最终解决的人。当然希望那位不要又在其他地方弄出乱子来又被吃瘪了。 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8月18日 (五) 02:18 (UTC)回复

:此件留言被留言者用户废科举删除。在此向遭误解的各当事方致歉。--废科举留言) 2017年8月19日 (六) 23:56 (UTC)--废科举留言2017年8月20日 (日) 13:48 (UTC)回复

香港专上教育

你好!

善意提醒:

君现在锁定的版本香港专上教育存在诽谤成分,建议修正至争议前的版本。

诽谤是一种明确表示或暗示的虚构事实,可能给个人、企业、产品、团体、政府或民族负面形象的“与事实不符”的宣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根据香港法例第21章的《诽谤条例》,任何人或机构透过书面文字或说话,发布恶意言论去损害另一人的声誉;或发布虚假消息,以求恶意中伤或诬蔑他人,即属诽谤。

君现在锁定的版本被新增多个没有参考来源成分,属胡言乱语,甚或贬损机构声誉,建议修正至争议前的版本。

例子:香港专业教育网委托香港大学民意研究计划在没有引用任何资料来源情况下指其为多个问卷调查排名(所以)认受性较低

香港理工大学被指,30年代到60年代为香港大学以外的最高教育学府,,在香港历史上多年为仅次于香港大学的最高学府,是香港三间设有医学院的大学的其中一间(只有港大中大有医学院)(为何理大一定比港太差?)

岭南大学被指与新亚崇基联合浸会同时期在香港创立,但拒绝合并,使大学更迟升格,是香港第二间以单独书院升格的香港地区的大学(为何岭大升格是迟?)

香港中文大学学者被指未达最高学府的香港大学以及当时第二学府理工学院要求的学者都会进入岭南浸会新亚崇基联合五间书院(知不知道谁是曾在新亚文商夜学院任教钱穆,相信不比港大学者差)

香港教育大学为香港历史上在香港大学以外最专门的教师训练学府(为何教大不比港太专门?)

谢谢!

--Howbunbun留言2017年8月18日 (五) 11:44 (UTC)回复

帮助

Wikipedia:申请解除权限有一个用户被封禁 提交解除全线已经有一段时间了 可不可以帮忙处理一下 看是否该去除权限?Lily135留言2017年8月18日 (五) 14:17 (UTC)回复

可以顺便处理 六个月没活动的用户吗? 麻烦您了!Lily135留言2017年8月18日 (五) 14:43 (UTC)回复
好吧先放着Lily135留言2017年8月18日 (五) 14:47 (UTC)回复

再次强烈抗议无视规则蛮横拒绝解除全保的官僚积弊。

南京大屠杀全保护理由已经消失。--废科举留言) 2017年8月19日 (六) 10:06 (UTC) 再次强烈抗议无视规则蛮横拒绝解除全保的官僚积弊。--废科举留言) 2017年8月19日 (六) 22:17 (UTC) 还有不解除全保理由的话烦请告知--废科举留言2017年8月21日 (一) 02:17 (UTC)回复

香港专上教育不宜选用编辑战期间的争议版本保护

保护版本应采纳发生编辑战前的第三方版本。Howbunbun讨论 | 贡献)和223.16.173.104讨论 | 贡献)于2017年8月13日至8月18日期间发生激烈编辑战,期间202.45.55.36讨论 | 贡献)、202.45.55.100讨论 | 贡献)、202.45.54.143讨论 | 贡献)的IP都是来自香港教育大学,多次回退及编辑摘要的留言都清楚显示是Howbunbun操作的,Howbunbun和223.16.173.104都是涉事者,不应回退到双方参与的编辑战版本,应选取编辑战发生前,非涉事者的版本进行保护。

敝人210.6与8月16日在香港专上教育的编辑有提供可靠来源[23],没有参与Howbunbun和223.16.173.104爆发编辑战的“参考总表”章节的编辑,但敝人不要求管理员阁下回退到敝人的版本,而是回退到不涉及编辑战的第三方版本,如103.17.72.126于8月11日有提供香港政府公告为可靠来源的编辑版本[24],没有223.16.173.104新增的内容,也不是Howbunbun及编辑IP的删改版本,除可以示公正,也避免助长有注册编辑登出后用IP编辑战。管理员回退到编辑战前,不涉及编辑战各方的争议版本也是有先例的。

Howbunbun因为涉及多次编辑战及妨碍他人编辑,管理员上月已对Howbunbun发出编辑战警告除权严正警告

敝人感谢管理员阁下选择全保护,管理员能够洞察有注册用户登出后用IP编辑战,这是敝人很欣赏的。不论是IP及注册用户,在条目编辑内容所应承担的责任是相同的,违规的处理也要不偏不倚。

最后,Z7504因为回退版本不是Howbubnun主张的版本,遭到Howbunbun提报到WP:当前的破坏WP:用户查核,Z7504没有编辑香港专上教育的相关条目,Z7504更不是Howbunbun宣称的傀儡。敝人相信Z7504在事件中是无辜的,只是回退到Howbunbun不喜欢的版本才受到牵连。谢谢 管理员阁下的关注。祝 编辑愉快!--210.6.10.188

强烈抗议无故删除国立台北大学大学之内容

您所删除之内容均有得到国立台北大学官方授权可任意上传至维基百科,本人是该校学生会新闻部干部,如果您对版权有一律请亲自致电本校学生事务处02-8674-1111 ,或者是上北大学生会粉丝团做确认,请您配合。

且您容忍成大之校友恶意修改北大之页面,有违维基中立之原则,强烈抗议。—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billy5316对话贡献)于2017年8月22日加入。

欢迎学生会编辑,但是请注意要可靠的来源,且严禁使用非自由版权,请确认您是使用自由版权,确认方式为请注明cc3.0授权方式。请要求将网页以cc3.0授权并明确标示于你们的学生会网页。要求学校将所有内容以cc3.0明确标示。——111.246.90.230留言2017年8月22日 (二) 10:14 (UTC)回复

那个wanna one

那个wanna one 的维基百科 都没有更改 不改 就请你不要锁住 他们拿了几个冠军了

360手机条目版权保护问题

原条目部分内容百度百科并没有版权,因为百度百科的内容也是摘自360手机官网所阐述的三个系列定位的。而且本人对原话的措辞有所更改,删去了某些带有主观色彩的词语。 360手机产品列表皆为本人从zol手机产品库中摘录,百度百科内容并不完全,谢谢。Mudian留言2017年8月21日 (一) 12:05 (UTC)Mudian回复

任何第三方在合理使用限度内转载本网站网页内容的,必须标明转载内容的出处、原作者、链接,并不得删除奇酷版权标志(如有),否则奇酷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摘自360手机官网) http://www.qiku.com/about/legal.html Mudian留言2017年8月21日 (一) 12:14 (UTC)Mudian回复

wanna.one一位添加

因为页面保护嘛,所以除了管理员都无法编辑 希望有时间添加一下一位 ps.170816 show champion(初一位) 170817 MCD 170818 音乐银行(网页) 170819音乐中心 170820人气歌谣

           补充:今天下午(?)又拿了个一位
           170822the show

Keli4574 2017年8月22日 (二) 11:59 (UTC)

缠中说禅

缠中说禅,词条,已完成授权,引用部分为本作者。—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user:缠禅加入的。

我想知道

我想知道为什么要删除我编辑的词条“云高高尔夫”?我只是想让国外客户搜索到我们公司的基本介绍而已 “linkinghill”

强烈热带风暴天鸽 (2017年)

请将强烈热带风暴天鸽 更改保护程度。因为发现开始编辑战。

Train Controller Brian Lee留言2017年8月21日 (一) 12:14 (UTC)Train Controller Brian Lee回复

Re:GFRIEND

呃……千村君真的不怕忙吗?如果忙的话真的不用哦?如果可以的话本小姐就说一说吧w

  • 标题的标点符号:(2014年:出道前)、(2015年:《Season of Glass》、《Flower Bud》)
  • 2015年一段的4个点列
  • 2016年一段的几行底线和1个点列
  • 2017年一段的1个底线和粗体(侧耳倾听是不需要的)
  • “公司提供候补团名另有”后面的半形冒号

参考版本有这个,那么麻烦千村君了w --미코토❀ϛ편지 쓰기✆ 2017年8月22日 (二) 10:53 (UTC)回复

还有一点(2015年的最后一行仍是点列,《LOVE WHISPER》仍是粗体,侧耳倾听还没删,2014年的标题仍有括号),不过基本上不用改了,千村君辛苦了w --미코토❀ϛ편지 쓰기✆ 2017年8月23日 (三) 11:32 (UTC)回复
舞台因下雨导致湿滑、2016年一段第4节的点列LOL --미코토❀ϛ편지 쓰기✆ 2017年8月25日 (五) 7:32 (UTC)

给您一只山羊!

 

咩——————!!

Keli4574 2017年8月24日 (四) 10:38 (UTC)

一杯茶送给您!

  在晚上又冷又累,人生无比灰暗的时候看到了阁下完成的EP……感谢。 Artoria2e5 讨论要完整回复请用ping 2017年8月26日 (六) 00:50 (UTC)回复

关于cite web模板

  互助客栈那边有几个人询问
最近这个改动好像会让{{cite web}}模板出现书名号,互助客栈那边有几个人提出询问,不知道可否协助处理。如果是我误会这个改动,那还请见谅。-- 皇帝心态·被人利用·支持轮子·阻挡串联·强推站外封禁·滥权の疯狂病气管理员留言2017年8月26日 (六) 08:18 (UTC)回复
@ManchiuKOKUYO已经提供不影响web的修改方案(不给web用quoted),请再次审阅两处EP。功能上用quoted目的还是在没有链接的时候看得出标题,所以也没必要web就是。
至于英文内容,或许需要考虑使用引号代替书名号了。——Artoria2e5 讨论要完整回复请用ping 2017年8月27日 (日) 01:11 (UTC)回复

关于G12的判定

您好,注意到您以G12删除了陈俊霖条目。而该条目既有广告宣传,也有语调负面。是否意味着只要有负面内容,就应当以G12?--Forward Xu ( 留言 / 贡献 ) 2017年8月28日 (一) 17:18 (UTC)回复

有关User:KIE Castiel删除查询

您好, 请问如何可以成功建立人物"KIE Castiel"此页面而不被删除, 因为未能找到被删除原因。麻烦请予指示, 感谢!

给您的星章!

  管理员星章
提出速删一分半就完成了,已解锁成为超速管理员 >< Zest 2017年9月1日 (五) 01:09 (UTC)回复

给您的星章!

  管理员星章
贡献有目共睹,有效率又迅速,阁下辛苦了。 Joshua Zhan Talk ☎ 2017年9月1日 (五) 02:04 (UTC)回复

CS1模块出了问题

如题,我回退了您对Module:Citation/CS1Module:Citation/CS1/Configuration的编辑。前者导致{{Cite book}}模板的chapter参数失效(见3467行,用户回报)。后者造成{{Cite news}}的标题加了半角引号(用户回报)。总之A2这个ep似乎还要再讨论讨论。cc @Artoria2e5 --砜中嘌呤的白磷萃取 打谱 2017年9月4日 (一) 01:14 (UTC)回复

给您一个星章!

  勤奋星章
+1s Cicku留言2017年9月4日 (一) 14:18 (UTC)回复

阁下已经被暂时封禁

 
由于阁下操作实在太快了,您已被暂时禁止使用星爆气流斩。在技能冷却后,我们依然欢迎您,快还要更快。帮我称十秒,请您通过邮件向管理员申诉,或在下方加入{{unblock|您的理由}}(若您尚可编辑您的对话页)--Zest 2017年9月5日 (二) 16:27 (UTC)回复

误封用户申诉

あの日见た花の名前を仆达はまだ知らない

用户并非小号。 特此申诉。 FindWaySociety-ykla留言2017年9月7日 (四) 09:19 (UTC)回复

已被封禁,无法申诉。

香港教育大学(更新)

请移除以下历史版本,行为由疑似210.6.10.XXX进行

理由:诽谤、人生攻击

(1)在报章来源未有指该两名学生是教大学生情况下,指香港教育大学(及有关人士)攻击蔡若莲女士

(2)有冒犯人生之言论

(目前 | 先前) 2017年9月9日 (六) 03:26‎ Wpcpey (对话 | 贡献)‎ . . (45,049 个字节) (+2,124)‎ . . (还原 | 感谢)

(目前 | 先前) 2017年9月8日 (五) 17:01‎ 124.244.78.252 (对话)‎ . . (42,925 个字节) (-109)‎ . . (→‎首段) (还原)

(目前 | 先前) 2017年9月8日 (五) 15:17‎ 1233 (对话 | 贡献)‎ . . (43,034 个字节) (+33)‎ . . (还原 | 感谢)

(目前 | 先前) 2017年9月8日 (五) 13:50‎ 219.76.15.1 (对话)‎ . . (43,001 个字节) (+1,000)‎ . . (内容扩充、增加来源 香港教育局强烈谴责香港教育大学攻击蔡若莲言行歹毒冷血。) (还原)

(目前 | 先前) 2017年9月7日 (四) 23:52‎ Manchiu (对话 | 贡献)‎ 小 . . (42,001 个字节) (-69)‎ . . (取消85.204.96.186(对话)的编辑;更改回Manchiu的最后一个版本) (还原 | 感谢)


[25] [26]

请依方针移除上述包含有关内容的历史版本。

(目前 | 先前) 2017年9月8日 (五) 17:01‎ 124.244.78.252 (对话)‎ . . (42,925 个字节) (-109)‎ . . (→‎首段) (还原) (目前 | 先前) 2017年9月8日 (五) 15:17‎ 1233 (对话 | 贡献)‎ . . (43,034 个字节) (+33)‎ . . (还原 | 感谢) (目前 | 先前) 2017年9月8日 (五) 13:50‎ 219.76.15.1 (对话)‎ . . (43,001 个字节) (+1,000)‎ . . (内容扩充、增加来源 香港教育局强烈谴责香港教育大学攻击蔡若莲言行歹毒冷血。) (还原)

本人重申,这三次编辑包含指控“香港教育局强烈谴责香港教育大学攻击蔡若莲言行歹毒冷血”提述,构成人生攻击和诽谤。

(1)诽谤教育局谴责香港教育大学攻击蔡若莲

(2)诽谤香港教育大学攻击蔡若莲

(3)诽谤香港教育大学言行歹毒冷血

(4)诽谤香港教育大学学生作出上行为、及人挌有问题

请依方针移除上述包含有关内容的历史版本。否则维基本身可能被提告,本人也可转交元维基。谢谢。

--Howbunbun留言2017年9月9日 (六) 09:45 (UTC)回复

关于东华三院黄笏南中学被破坏

那么,有什么办法可以把不中立段落改回来 Pigppp留言2017年9月9日 (六) 11:35 (UTC)回复

re: 可爱的JJ

这么可爱的用户不多了,我就假装没看见然后让他高兴一下吧。还有他肯定又换号了。--逆袭的天邪鬼留言2017年9月11日 (一) 10:47 (UTC)回复

延长半保护 报告老师!怪怪怪怪物!

您好。IP用户又开始破坏页面,不知是否可以直接半保护?Zenk0113留言2017年9月12日 (二) 02:49 (UTC)回复

感谢 Zenk0113留言2017年9月14日 (四) 23:24 (UTC)回复

关于硬封禁

您好,您收到这则通知,是因为我注意到了您对Special:用户贡献/203.198.184.241这位匿名用户的封禁,而我认为这笔封禁可能存在一些问题。

您在执行封禁时,采用了“硬封禁”的模式,即“禁止所有人士使用该地址登入或进行编辑,管理员及IP封禁例外用户除外”。根据方针,硬封禁适用于“对方持续建立新账号(或称为“即用即弃账号”)进行破坏的情况”。但是我并没有看到这种情况。请问您是否有其他我疏忽的证据,证明这一点呢?

--Antigng留言2017年9月12日 (二) 04:00 (UTC)回复

感谢指出。现在的问题是,User_talk:Soren_Bjerg可能受到该封禁的影响,您认为两者编辑倾向是否相关?如果不相关,我想可以授予IPBE权限。--Antigng留言2017年9月12日 (二) 11:19 (UTC)回复
多谢。封禁申诉已处理。另,祝编辑愉快。--Antigng留言2017年9月12日 (二) 13:50 (UTC)回复

Jsjsjs1111使用用户页对本人进行人身攻击

使用用户页对其他维基人进行人身攻击本身就是滥用用户页的行为,Jsjsjs1111称呼本人为“受迫害妄想症”已经构成人身攻击,2012年已有维基人因称呼他人“迫害妄想狂患者”而被封禁,身为管理员不去封禁施行人身攻击者,反而保护其页面来使人身攻击内容一直存在,是为不妥!--Shujenchang留言2017年9月14日 (四) 12:18 (UTC)回复

关于xx方格

那些都是我创的是用模板和模块连动将座标分类的条目,我建的时候确定有条目非o4了,但从模块16:00到现在系统不更新我也问过其他技术人员,要等系统读到。--Zest 2017年9月15日 (五) 13:19 (UTC)回复

编辑战进行中

国立彰化师范大学条目再度遭受有心人士破坏,请管理员回退至编辑战前版本并长期全保护。Cowky留言2017年9月17日 (日) 06:05 (UTC)回复

有关袁文杰页面被破坏

用户吴霆谦 [27]使用个人户口和此 IP 地址 [28] 胡乱修改袁文杰真实年龄(页面中已有注脚及佐证来源),并且加入缺乏理据的个人猜测(见 123.203.120.10),麻烦阁下帮忙处理,谢谢。 -- Iron Daruma留言2017年9月17日 (日) 09:05 (UTC)回复

@Manchiu 吴霆谦再次破坏袁文杰页面 [29] ,请阁下再次半保护。谢谢! -- Iron Daruma留言2017年9月25日 (一) 06:04 (UTC)回复
@Manchiu 吴霆谦仍继续破坏页面,劳烦阁下直接把他封禁(已提报到当前破坏页面),谢谢! -- Iron Daruma留言2017年9月25日 (一) 14:30 (UTC)回复
@Manchiu 事实放在眼前,吴霆谦明知访问片段乃现时最有力证据证明事实,但仍坚持己见,还要在毫无实质理据下另开章节,混淆视听,足以封禁。 -- Iron Daruma留言2017年9月26日 (二) 00:29 (UTC)回复
@Manchiu 吴霆谦仍破坏袁文杰页面,请阁下继续把他封禁和回退页面至 Tw drama 版本,谢谢。 -- Iron Daruma留言2017年10月3日 (二) 14:15 (UTC)回复
@Manchiu 劳烦阁下继续封禁 [30][31][32];骚扰本用户,在对话页面胡言乱语 [33]。 -- Iron Daruma留言2017年11月17日 (五) 08:58 (UTC)回复
@Manchiu 袁文杰页面再次被吴霆谦破坏(123.203.120.10182.239.120.225),劳烦阁下继续封禁和延长半保护期限,谢谢。 -- Iron Daruma留言2017年12月29日 (五) 00:42 (UTC)回复

对马来西亚政治进行的破坏编辑

目前User:LalatEnn0221对许多马来西亚政治人物创建不合理且带有污蔑元素的重定向,希望阁下能够尽速永久封禁该用户,谢谢。 angys 2017年9月17日 (日) 10:18 (UTC)回复

请看看WP:当前的破坏,有人正在对槟城进行破坏,请尽速处理谢谢。 angys 2017年10月15日 (日) 06:43 (UTC)回复

锺嘉欣版面再次被破坏

刚刚解除了保护状态后立刻有匿名用户再次使用ip(应该系上次嗰个匿名用户)胡乱更改锺嘉欣版面在剧集上的备注资料(无故删减某项资料或更改奖项的排位次序),希望管理员能够继续对锺嘉欣版面展开半保护以防止这个匿名用户继续破坏版面,麻烦唒User:Stevencocoboy留言) 2017年9月21日 (四) 02:01(UTC)

给您一个星章!

  管理员星章
感谢您的辛勤工作,让我们继续一起反!破!坏! Leolleous留言2017年9月21日 (四) 06:22 (UTC)回复

解除封禁

User talk:Shi0978631898有什么看法?--B dash留言2017年9月21日 (四) 09:12 (UTC)回复

我在保护隐私

亲尊重个人隐私

请尊重个人隐私!

请尊重个人隐私!

User:Ttsrsyz

小小询问,3RR的话是否应该同其他用户都封24小时。--A2093064#Talk 2017年9月23日 (六) 14:47 (UTC)回复

了解。--A2093064#Talk 2017年9月24日 (日) 01:28 (UTC)回复

证实本人袁文杰出生日期是1972年1月28日

2017年袁文杰45岁 吴霆谦留言2017年9月25日 (一) 22:54 (UTC)回复

永久封禁

您好。永久封禁时,请同时保护用户页,例如User:Naysclan。—AT 2017年9月27日 (三) 12:22 (UTC)回复

请教

中央隧道 在上一次保护[34]一个月 才刚结束 IP用户马上再度破坏 因此之后您决定保护三个月 可是这个条目保护期就要结束了 如果再有IP用户破坏的话要怎么处理?Lily135留言2017年9月27日 (三) 13:02 (UTC)回复

刚才在看铁路条目时注意到多了三个条目枋野 枋山 枋寮都是草稿 而且愈目前的调目荣几乎都一样 其中枋野车站的草稿今年7月才被您以G3删除 要怎么处理?Lily135留言2017年9月28日 (四) 09:49 (UTC)回复

给您的星章!

  管理员星章
感谢快速封禁107.6.9.193 ,不过据其创建高妍雯和作为来看,恐和59.120.4.225为同一人,封禁时间可能太短 IMJENRY ✆留言 2017年9月27日 (三) 13:53 (UTC)回复

其作为有胡乱添加[35]、莫名改英文[36]、恶意修改[37]、大量删除[38]、不明所以[39]--IMJENRY ✆留言 2017年9月27日 (三) 14:00 (UTC)回复

File:Anthony Ho Yuen Tung ~ 何远东.jpg

您好,这张照片是本人透过email联络何远东本人,并指导他上载,请问有何问题?基于旧有那张出现问题 [40],所以亲自请他上载从未曝光的自拍照。 Gm King留言2017年9月29日 (五) 02:56 (UTC)回复

典范条目存档

注意下这个情况,谢谢。https://zh.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E7%89%B9%E8%89%B2%E6%9D%A1%E7%9B%AE/2016%E5%B9%B48%E6%9C%88

-- 晴空·和岩 留言板·无锡社群·秋季聚会 2017年10月1日 (日) 04:44 (UTC)回复

已经修正,我觉得旧有存档不需要动。--千村狐兔留言2017年10月3日 (二) 11:01 (UTC)回复

发现了袁文杰的相片但又放不到

管理员您好,我在浏览维基共享资源时见到这张相片 File:霸气 ‧ 游生.jpg,但不能放到袁文杰的条目里,请问可不可以帮忙,感谢。86.24.103.103留言2017年10月2日 (一) 02:11 (UTC)回复

谢谢帮忙抓[41]

他有特点是会去时事的条目恶作剧,像2017年拉斯维加斯袭击也被他加入假资讯。--Outlookxp留言2017年10月3日 (二) 00:37 (UTC)回复

证实袁文杰出生年份和日期是1972年1月28日

由于袁文杰今年2017年是45岁,所以袁文杰在1972年1月28日(星期五)出生是0岁(农历十二月十三)。 吴霆谦(留言) 2017年10月3日 (二) 04:36 (UTC)

Wikipedia:中国大陆维基人用户组

此页面为黏贴移动自User:WQL/中国大陆维基人用户组,而翻查编辑历史,可知该页面之原作者并非仅有一人,故不适用于快速删除方针G10款(刚刚正要转交......),宜责存废复核讨论商议。——Aotfs2013 留于 2017年10月3日 (二) 07:29 (UTC)回复

给您的星章!

  原星章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9C%8B%E7%AB%8B%E5%AE%9C%E8%98%AD%E5%A4%A7%E5%AD%B8

这个网页常被恶意修改 详情请管理员检视历史纪录 并保护该页面不受破坏 Bnm9999留言2017年10月3日 (二) 14:30 (UTC)回复

这个网页常被恶意修改 详情请管理员检视历史纪录 并保护该页面不受破坏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9C%8B%E7%AB%8B%E5%AE%9C%E8%98%AD%E5%A4%A7%E5%AD%B8 这个网页常被恶意修改 详情请管理员检视历史纪录 并保护该页面不受破坏 感谢 Bnm9999留言2017年10月3日 (二) 14:32 (UTC) 他恶意用引起公愤字眼"卓越表现傲视全台"请管理员保护该页面回复

编辑战的双方都十分可笑,一个是一直加入大量没来源的广告内容,另一个则是加入像是“傲视全台”等荒谬字眼。本人已经将上述的问题解决,并希望双方都不要再发生编辑战。39.12.171.249留言2017年10月4日 (三) 08:59 (UTC)回复

滥用权利,诬蔑他人。

此用户 Bcxxxxx 多次破坏郭子豪页面,并滥用提报破坏的权利以诬蔑他人[42] ,劳烦阁下跟进,谢谢。 - Iron Daruma留言2017年10月6日 (五) 09:20 (UTC)回复

爱孟君相关封禁事宜

阁下既然已经看了这页,在下想问一句要到什么境地才应该永久封禁?要攻击多少名用户才到永久封禁境地?翻查过往纪录,爱孟君并非第一次知道“人身攻击”有问题,违反方针。上列页面之中,指控无数,但一一缺乏证据。阁下解封爱孟君,乃是援引《封禁方针》条款,给予机会永久封禁者。并表示此间乃观察期,容让社群观察其表现。阁下解封辞亦认同当初人身攻击是恰当封禁。如今,爱孟君再犯。“苟非用户在解封后于维基媒体豁下网站有新的违规情况,不应以往昔之行再施封禁或推翻本决定。”阁下是否应该检示封禁重设是否妥当?再说,其他管理员固然要参考,但援以否定其他管理员永久封禁亦是那个。照此道理,在下岂不可援引其他管理员意见以反对解封?--J.Wong 2017年10月6日 (五) 16:22 (UTC)回复

技术问题:10月5日03:57+3日=10月8日03:57,您少算了1日。--Antigng留言2017年10月7日 (六) 03:18 (UTC)回复
谢谢指出!--千村狐兔留言2017年10月7日 (六) 03:34 (UTC)回复
不客气。--Antigng留言2017年10月7日 (六) 03:35 (UTC)回复

该等暗讽以及其他指控,若然能够推断出对象,而又没有提出合理证据,则亦应视为人身攻击。未应一句“编辑争议”了事。尤其指一个已受基金会认可的组织为不受认可,亦是对他人或该组织的贬损。团伙或者是擦边,但不断又不断地不提证据地指责另一个组织或其他维基人阻碍其他维基人聚会。如此攻击,绝不应轻视。如此,会严重伤害社群互信。维基百科是协作计划,互信是基础。摧毁互信犹如摧毁维基百科。尤其该等言论出于一位资历相当的用户,就更加不应轻视。人身攻击着重应为其对象而非地点,站外攻击之所以等同站内攻击,亦是因为如此道理。所以不能说因为之前是站外攻击,现在是站内攻击,所以就应该分开处理。至于用户核查结果问题,虽然讨论后期有另外两位用户核查员已经表明“可能”,但既有争议则暂且撇开不理。因为排除此项原因,翻查封禁日志,爱孟之前亦已因无礼行为及人身攻击而受到较长时间封禁。至于所谓站外骚扰成为共识亦是说不通,当初共识只是先行排除该项有争议条文先且恢复其余未有争议条文,而非有共识表示可以豁免站外行为。然后至少《骚扰方针》相关条文仍然存在,此点无可争议。其次,《封禁方针》亦无规定该观察期为期一个月。况且八月十五日至今,未足两个月呀?岂有如此道理?那叫游戏3RR规则而封禁变得如何苍白无力呀?一个月内不人身攻击就可以把过往纪录都洗清,然后继续去攻击,然后封禁期又再重新累积。所以这个循环要重复多少次呀?在下固然反对Jason君如此武断,但整个理由后者失效不至于等于前面亦无效吧?勿以恶小而放任。今日爱孟君可以如此攻击他人,破坏协作氛围,他日可能会有人仿效,如此下去,整个社群风气将会变得如何?且当其所言属实,Addis君一行人肆意打压,那Antigng君、Bluedeck君及在下呢?又参与打压了啦?所以要受其攻击?综上,请检视封禁期限,就算不再设为永久封禁,亦应追溯至二○一四年一月Jimmy君单以人身攻击及无礼行为而封禁廿八日基础上,兼考量是次事发于解封两个月内,改处以较长时间封禁,例如以月计算,以敬效尤。--J.Wong 2017年10月7日 (六) 09:52 (UTC)回复

如果仅仅是批评或者仅仅是不文明,在下深信诸位反应不至于此。简单归因于批评或编辑争议无助于解决问题。其实首先应该定义一下什么是“不作为”。从“昨日的事”可见,大陆现时的政治及法律环境根本不容许举办聚会。如此而言,用户组停办线下聚会亦是合理之举。始终没人应该要为此负上法律责任。网上维基百科才是本业。阁下可能会说这年来亦有成功地举办聚会呀。但作为一个基金会认可者是否应该带着社群成员去冒险呢?大陆并不等于香港及台湾,可以自由结社。社群成员要自己私下办活动,如此亦不是什么大问题。但就没道理到出事之后,把责任转嫁及归咎去用户组。如此,根本是不负责任。不负责任者不负责任批评他人。既然法律环境不容许,如此就不应该标为“不作为”。“不作为”是明知可为而不为。例如在香港、台湾或其他法律容许自由结社之地都仍然尸位素餐,不办聚会,不办活动,如此方能称为“不作为”。所以在下才会说有人在摧毁互信,摧毁维基百科。当一个人明明说手上有大量证据,而竟然舍本逐末,不愿意提交基金会,对CU有意见,亦极不愿意提交申诉专员,只顾不断拨弄舆论,在下会很好奇其背后究竟在盘算什么。仅为个人意见。

话回正题,是次封禁,阁下如此肯定,亦非完全无理,在征集其他管理员意见后,本人决定放弃再作如此要求。其余的不理了,只是在下实在无办法接受把对Antigng君的攻击视为单纯戏谑。就算是戏谑,也已经明显超出很多人所能接受的范围。希望阁下评判的标准会有所调整。话多了。--J.Wong 2017年10月8日 (日) 04:17 (UTC)回复


呵呵,我拿出证据了吧,他们还是可以说“你没有证据”,如果面对铁铮铮的证据,实在不行,他们就说:“你既然有证据,怎么不去基金会投诉”。反正呢,定义从一开始就有了“爱孟是摧毁维基百科”,所以说什么都多余。谢谢千村君主持公道,我无所谓,他们这么想封,就随他们愿好了,封与不封,“中国用户组”并未在中国(大陆)推广维基的事实,都在那里,谁都赖不掉。就让他们不在中国大陆推广维基的所谓“中国用户组”封了我这个在大陆推广维基的“在摧毁互信、摧毁维基百科”的人好了,到时候大家都看得到,中国大陆维基无法发展,和政治什么都没有关系,只是内部有些人不让她发展。Oh Yeah! 上海滩维基悍将  守望者传奇  2017年10月8日 (日) 05:35 (UTC)回复

朴正熙

保护方针有指“如果只是个别特定的使用者进行持续的编辑战,封禁可能是一种更好地处理方式,以免妨碍其他的使用者进行正常的编辑。”考量此次编辑战仅涉及二位编辑,并为了保障更多使用者的编辑权,在下已暂停了全保护的实施,并在通盘考量下对参与编辑战双方分别祭出封禁(累犯)与警告措施,在此特别通知原执行保护之管理员。——Aotfs2013 留于 2017年10月9日 (一) 16:50 (UTC)回复

关于SiuMai

如果能够确认,是否需要根据whois的CIDR数据对一个IP段进行段封?——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10月10日 (二) 03:19 (UTC)回复

暂时根据已知的IP来看,都是同一个段上的家用线路,由于浮动性,单个封禁效果并不足够,所以建议按whois段封,适当加长时间(例如一周,最多一个月),附加条件相对减少(只用限制匿名用户(减少对已登录用户的影响),不用禁止创建账户(除非有创建账户的情况))。这样会更好。如果太大,例如超过/16的,我觉得用段计算器(T:Blockcalc)算一个小一些的段来处理。——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10月10日 (二) 06:28 (UTC)回复

诚邀阁下参与2017年维基百科亚洲月香港区活动筹备讨论


re:SiuMai

他在15年透过邮件列表申诉过,但是直到现在都没有一个管理员寄出回信。--Antigng留言2017年10月10日 (二) 15:49 (UTC)回复

通知

早安。感谢阁下于回退异体字之繁简破坏的不遗于力,在下现已制作专门的{{uw-vcc}}模板供警告异体字转换者之用,推荐阁下将其加入TW之自定义模板使用。特此通知。——Aotfs2013 留于 2017年10月11日 (三) 18:50 (UTC)回复

User:Dragoon17cc

我觉得难以相信他。--Lanwi1(留言) 2017年10月12日 (四) 15:10 (UTC)回复

关于词条“胡陈乡”的版权说明

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Special:%E6%97%A5%E5%BF%97/delete&page=%E8%83%A1%E9%99%88%E4%B9%A1

您声称2017年10月12日 (四) 12:50‎ 明显侵犯版权:http://blog.sina.com.cn/s/blog_12fa63dbb0102w6t6.html)

事实上,我从未访问过该链接。

我仅仅在原词条的基础上,变更了表述,分段,使得更容易阅读。删除了过时信息。

后来我和那篇文章比对了一下,应该是我的先前版本就存在版权问题,请不要将侵犯版权加在我的头上。

希望恢复我的版本。 Xhtongyin 2017年10月13日 (五) 05:56 (UTC)

各国执政党列表

保护方针有指“如果只是个别特定的使用者进行持续的编辑战,封禁可能是一种更好地处理方式,以免妨碍其他的使用者进行正常的编辑。”考量此次编辑战仅涉及二位编辑,并为了保障更多使用者的编辑权,在下已暂停了全保护的实施,并在通盘考量下对参与编辑战双方分别祭出严正警告,如编辑战继续将考量暂时中止继续编辑战者之编辑权,在此特别通知原执行保护之管理员。——Aotfs2013 留于 2017年10月13日 (五) 07:22 (UTC)回复

“我都看不出持续编辑战要封禁用户的地步,编辑争议是常有的事,难道没有3RR也要封禁吗。”确实如此,有没有3RR并不是方针中认定编辑战以及认定是否需编辑战的唯一标准,在下不了解阁下会认为“祗要用户没有严重违反3RR不应封禁”及认为对于只有两个当事人的编辑争议保护应在封禁前的原因。
编辑战方针中对编辑战做出明确的定义,即“如果两位或团体多位作者就一个问题无法达成协议,因此不断地互相删改或撤销对方的编辑内容时,就被称为‘编辑战’。”并进一步声明“当然,未违反‘回退不过三’原则的编辑战也可能招致封禁。”而在管理员指引章节抑明确将一般编辑战行为与3RR分开表列为“初次封禁可能是因为违反回退不过三原则或是有编辑战行为,而持续的编辑战行为会导致进一步的封禁。”并针对管理员警告或封禁编辑战的使用者说明“采取这些行动是为了避免、制止争议行为,鼓励理性编辑”管理员能不能与是否在是次争议中采取封禁举措(在下只做了警告)的答案是十分明确的,各国执政党列表的现况即可说明了以较好的做法——封禁——取代保护的好处,是次争议中在在下对两造发出可能封禁的严厉警告后,便可以观察到编辑战未持续的现象,而其他编者抑可持续修订条目
总的来说,是次争议中没有人被封禁、没有人因保护而编辑权受到影响、编辑战没有继续,在保障多方权益的同时,抑符合编辑战方针保护方针封禁方针中的社群共识,在下认为无所不妥。至于其他管理员于其他个案所做出的处置,在下希望在完整审视后才做评论,而不是直接评判好与不好、对与错,然而很遗憾在下目前没有时间一一审视这些个案,故歉不做回应。

——Aotfs2013 留于 2017年10月14日 (六) 08:41 (UTC)回复

就在下看来,阁下这是陷入把编辑战回退不过三划上等号的泥沼。在下要再次强调,回退不过三只是辨别编辑战的其中一种方式,在社群的定义中,只要是“如果两位或团体多位作者就一个问题无法达成协议,因此不断地互相删改或撤销对方的编辑内容时,就被称为‘编辑战’。”因为编辑战而封禁与回退不过三(尽管回退不过三也是编辑战的一种)而封禁更是两件事,这在编辑战方针中均有明列,在下不解阁下怎会认为“这时,管理员在未发现3RR下,采取保护就是唯一方法。”这个看法与编辑战方针及保护方针显然是抵触的。单就回退不过三的部分,阁下的解释未必有错,然而在编辑战方针部分,在下认为阁下有明显的认知错误。——Aotfs2013 留于 2017年10月15日 (日) 10:16 (UTC)回复

西游记

我加入了网址与新闻报导 不是我的原创研究 Haudai留言2017年10月13日 (五) 15:22 (UTC)回复

关于全域封禁的提示讯息

除了MediaWiki:Globalblocking-ipblocked-range,还有MediaWiki:Globalblocking-ipblockedMediaWiki:Globalblocking-ipblocked-xffMediaWiki:Wikimedia-globalblocking-ipblockedMediaWiki:Wikimedia-globalblocking-ipblocked-xff。封IP段是MediaWiki:Globalblocking-ipblocked-range,但是我被监管员全域封禁了单个IP,结果看到的是MediaWiki:Wikimedia-globalblocking-ipblocked。--175.167.138.46留言2017年10月15日 (日) 07:26 (UTC)回复

香港维基媒体用户组的讯息

Manchiu君台鉴

感谢阁下参加本用户组。(诚邀阁下加入香港维基媒体用户组IRC频道(#wikimedia-hk IRC://)/Telegram群组商议社群事项。) 本用户组必须完成命名、标志设计等程序,方能得到基金会承认。关于上述事项的讨论已于元维基展开,欢迎提案。您也可以在元维基、IRC频道或Telegram群组献议。伫候示覆。

顺颂

台祺

春卷柯南庆祝加入维基十周年 ( ) 2017年10月15日 (日) 15:12 (UTC)回复

询问

请问特色条目存档中需要地区词转换吗?在WP:特色条目/理性与感性 (电影)中,我发现了一些其他地方使用了地区转换的,比如简·奥斯汀与珍·奥斯汀,希望您能处理一下。谢谢!——杰里毛斯留言2017年10月16日 (一) 13:24 (UTC)回复

以及文中出现了奥斯汀和奥斯丁两种称呼,我不知是否需要修改一下。——杰里毛斯留言2017年10月16日 (一) 13:25 (UTC)回复
谢谢您。——杰里毛斯留言2017年10月17日 (二) 04:51 (UTC)回复

Dragoon17cc

您好,刚刚看到您解封了Dragoon17cc,我个人的感觉是他长期用傀儡账号而其傀儡账号没几次编辑后就被封。所以他没办法了才来寻求申诉,否则的话应该是刚得知被永久封禁的时候就提出申诉,而不是继续用傀儡,所以本人对解封他不甚理解。另外想问一下,如果他继续有无理或其他违反方针的行为,那接下去去继续永久封禁呢还是?--暖城2016-02-05留言2017年10月17日 (二) 12:45 (UTC)回复

请求执行编辑请求

我在"河南窦氏"讨论区提出了编辑请求,并附带了理由。到现在已经3天了,既无人有异议,也无人执行请求。原条目的保护,无意中肯定了争议内容。请管理员执行请求,以使条目更客观,更中立化。

野狐蝉留言2017年10月18日 (一) 16:02 (UTC)回复

User:CIH0426是163.20.151.196

他的相关IP因屡破坏台风条目,喜欢删除台风对台湾的影响用破坏字词转换,特别是此条目[43],也对苦主乱用警告[44],其相关IP被我封后,他就注册此账号继续破坏,亦对同苦主乱用警告[45],还想用上述条目反诬反破坏者[46]。这猫腻我看不出来,我就白当抓傀儡反破坏的管理员了。—Outlookxp留言2017年10月20日 (五) 23:31 (UTC)回复

提议废除分类“任天堂Switch中文游戏‎”

看到阁下早前在维护该分类,我对该分类希望可以提删。原因如下:该分类的出现将导致需要创建其他平台的中文化游戏分类,像《ICO》这样从PS2世代就有中文的游戏,在PS3时代复刻过,在该条目下加入PS2中文化游戏和PS3中文化游戏两个分类,我个人认为会显得多余。或者是现在的全平台的独立游戏,一出中文,是不是分类中要加上所有平台的中文分类?

诚然英文维基上有基于一个平台的游戏分类,例如PS2冒险游戏、NDS角色扮演游戏、PS3第一人称射击游戏,等等。但是这些分类是细化游戏平台和游戏类型的。中文化游戏不是一种游戏类型,而是一个附加信息。个人认为没有必要为其细化。(之前的拆分为繁体和简体已经够细了)

这是我对此分类的意见,欢迎讨论。以上 '''灰糖'''留言2017年10月21日 (六) 04:22 (UTC)回复

有用户建立左名为锺嘉欣演出作品列表的版面,但是建立后嗰个匿名用户再次使用ip(应该又系之前嗰个匿名用户,一直都系佢!!!)胡乱更改锺嘉欣版面在剧集上的备注资料(无故删减某项资料或更改奖项的排位次序),希望管理员能够对锺嘉欣演出作品列表的版面一并展开半保护以防止这个匿名用户继续破坏版面,麻烦唒User:Stevencocoboy留言) 2017年10月24日 (二) 05:16(UTC)

佢又破坏啦,不过幸好建立版面的用户帮忙还原,但是嗰个匿名用户多次破坏,希望管理员能够对锺嘉欣演出作品列表的版面一并展开半保护以阻止这个匿名用户继续破坏版面,麻烦唒User:Stevencocoboy留言) 2017年10月26日 (二) 01:32(UTC)

页面希望管理员留意维基百科:请求保护页面

页面希望管理员留意维基百科:请求保护页面。敝人已经解封。解除保护敝人的使用者页面Taipei999留言2017年10月26日 (四) 07:05 (UTC)回复

您好

千村狐兔 您好,

您有看我的编辑吗?你为什么一直骂我是傀儡。

请在封禁别人之前,再进行确认。不是任何用户被怀疑是傀儡,你就直接封禁对方。--59.115.171.207 2017年10月28日 (六) 08:07

当然有看,看IP段与你这种全域编辑等[47],当然能确定[48]。这IP段我上次封半年结束后,你又拿来破坏,这次还在2016年中华民国总统选举政见加你的造谣[49],真是害维基、害台湾。--Outlookxp留言2017年11月7日 (二) 01:41 (UTC)回复

有关魏氏的条目

本人也同意维基可以加入负面内容,但要有充份的来源参考。维基也应该以中立的角度撰写,不应出现主观词语;但Ihatesmoker这个用户在没有充份来源的情况下,运用异于一般惯常的写法,恶意加上一些负面色彩的附加资料,藉着对客观资料的负面描述,间接抹黑在世人物,其实是一种很高明的破坏手段。--屈原虫留言2017年11月1日 (三) 06:02 (UTC)回复

我由Ihatesmoker的编辑纪录,我高度怀疑此用户与魏氏有私人恩怨,由行文的主观性,我估计他想制造一个感觉:“魏氏是工作极不稳定”,我同意在充份的来源下,可以加入此内容;但Ihatesmoker并没有充够的来源。而如果纯粹想增加魏氏的工作履历,我觉得又不必加很多不同学校的负面描述,而且传记的条目不应罗列太多个人履历,Ihatesmoker这样加上去,其实是不必要。--屈原虫留言2017年11月1日 (三) 06:02 (UTC)回复

您好 咨询您正确的处理流程

您好,我建立的条目最近被人乱添加关注度模板,我想问您一下,如果有人乱给条目添加关注度模板,然后还把条目恶意添加到维基百科:关注度/提报,正确合理的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我可以怎样做?可以到哪里举报?以及我是否可以直接移除关注度模板?以及如何移除恶意添加的维基百科:关注度/提报条目?--Jasonnn~zhwiki留言2017年11月2日 (四) 09:52 (UTC)回复

203.168.191.39那是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台湾用词地域中心破坏者

你2017年10月30日封禁的是这位,见ip地区与喜欢换节目、艺人的编辑就知道。我对另外印象深的是其他地方是1.他坚持把台语改成上面的闽南语,他大概不知道也属于闽南话的潮州话跟台湾闽南语是难以沟通的;2.坚持把台湾的客家人加上广东,闽南人加上福建,他也不知道有些台湾一些客家人是来自福建(如我),还有从浙江大陈来台湾有一堆闽南人;3.坚持日本时代,台湾人都没有米可吃,不过这台湾国中考题就有否定他的见解。--Outlookxp留言2017年11月3日 (五) 08:43 (UTC)回复

您好我是新手想请教一下问题,肯请协助谢谢

抱歉我是新手,还在学会如何建音维基,之前有建立(元和妙音)条目,结果被快删, 现在我重新整理过,可否请您协助帮我看一下,这样重新编辑可以吗?谢谢您 或是那里有问题必需要修改的请您给我建议,再次感谢.

元和妙音


承秉著文殊菩萨娑婆众生所拣选的观世音菩萨耳根圆通,佛出娑婆界,此方真教体,清净在音闻,欲取三摩提,实以闻中入之殊胜妙法因缘。藉以音声(于今娑婆,立其假名,方便称:“元和妙音[1]”)的修持及领会,应缘发音,闻声回性,舍识用根,离言说相、名字相、心缘相,反闻闻自性,性成无上道。

佛以音声作佛事。广说音声乃一切耳受,涵盖言语,今元和妙音则为狭说特说,呼颂为方。

元和者,本元净和也。妙音者,妙法音声也。元和妙音乃自性心咒,是真言,是梵唱,是禅颂,是佛音,以离相离念为宗,唱而无唱,无唱而唱,启用随缘,消归觉元(源)。本契无为以应有为,亦就有为而入无为,无为而为,为而无为。于闻受上圆具响、彻、清、柔、哀、亮、和、雅。具足极好音、柔软音、和适音、尊慧音、不女音、不误音、深远音及不竭音等八大特色。

元和妙音是一觉元学脉的主要修行课程及应世普化的特色之一。于自我修持净化的同时,形于外则是利他之器,此器中有气,即光即能,能化通世间障难。于灵昇提、于心解结、于身脱病。拜当今科技之赐,并可将其能场储存、拷贝、随身携行,张其质性,穷其效能,济急缓解皆宜,闻受者若能循声入性,更称究竟。然自成无上道是主,而依缘利化他为附。并自行化他于同时,终至主他不二,物我两忘,寂照双融。凡闻者多有心生欢喜、欣慰、气动、祥和、宁静之感,而显于外则常见泪涕、竖毛、呵欠、灵动、呈敬拜相、合目养神等现象。经云:若有众生,得闻佛声,慈心清净、踊跃欢喜、衣毛为起或泪出者,皆由前世曾作佛道,故非凡人。然业深障重者,初闻此音则常带怯畏难耐感,若能勇于持续领受,不假时日,尘垢涤洗必得欣然。毕竟妙音观世音,梵音海潮音,胜比世间音,无上觉加被,威力不思议。

一切佛法修持的总目标在于觉,而觉悟的根基则为禅定亦即三昧。透过元和妙音的修持,有助于深入定静的功夫,而相较于打坐,则更易于检视及伏住昏沉与掉举,以致甚深禅定,进而万缘放下万念归寂而达开悟见性,所谓是音通心地,声达性海,可谓之音流禅。并元和妙音的深度修练,则具有净化身心灵的功能,不仅自利且可利他,所谓净极光通达,一呼万山应天地弥不从,未能呼颂者深浸其中亦必得大利。深炼的元和妙音波动能场,德术等济,德为体本,术为相用,无实本则无实用,本偏则用邪。故欲精深元和妙音,必具深厚德本及大愿力。

修持元和妙音首重诚敬,古圣言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至诚合净,净入平等,平等发觉。屏息万缘,专注呼颂元和妙音至不起心不动念,不分别不执著时,即得契入自性本定,致自性本定遇不定缘分于突然之间便得大彻大悟。三昧浅深千差万别,不得三昧不生智慧,智慧通达能量显发。故圆满高度元和妙音的力量即是大觉悟的作用。

宇宙的形成来自念头的震动,而一切有为物质的存在则是波动的现象。元和妙音是清净平等灵觉的波动能场,愿力为体、波动为相、能场为用。至心运持闻受能稳身心、蓄精元、安神识,调理磁场,连通维次,启动人体密码,开发潜能,恢复本能,释冤解结,善转命运。所谓是依报随着正报转,心净则佛土净。心诚则音诚,音诚则境界诚,极诚则寂。故得大解脱自在。


参考文献

  1. ^ 元和妙音,弘圣上师 亲述元和妙音义理,2014年

香港维基媒体用户组的讯息

Manchiu君台鉴

感谢阁下参加本用户组。本用户组必须完成命名、标志设计等程序,方能得到基金会承认。过去数星期用户组成员已提出三组名称,以及两幅标志草案,现诚邀阁下稍移玉步,前往元维基专页审视,并挑选心仪的草案。表决程序将在11月8日(星期三)结束,请踊跃参与。伫候示覆。

顺颂

台祺

--春卷柯南庆祝加入维基十周年 ( ) 2017年11月3日 (五) 16:32 (UTC)回复

有关条目关注度问题

Manchiu:有一事想请教。我看到魏鹏展条目被挂上了关注度模板。我翻查过google,发现这位作家的作品曾多次被用作全香港的朗诵比赛诵材,不知这些资料能否用作可靠的关注度的来源参考? --屈原虫留言2017年11月4日 (六) 15:20 (UTC)回复

此外,梁世聪是国际知名诗人,现在也被挂上了关注度模版,可怎样改善?--屈原虫留言2017年11月4日 (六) 15:23 (UTC)回复

注:此处原有文字,因为人身攻击,违反文明方针,已由安迪4讨论|留名)于2017年12月22日 (五) 02:02 (UTC)删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

@Manchiu

注:此处原有文字,因为IP用户User:93.216.71.125极度恶毒的人身攻击,已由云间守望 · 💬留言2017年11月13日 (一) 15:10 (UTC)删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回复

致管理者,请问这样的条目和依据可以建立吗?请指导,谢谢!

元和妙音

简述

承秉著文殊菩萨为娑婆众生所拣选的观世音菩萨耳根圆通,佛出娑婆界,此方真教体,清净在音闻,欲取三摩提,实以闻中入之殊胜妙法因缘。藉以音声(于今娑婆,立其假名,方便称:“元和妙音[1]”)的修持及领会,应缘发音,闻声回性,舍识用根,离言说相、名字相、心缘相,反闻闻自性,性成无上道。

佛以音声作佛事。广说音声乃一切耳受,涵盖言语,今元和妙音则为狭说特说,呼颂为方。

义理

元和者,本元净和也。妙音[2]者,妙法音声也。元和妙音乃自性心咒,是真言,是梵唱,是禅颂,是佛音[3],以离相离念为宗,唱而无唱,无唱而唱,启用随缘,消归觉元(源)。本契无为以应有为,亦就有为而入无为,无为而为,为而无为。于闻受上圆具响、彻、清、柔、哀、亮、和、雅。具足极好音、柔软音、和适音、尊慧音、不女音、不误音、深远音及不竭音等八大特色[4]

于自我修持净化的同时,形于外则是利他之器,此器中有气,即光即能,能化通世间障难。于灵昇提、于心解结、于身脱病。拜当今科技之赐,并可将其能场储存、拷贝、随身携行,张其质性,穷其效能,济急缓解皆宜,闻受者若能循声入性,更称究竟。然自成无上道是主,而依缘利化他为附。并自行化他于同时,终至主他不二,物我两忘,寂照双融。凡闻者多有心生欢喜、欣慰、气动、祥和、宁静之感,而显于外则常见泪涕、竖毛、呵欠、灵动、呈敬拜相、合目养神等现象。经云:若有众生,得闻佛声,慈心清净、踊跃欢喜、衣毛为起或泪出者,皆由前世曾作佛道,故非凡人。然业深障重者,初闻此音则常带怯畏难耐感,若能勇于持续领受,不假时日,尘垢涤洗必得欣然。毕竟妙音观世音,梵音海潮音,胜比世间音,无上觉加被,威力不思议。

一切佛法修持的总目标在于觉,而觉悟的根基则为禅定亦即三昧。透过元和妙音的修持,有助于深入定静的功夫,而相较于打坐,则更易于检视及伏住昏沉与掉举,以致甚深禅定,进而万缘放下万念归寂而达开悟见性,所谓是音通心地,声达性海,可谓之音流禅。并元和妙音的深度修练,则具有净化身心灵的功能,不仅自利且可利他,所谓净极光通达,一呼万山应天地弥不从,未能呼颂者深浸其中亦必得大利。深炼的元和妙音波动能场,德术等济,德为体本,术为相用,无实本则无实用,本偏则用邪。故欲精深元和妙音,必具深厚德本及大愿力。

修持元和妙音首重诚敬,古圣言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至诚合净,净入平等,平等发觉。屏息万缘,专注呼颂元和妙音至不起心不动念,不分别不执著时,即得契入自性本定,致自性本定遇不定缘分于突然之间便得大彻大悟。三昧浅深千差万别,不得三昧不生智慧,智慧通达能量显发。故圆满高度元和妙音的力量即是大觉悟的作用。

宇宙的形成来自念头的震动,而一切有为物质的存在则是波动的现象。元和妙音是清净平等灵觉的波动能场,愿力为体、波动为相、能场为用。至心运持闻受能稳身心、蓄精元、安神识,调理磁场,连通维次,启动人体密码,开发潜能,恢复本能,释冤解结,善转命运。所谓是依报随着正报转,心净则佛土净。心诚则音诚,音诚则境界诚,极诚则寂。故得大解脱自在。

外部链接网站

参考文献

请解编二二八事件

  • 二二八事件目前并未发生编辑战,而是Barter84三次回退本人正当之编辑,我已编摘警示("列表-背景"修与主文一致,是正当编辑,再无理回退或过三,提请管理员纠处)
  • Barter84于讨论页贴文:若是片面修改,不管任何形式一律回退?那他怎么不回退Winertai的所有编修?他是有二套之标准,不足为取。他、我、任何人都没那么大的权限,条目已解编,任何人都可正当的(编修),但也可回退有争议之编修至"讨论页"再论,而不是他所谓的-哪怕是片面的修改,不管任何形式一律回退,他没那么大,请阁下了解原委,应是警告于他,不可因他一人妄行,而影响其他人之编辑权益。
  • 二二八事件在以前是长期发生编辑战,在3月进入冗长编修讨论后,版本大趋稳定,然应仍尊重有意愿修编者之权益,尽管幅度不是很大。
  • 正当之修编作为,若修编时,该编提以前有论述已获"共识"者,自不应该推翻,然欲推翻或修改,其新的编修则应先提出讨论,确保修改有共识基础及没有争议的内容,若"贸然迳修或破坏将予回退",以免生争议与再引编辑战。而维基人之编修,本有权利对未曾讨论过之内容,或前讨论是"无结论、无共识"者,当可再做条目编修,如编修者自认(信)是应无争议之编辑,可径自提出编修,他人无权干涉,社群会看会审视,合宜者会认同而不回复,反之,有争议者会遭回退,建议其移交"讨论页"论述来取得平息争议,获取结论与共识,这就可以避免编辑战之发生。
  • 据上,请阁下纠处Barter84已三次回退本人正当之编辑,并解除条目管制,回复他人之编辑权。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1月9日 (四) 10:27 (UTC)回复
(※)注意,抱歉,我刚没细看,现在情况更糟,Barter84将"解编"后之"合理"编辑全部回退,无理又狂妄。请阁下端看"解编"后之"编辑摘要"即知,请撤销Barter84最后之无理回退,并解除保护。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1月9日 (四) 10:50 (UTC)回复

(-)反对,几个月来漫长的争执,都是Chinuan12623挑起的,由于特定意识形态,他要大幅改造此条目,导向非主流论述。--Barter84留言2017年11月9日 (四) 10:56 (UTC)回复

(!)意见

  1. 维基百科需要有声誉、可靠的文献支撑,而不是民间传递的流言、投稿到报纸的部落格文章、宣传性质的文章、极少数私人观点发挥的场所。
  2. 维基百科不是民主试验场,历史条目“不能背离文献”。喜欢表达个人观点以土法炼钢堆砌文字的方式进行人数表决争夺、以立场进行内容编修,最终将搞成伪基百科。--Barter84留言2017年11月9日 (四) 11:08 (UTC)回复

(!)意见,Barter84刻意漏掉这一句。摘:Barter84(留言)2017年11月8日-两岸爱国、爱党的人很多,谁给恩惠、谁给奶水,所以要效忠谁,那是个人的问题,要报恩可以在外面进行相关活动。除少数人以外,大多数并不会在维基百科进行相关操作。Barter84这么会对人抹红、抹蓝、戴帽,违反维基善意推断之原则,将二二八自10月21日解编后,在无编辑战的情况下,全数回退多人之合理编辑,他有这么大的权限?请遏阻其妄行,并解除条目保护,维基条目不是由个人来独断专行的。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1月9日 (四) 11:24 (UTC)回复

请阁下详阅10月21日解编来之编辑,就知道问题所在:
  1. 有6人是做善意之编辑,即勘字误、修来源、去余内链、修符号、修错辞..,而阁下上举"背景"新、旧版本,我认为应将"列表"与"主文"一致,Barter84凭什么将此全盘式回退。
  2. 当然啦,上述人员对前有讨论过"共识"之内容都有克制未动到,但未曾论过或前次未有共识、结论者,就编辑规范本可修编,如社群无异议认同,就是正常编辑,有异议者自会遭回退,移"讨论页"再议,也未因此引发重复回退三次之编辑战啊,Barter84凭什么将所有人正常之编辑全盘式回退,剥夺大家编辑权。 
  3. 有讨论过"共识"之内容当然不应推翻,要推翻提新的编修,当然要则应先提出讨论,确保修改有共识基础及没有争议的内容,若"贸然迳修或破坏将予回退",以免生争议与再引编辑战。然任何人都无权阻挡对"先前"无共识及无结论者,"于后"再提出编修或讨论,如要对此先不讨论而迳提编修,就要有雅量被回退之风险。
  4. 条目当然不应长期保护,但也不能纵容因Barter84一人之不善,令大家无法编辑。
  5. 你说一些小修小改,请告知以帮忙修正。21日解编来之善意之编辑-勘字误、修来源、去余内链、修符号、修错辞..,不是只我的,我不能自私的只谈自己,就像我责Winertai请求管理员只回改他那部分,阁下若有心,将"编辑摘要"看一下就知道,帮忙将那些被Barter84回退的改回来吧。
  6. 另阁下所提"引言-首段",我也知编修之频颈所在,曾善意提出可有效之方案,请注意该案在我撤案前四天,是无人有异,本有契机可来解套,但在Barter84无理的全盘式回退多人的正常编辑,提出与我天南地北之编修要求-条目即是片面修改,不管任何形式一律回退,一定要先提"讨论页"通过才可编修,我已心凉撤案,以后再说了。
  7. 阁下对此条目之保护过于急促,因条目并未发生编辑战,你该制止的是Barter84无理的全盘式回退多人的正常编辑,而不是事后再说要帮忙来一些小修改,我们6个人本来就有持续在做了啊,而真正有编辑争议回退的,本就改移"讨论页"再论中,并无往来退复之编辑战啊。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1月14日 (二) 02:22 (UTC)回复

(!)意见,该条目自从11月3日以来已发生许多起相互回退,Chinuan12623本身还径自将文本替换成他所强推没有共识的编辑[50],明显违背他自己所说的“有共识或结论才宜编修,以避免编辑战”[51],没有共识而强行编修就会挑起编辑战,况且二二八事件是公认的争议条目,敝人已将页面回退到争议发生前的较早版本,在争议之前一个清晰的点,大家按照共识的规矩走,请管理员代劳修正讨论页中所反映符合维基百科格式的无争议编辑,避免再度发生被穿插无共识的争议性编辑而引爆编辑战。--Barter84留言2017年11月14日 (二) 09:43 (UTC)回复

(!)意见,请管理员有空可以浏览二二八事件条目讨论页的存档内容,就可以看到有人怀抱强烈动机想尽办法,拿那些明显有问题、背离历史的不可靠来源与叙述要来替换掉原本内容的过程。敝人认为如果管理员们能花时间多了解这段历史,就能对这种行为做出明快处置,而不是任由此条目的可信度一直受到损害,这几个月来此条目所遭受到的主要问题就在这里,毕竟这段战后台湾最黑暗的历史曾被中华民国政府刻意封锁信息四十年,过去在政府力量的强力控制下根本就不想让人民知道该事件,更何况是事件的正确历史细节,现在政府已经认错、道歉、平反、赔偿了,并表示二二八事件绝对不容再度发生,希望管理员对这些能够有所认知,并制止有心人替换加入不可靠来源与不实资讯。--Barter84留言2017年11月14日 (二) 10:50 (UTC)回复

有关梁世聪条目问题

@Manchiu有一件事想请教你。梁世聪条目被人挂上关注度的模板。现在加入一个独立媒体的来源,请帮忙看看能否解决关注度的问题,谢谢﹗--屈原虫留言2017年11月9日 (四) 12:22 (UTC)回复


  感谢您这几天来的帮忙,对新人很有耐性地解答疑问,祝您编辑愉快! --屈原虫留言2017年11月9日 (四) 13:04 (UTC)回复

有关秀实的来源

Manchiu:我有一事想请教你,我在网上看到秀实有一条来源[1],不知这条条目能否反映关注度?另一事,我也想请你帮忙:我觉得维基是一个百科全书,内容应该越丰富越好。我同意豪无关注度的内容,及一些广告应删去,但一些稍有关注度的作家及明星,应该被收录在维基,因为读者对于一些名人,如特首、四大天王,很少上维基查阅,反而一些稍有关注度的人物,我们很想了解他们的背景,维基等网上百科正好满足了这个需要。不知阁下能否帮忙在管理员会议中反映一下本人这个看法?谢谢﹗--屈原虫留言2017年11月13日 (一) 12:22 (UTC)回复

参考资料

请问电视剧 侠骨仁心的 版权问题

您好,我已重新做这个条目侠骨仁心 的编辑, 也补上来源,这样是否就可以开放了? 原本有的资料是电影版,但我新增的是电视剧版的 内容我也重新编辑了

2017年11月14日 (二) 08:03 (UTC)Yunen1012Yunen1012留言

抱歉 再打扰一下,我要如何才能增加这个条目的编辑,我似乎无法在做任何的修正了

感谢帮忙,已重新更新条目了 谢谢

您好 我重新更新的条目是我自己写的,没有抄袭,如果因为跟官方释出的剧情简介很像,我就把剧情简介都先删除了,谢谢 ~~Wennyyunen~~ (留言

优良条目评选

你好,本人推荐了条目“戚继光”参加优良条目评选,不知先生是否有空加以评审,给予意见?谢谢。Banyangarden留言2017年11月14日 (二) 13:06 (UTC)回复

移动条目

刚才注意到您对台风洛坦 (2016年)用移动保护一个月 但就现在的条目版本 是已经移动条目名称后的版本 是否需要移动回争议前的条目版本?Lily135留言2017年11月14日 (二) 14:51 (UTC)回复

问候

Manchiu君您好,鉴于近期频繁针对阁下的破坏行为,不知阁下是否有意半保护自己的讨论页(或包括用户页)? Kou Dou 2017年11月16日 (四) 02:05 (UTC)回复

邀请出席2017年香港亚洲月编辑聚


请协助关心台湾白色恐怖时期条目的破坏式删除现象

尊敬的阁下,您好,User:Barter84于该条目保护状态结束后,又立即重复保护前的行为,对符合维基三项核心内容方针[52]的段落再次进行全段落破坏式的删除[53]。恳请一起协助关心,谢谢!--Skipeco留言2017年11月18日 (六) 20:34 (UTC)回复

关于Dragoon17cc

您好,Dragoon17cc今天开始了解封后的第一次编辑,本人对其部分编辑不苟同,于是去他讨论页非常礼貌地留言,但是他的态度确是这样的,*请见

同上,该用户至今拒绝就他对本人的无礼言行道歉,看不到有改过的诚意,希望管理员代为沟通,谢谢。另外注意到该用户最近参与的编辑争议,私以为他发表的“门外汉就不要乱搞”、“笑死别人”等言论与他“注意与其他维基人之关系”的承诺可谓背道而驰。--胡萝卜 2017年11月19日 (日) 14:20 (UTC)回复
门外汉, 解作外行人, 从他对REgional Airlines的理解便明显知道他是外行人,是中性词语--Dragoon17cc留言2017年11月19日 (日) 18:06 (UTC)回复


恳请考察Barter84之行为,是否实质上为破坏

尊敬的管理员阁下,编安。

维基百科是一自由的百科全书,其对自由的重视及评价之高,甚至允许使用者可直接以ip身份编辑。在所有的线上知识社群,这样的自由度都鲜见而可贵。

这高度开放自由的精神,其下的基石即是维基核心三原则: 中立的观点[54],可供查证[55],非原创研究[56]。只要综合性地合乎此核心三原则,任何人便可享有将其提供的知识内容登录于维基百科的自由,与其他资讯并存,而免受不同意见的扭曲,排挤及删除[57]

--

但近来不幸有一使用者user:Barter84,观察其历来编辑轨迹及方式[58],于多项条目[59][60][61][62],多次对依维基三原则自由建立的不同意见资讯,大规模删改[63][64],又或以疑似假造的来源重复添加有违中立原则的可疑内容[65],并往往导致所触及的多个条目长期封锁保护。

请阁下拨冗逐一检视其编辑操作[66],即可发现,其操作乃是"持续性、排他式的删除式编辑",造成之实际效应已阻止其他资讯被自由收录"并存"于维基,破坏维基自由与中立的精神。而其操作轨迹上所引致的众多条目遭长期封锁,其实正是此种排他删除式编辑,所引起众多其他编友[67][68]的抵抗所致。

--

据此,恳请管理员阁下考查:


1. 维基百科是否赋予符合维基核心三原则的内容,能被自由收录,与其他观点并存?

2. Barter84的操作行为,是否属持续删除他人符合维基三核心原则的其他观点内容? (以在下观察,其亦会以剪接移动方式掩饰,故可能需拨冗比对前后内容才可察觉)


若二者皆是,则此类持续性的排他删除式编辑,是否不应仅视为"内容"层次的编辑战;若二者皆是,是否此类持续性的排他删除式编辑,应视为一种玩弄"维基原则"层次的"破坏",阻碍维基赋予其他编者添增符合核心三原则的资讯的自由权利?

若仅视为内容层次的编辑战,则在下恐惧Barter84所引起,横跨多条目的长期封锁保护[69][70][71]情况终将扩大且难以改善,并且加深危害维基"公正地表述一个主题的不同观点"的基本方针[72]

若实为玩弄维基原则层次的"破坏",则目前情况可能并非一般编友仅依讨论即可完全处理[73][74],而正急需管理员阁下的协助关心。

再祝,编安。 --Skipeco留言2017年11月20日 (一) 07:55 (UTC)回复

“过去Dragoon17cc 未因编辑战被封。”这就不对了

请看他本人的封禁记录以及他的高度疑似傀儡的封禁记录。关于两者的关系,其他不说,请看最近的关于国泰航空大量内容被删除的例子,以下几条编辑记录: 编辑记录就可以发现这两个账户都曾大段删除中的新闻内容。--暖城2016-02-05留言2017年11月20日 (一) 18:23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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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帮助恢复维基百科的“明月网站”页面?十分感谢!

您好,明月网站以前的访问量超过十五万次以上,我有数字截图,后来被中国内地封锁过,明月网站不是我建立的网站,并且作者声称对明月网站的内容无著作权和版权。能否给予恢复?十分感谢您的帮助!!!陈少静 | 月立龙头留言2017年11月21日 (二) 10:33 (UTC)回复

管理员好,近来常有用户拿小众的问题观点在维基百科进行宣传式口吻的编辑,请管理员能多多关注

中立的观点是维基百科的支柱,但是近来一直有用户拿带有偏见与错误讯息的边缘观点来导入维基百科条目,拿明显有问题的小众立场观点声称要来取中立,在文本区拿这些立场观点用宣传式的口吻进行文字编辑。若是正确的观点当然没有问题,但是带来的往往是有严重的偏见立场,以及带来曾被其他文献说明有明显问题的观点,就为了达到所要取得的特定外在动机,敝人就时间、能力所及引据厘清与修改,理所当然引来反扑。近来致力于良善维护编辑维基百科的用户变少了,以前积极参与相关条目的用户现在几乎都没再出现,导致抱持少数意识形态的用户有利于在条目宣扬其所属意的言论,在讨论到相关问题时就不断以个人诠释观点来跟你做时间消耗战。用户先前有违规记录,也不怕跟你打编辑战,有努力就有斩获,条目就这样一点一滴失去可信度而遭人批评,请管理员能多多关注这种情况。--Barter84留言2017年11月23日 (四) 12:35 (UTC)回复

有关菊梓乔出生日期

本用户与另一用户:Silvermetals 已协助解决问题,劳烦阁下检查完相关资料来源后解禁,谢谢。 -- Iron Daruma留言2017年11月23日 (四) 16:42 (UTC)回复

维基条目的收录标准

@Manchiu我个人觉得作家和艺人只要有一点关注都应该建立条目,方便网民查阅。但维基似乎越来越极端,我看到有些条目已经上了报纸,有专题报导,却被提删,说什么“只是一时的关注度”,我感到疑惑:有谁能持续上报纸,持续成为媒体焦点?而这个标准又没有一致性,维基条目其实很多都没有媒体介绍,但仍然保留,但有些已有媒体介绍,却被删去﹗维基条目的保留与否变成现实生活中人事的斗争平台﹗--屈原虫留言2017年11月26日 (日) 01:57 (UTC)回复

Jessechi冒用你的名了

你拒绝他IP180.176.30.235后,他用该IP与新创模仿你的的马甲,见[75][76]。--Outlookxp留言2017年11月26日 (日) 14:29 (UTC)回复

谢谢

  感谢您这几天来的帮忙,对新人很有耐性地解答疑问,祝您编辑愉快! --屈原虫留言2017年11月28日 (二) 13:04 (UTC)回复

锺嘉欣版面三度被破坏

唔好意思经常麻烦到你,但是问题又再一次发生,刚刚解除了保护状态后嗰个匿名用户(119.236.93.250 )又再一次使用ip(一直都系同一个匿名用户)胡乱更改锺嘉欣版面在剧集上的备注资料(无故删减某项资料或更改奖项的排位次序),佢真系好变态!!!!所以请你继续对锺嘉欣版面展开半保护以防止这个匿名用户继续破坏版面,麻烦唒User:Stevencocoboy留言) 2017年11月29日 (三) 02:33(UTC)

你行动很快啦,衷心感谢你User:Stevencocoboy留言) 2017年11月29日 (三) 03:09(UTC)

马德钟版面

唔好意思经常麻烦到你,但是今次有个问题,有关马德钟版面的右侧栏内代表作资料似乎存在争议性,本人与另一名匿名用户在该名演员的代表作上存在不同看法,为免引起编辑战,我建议删除马德钟版面的右侧栏内代表作资料,亦希望请你对马德钟版面展开半保护以继续引起编辑战,麻烦唒User:Stevencocoboy留言) 2017年12月1日 (五) 07:00(UTC)

注意凯擘大宽频180.176.0.0/16为Jessechi所用

你上次封禁的凯擘大宽频[77],不觉得这种无厘头[78]很像某人?我观察到他假日时间多使用凯擘大宽频,还有,他今天自称14岁[79],我以为是学井上喜久子。--Outlookxp留言2017年12月2日 (六) 11:28 (UTC)回复

给您的星章!

  管理员星章
感谢阁下协助调节误封之事,毕竟在下曾是其他区的管理员,维护这事的确不容易做好。 小跃捞出记录2017年12月4日 (一) 03:13 (UTC)回复

给您一个星章!

  管理员星章
感谢阁下的辛勤工作! 云间守望者传奇未了 2017年12月5日 (二) 14:42 (UTC)回复

您好,因为个人原因想要注销账号,请问需要做什么?

您好,因为个人原因想要注销账号,请问需要做什么? Gloomy1223留言2017年12月6日 (三) 10:12 (UTC)回复

请协助处理先前发生编辑战的内容

您好。阁下先前曾保护发生了编辑战的条目台湾地位未定论,后来编者们虽然针对发生编辑战的内容(引言第四段)的写法进行了讨论至今,但对于该段应该如何重写,仍迟迟未有共识。因此可否请阁下依方针“WP:保护方针#编辑被保护的页面”将该段恢复至编辑战发生前的稳定版本(两句话:主张台湾地位未定论的人包含但不限于台湾独立运动人士[5][4],诉求台湾的法律地位须由台湾人民自决。[6])?或者另一个顾及更多编者的立场的办法是先将第四段整段移除,然后等编者们对于该段的写法达成共识之后再加上。请阁下衡量。

虽然条目已经解封,但如果敝人以编者的身份去修改第四段,恐怕只会引发另一场编辑战,因此希望管理员能出面协助。谢谢。--Matt Smith留言2017年12月7日 (四) 11:28 (UTC)回复

唉,如果敝人知道终止保护后就可以直接去回退,敝人一定会去做的。好吧,谢谢,算是敝人学到了一课(页面一旦终止保护后可以直接回退成往日版本)。
那么请问如果在页面被保护的情况下,就可以请管理员协助回退成往日版本吧?--Matt Smith留言2017年12月8日 (五) 01:13 (UTC)回复
了解。谢谢。--Matt Smith留言2017年12月9日 (六) 04:15 (UTC)回复

管理员好,敝人从开始编辑此条目到今已经3年多,Matt Smith也是3年多,只是敝人略早一些,但是贡献度Matt Smith比敝人还多很多,他的贡献排第一,敝人的贡献排第二[80]。敝人认同Matt Smith将该段恢复至编辑战发生前的稳定版本。有些事说给管理员听,Skipeco首次进到这个条目来,是维基跟踪敝人而来的,而Chinuan12623首次进来这个条目,是昨天(12月7日)凌晨由Skipeco呼叫过来的,这两个用户显然不太了解这个条目,但是相互搭配试图要改造这个条目。--Barter84留言2017年12月8日 (五) 14:24 (UTC)回复

敝人上个月21日回退Skipeco在台湾日治时期连续删除式编辑,随后Skipeco就开始跟踪并反制敝人正在编辑的多个条目,非常明显是针对敝人而来的,但是敝人过去并没有跟Skipeco有过节,一般用户不可能会有这种反应,好像有旧恨一样,发生这种事显然不寻常。--Barter84留言2017年12月8日 (五) 14:53 (UTC)回复

台湾地位未定论条目,经由Skipeco呼叫Chinuan12623之后,Chinuan12623从昨天开始发起提案编修引言[81],与Skipeco配合,抱持特定立场想借由修改内容反制这个条目的合理性。但随后敝人指出Chinuan12623发起这个提案[82]违反维基百科的规则。这种讨论没有效力、不能建立共识,且可能被视为扰乱,敬请管理员关注这种情况

以下行为被视为不适当的通知的特征(且可能被视为扰乱):


推销立场

“推销立场”是指尝试透过使用非中立的语调、措辞、含意或目的的传达,意图影响阅读该讯息的人的态度。虽然这可能在个别具体的讨论场合下是可以接受的,但它不适用于绝大部分使用这种行文讯息做出的拉票。

堆积票数

“堆积票数”是指透过选择性通知某些拥有、或被推测具有特定观点或意见的编辑(可能从用户框、用户分类等使用者页面声明,或是其他方式预先确定),从而促使他们参与讨论,企图影响共识的形成

--Barter84留言2017年12月8日 (五) 15:26 (UTC)回复

可否协助加回被移除的来源及模板?

谢谢管理员协助处理条目被数度回退一事。不知可否再请阁下协助将条目恢复到此版本,以补救被移除的一个可靠来源(中国时报)和一个模板({{fact}})?请阁下评估。感谢。--Matt Smith留言2017年12月9日 (六) 06:53 (UTC)回复

Skipeco违反回退不过三原则已经不是第一次

请管理员检视Skipeco的封禁日志[83],上一次Skipeco违反3rr被封禁31小时,这一次又完全无视敝人即将提报破坏的警告,执意回退到底,再度违反3rr[84],以及违反维基百科:共识:“假若编者无视讨论页内容,而继续编辑或回退争议性内容的话,便可能会为争议性的编辑负责从而招致制裁”,而屡次强行更动内容,显然不受维基百科方针的约束,请求管理员再度检视“再犯者”只处封禁1日,比第一次的31小时还短,是否太轻?--Barter84留言2017年12月9日 (六) 07:21 (UTC)回复

@ManchiuBluedeck(~)补充,Skipeco被封禁后在其个人讨论页完完全全没有任何反省的意思,不断要求解禁,还加码要求封禁别人,显示其不受控制[85]。--Barter84留言2017年12月9日 (六) 07:50 (UTC)回复
如果是我我应该也会选择一日,我多数情况会对一年以上的警告或者查封不予以特别多的考虑分量,以免用户一次犯错一生受罚的情况出现。不知道manchiu是不是也是这个考虑。Bluedeck 2017年12月9日 (六) 08:00 (UTC)回复
@ManchiuBluedeck管理员好,该用户的问题行为很多,还有上面所述违反共识方针规范、从上个月开始就在各条目维基跟踪敝人(包含今天提报到当前破坏的这个条目)、到各条目故意回退敝人的编辑、在敝人用户讨论页进行夸张不实的警告骚扰、到许多其他用户讨论页发言,串联其他用户针对敝人[86],这只是该用户其中的一部分问题而已,请管理员能持续关注该用户的编辑行为。--Barter84留言2017年12月9日 (六) 08:43 (UTC)回复
@Barter84我和bluedeck看法一样。封禁并非惩罚用户,一段时间以前的短期封禁不会累加至今,封禁方针:“封禁不应被用作记录用户的警告⋯⋯”。至于监视跟踪一说,您们编辑集中于少数几个条目,有不少交集理所当然。检阅监视列表条目更改并非跟踪。--千村狐兔留言2017年12月9日 (六) 15:32 (UTC)回复
@ManchiuBluedeck就上面敝人所述被Skipeco跟踪的这一方面来说,不如使用列表来给管理员看,Barter84目前编辑就集中于这少数几个条目[87],Skipeco同样编辑集中这少数几个条目[88],关键出在细节中,这些条目Skipeco先前从来不曾编辑关注过,哪里会来检阅监视列表条目?底下表格只是双方交集的开头而已。如果这不是跟踪的话,那么请问管理员,什么才叫做跟踪呢?
条目名称 Barter84编辑时间 Skipeco首次编辑此条目 Skipeco的行为 连结
台湾地位未定论 2017年11月22日(三)12:22‎ 2017年11月22日(三)15:25 回退Barter84的编辑 [89]
中国台湾 2017年11月18日(六)07:53‎ 2017年11月18日(六)16:34 回退Barter84的部分编辑 [90]
台湾白色恐怖时期 2017年11月18日(六)07:04 2017年11月18日(六)16:47 回退Barter84的编辑 [91]

--Barter84留言2017年12月9日 (六) 17:22 (UTC)回复

这个列表的内容似乎对您的理论有所支持。如果您有这个感觉,请您向 Skipeco 发送一枚警告(不使用警告模版,直接贴上这个表格,并说明问题和您感受到的困扰。这样比警告模版有效)。如果 Skipeco 也没有什么解释,我会附议您的警告。@Barter84Bluedeck 2017年12月9日 (六) 19:45 (UTC)回复

@Bluedeck已经发送完成[92],谢谢管理员,不过Skipeco应该会找理由辩解合理化他这种违反方针的作为。--Barter84留言2017年12月10日 (日) 01:54 (UTC)回复
@ManchiuBluedeck在Skipeco的个人讨论页可以看到其夸大的言词与回呛[93],将敝人的证据说成诬指、将敝人的警告说成恐吓、恶行,显见其对敝人的警告不予理会,请管理员关注。--Barter84留言2017年12月10日 (日) 03:37 (UTC)回复

Category:原先是优良条目的特色条目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Category:原先是优良条目的特色条目”已被提出存废讨论正在讨论该页面的存废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编辑帮助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如果您想取回已删除页面的内容,您可以前往已删除内容查询。如需对删除结果上诉,请在存废复核请求处按格式提出请求,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删除指导存废复核请求IRC聊天频道--PatrollerAAAA讨论|留名2017年12月13日 (三) 05:41 (UTC)回复

紧急求助

恳请管理员立即将IP用户59.149.155.93封禁,因为IP用户持续地在维基百科多个条目内捣乱,胡乱更改资料。

部分证据:[94][95][96][97]

本人亦曾提报就该用户的破坏行为,但不获理会,而该IP用户被提醒过后仍没有停止破坏,唯有在此提出请求。Ken留言2017年12月13日 (三) 13:54 (UTC)回复

Invitation to Blocking tools consultation

Hello,

The Wikimedia Foundation's Anti-Harassment Tools team is inviting all Wikimedians to discuss new blocking tools and improvements to existing blocking tools in December 2017 for development work in early 2018.

We are specifically contacting you for your ideas because you are one of the top users of the blocking tool on zh Wikipedia. We think that your comments will help us make better improvements. You can post to the discussion in the language that you are most comfortable expressing your ideas.

Other ways that you can help

  1. Spread the word that the consultation is happening; this is an important discussion for making decisions about improving the blocking tools.
  2. Help with translation.
  3. If you know of current or previous discussions about blocking tools that happened on your wiki, share the links.
  4. Help summarize the discussion to share back to your wiki.

If you have questions you can contact me on wiki or send an email to the Anti-Harassment Tools team.

For the Anti-Harassment Tools team, SPoore (WMF), Community Advocate, Community health initiative (talk) 2017年12月13日 (三) 16:52 (UTC)回复

  • I apologize for posting in English.
  • Please let us know if you wish to opt-out of all massmessage mailings from the Anti-harassment tools team.

今日的历史上的今天

麻烦把1911年的“探险团队”加上内链阿蒙森南极探险队,谢谢。--虫虫超能研究所实验志愿者报名入口教母改善计划 2017年12月14日 (四) 04:01 (UTC)回复

模板:User wikipedia

您好,在下近日浏览各权限的分类时发现有些被除权或由头到尾都没拥有该权限的用户仍在这些分类里(如分类:维基百科巡查员)。而这些用户之所以会自动归入这些分类。在下有两问。一、如果透过系统确定该人已经没有拥有某/某些权限,在下是否可以将该编辑用户页上的有关该权限模版和topicon(例如Template:User wikipedia/Patroller)一并删除?二、这些行为(前提为被删除模版和topicon的编辑的确已无该权限)会否被定义为“用户页破坏”?谢谢。-- FrancoT 会议厅 访客签名簿 2017年12月15日 (五) 16:15 (UTC)回复

2017年12月

  您好,当您在所有讨论页或开头是“Wikipedia:”的页面中参与讨论时,例如Wikipedia:当前的破坏#MCC214(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请记得在您的留言结尾加入四个波浪号标记(~~~~,可使用 按钮)来签名,使系统自动将您的用户名或IP地址以及发表评论的时间加入到页面中。这些信息在参与讨论时对其他人将很有用。谢谢您的参与。 --B dash留言2017年12月16日 (六) 07:07 (UTC)回复

致 《维基百科政策公报》读者:

我们想要让您知道,以2017年11月15日至12月14日为期,共有针对方针与指引的新提案25项,已通过4项。谨就通过者加以介绍:

  • 特色图片标准已经修订,图像最少大小放宽至1000像素并订下例外条款。
  • 翻译指引已经修订,增加翻译注意事项。
  • 勇于提问指引已经确立,提醒用户要勇于发问,以达致减少争议。
  • 签名指引已经修订,提醒用户毋须于结构讨论页签署。


编撰小组

R96340
Aotfs2013
J.Wong

2017年12月21日 (四) 11:54 (UTC)

借由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所发送

《维基百科政策公报》是第一份关注于维基百科政策建设的刊物,由R96340Aotfs2013J.Wong等编撰小组共同编撰,帮助社群成员掌握方针与指引的脉动。《维基百科政策公报》将以月为周期,于每月15日定期发刊,欢迎任何感兴趣于维基百科政策的维基人订阅《维基百科政策公报》。若您没有主动订阅《维基百科政策公报》而收到《维基百科政策公报》,是因为您被编撰小组认为是应掌握维基百科政策脉动的使用者,您可以将您的使用者名称从公报发送名单订阅清单中移除,并在您的使用者页面添加特殊分类以停止透过《维基百科政策公报》掌握维基百科政策脉动。

2019年中华民国立法委员选举 全保护

依自动用户与ip用户争执内容,是否全保护比较适当? 自动用户是没有可靠来源的原创者,ip用户还增加了可靠来源(虽然不会操作多次警告不听劝)。Zenk0113留言2017年12月22日 (五) 07:33 (UTC)回复

不会,现况应该先等管理员判定是否过早成立,再说了Zenk0113留言2017年12月23日 (六) 04:56 (UTC)回复
我是提半保护的人。全保护我觉得似可不必全保护,但有别人提全保护我当然也是欢迎的。只是这个提全保护的人,又提移动又提删除,这不是自相矛盾吗?提删讨论期间你又想要移动条目,那怎么会提出全保护。令人不解。既然提移动,理应自己撤销提删。提删的目的不只是删除,也是经由讨论把条目改善到可以不删除。而且,发生破坏时,把破坏前的内容放到草稿是标准的编写做法。如今变成全保护,全保护期间在草稿编写也是标准做法,甚至这就是当初引入草稿系统的原因之一吧?这人却主张要把草稿连带删除,若是如此,当初干嘛提全保护?完全自相矛盾。--Fauzty留言2017年12月23日 (六) 08:39 (UTC)回复

关于Superman12345删除封禁警告

阁下在该页面留言之封禁警告已遭该用户径自删除,特此告知,烦请给予适当处分。 https://zh.wikipedia.org/wiki/User_talk:Superman12345

关于Manchiu阁下对Superman12345的封禁警告

阁下在该Superman12345页面留言之封禁警告已遭该用户径自删除,如此行径已严重违背维基百科之编辑规则,请阁下不要纵容该用户到处破坏页面,造成不必要的纷争与困扰。

RRD时的状态标记问题

建议您在处理完修订版本删除后更改处理状态,感谢合作,祝编辑愉快。-- Stang 2017年12月27日 (三) 04:10 (UTC)回复

郭新林版权问题

请确认到底有何版权问题,否则请取消举报。

关于鄙人所建百度百家号以及大鱼号疑似侵权事宜

感谢千村狐兔君的批评指正,鄙人已经知晓百度百家号以及大鱼号两个词条疑似侵权,现在请求您予以删除,下不为例!再次感谢!!^_^Qidyzuens留言2017年12月27日 (三) 18:40 (UTC)回复

烦请执行228条目编辑请求-回复勘误

阁下前次提示对228条目一些小修小改,不牵涉条目争议部分改动,请告知以帮忙修正,本人时覆-21日解编来之善意之编辑-勘字误、修来源、去余内链、修符号、修错辞..,不是只我的,我不能自私的只谈自己...。现在难得Barter84表示认同-此无争议的错字、错词等修改(此编修内容无关当时仍有争议之版本),故烦请依编辑请求-执行程序来回复勘误编辑,尽求条目之完善。

而另项之"编辑请求-赔偿案例"增加(末段),并请参处。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2月29日 (五) 07:13 (UTC)回复

感谢回复被Barter84无理删除之正当编辑。但其中11.4-赔偿人数与实际受难人数落差原因-之内容重复,烦请移除。
并祝跨年、新春愉快!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2月30日 (六) 10:52 (UTC)回复

请教

有一件事我想听听你意见,我看到很多人物条目由于不符合关注度要求被删,但又以符合《人物收录准则》而通过存废复核而保留,如陈宝燕陈冠宏陈志强 (配音员)等多个条目都完全没有来源证明关注度,但由于符合《人物收录准则》而被通过存废复核而复原。

  • 《人物收录准则》WP:BIO规定作家、编辑只要“出版作品超5000”就可以收录;香港文学里超过一半以上的作家都完全没有来源证明关注,但仍建立了条目,如西西吴煦斌阿浓关丽珊汤祯兆等虽完全没有来源证明关注度,但因符合《人物收录准则》而被保留。
  • 一位作家如果身兼作家和编辑双重身份,条目已有来源证明他的著作及其主编的期刊于世界各地图书馆上架,其中包括香港所有大学及院校图书馆,几乎所有香港图书馆,多间台湾图书馆,多间大陆图书馆,新加坡图书馆,澳门图书馆等,作品肯定超过5000份,而且不限于一地,请问是否符合《人物收录准则》?

陈宝燕陈冠宏陈志强 (配音员)等不符合关注度,但又因为符合《人物收录准则》而被通过存废复核而复原。由此看,是否条目要只要符合关注度或《人物收录准则》其中一个要求就可以保留?本人编辑经验不深,很想听听你意见,谢谢﹗--屈原虫留言2017年12月29日 (五) 14:26 (UTC)回复

要求全保护的那家伙到处讹诈删除,请问这是合理的吗

要求全保护的家伙(2019年中华民国立法委员选举)现在要求删除在全保护时期的草稿,又四处以“2019条目”遭删除为由,四次要求快速删除“2020条目”,四处进行删除讹诈,我是要求半保护的人(提案者)。半保护就是可供编辑。WP:保护方针写明,不可以预测性地进行全保护(这是方针)。WP:半保护也写着,“不用于提前保护可能遭到破坏的条目”。现在这个要求全保护的家伙又在请求保护页面请求了白纸保护(期限六个月)。这合乎预期吗?不合理吧。--Fauzty留言2017年12月30日 (六) 11:06 (UTC)回复

当初这个条目就是半保护就可以,这个家伙提全保护、又提删删删、又提白纸保护,这种行径已经超过情理了吧。他提的快速删除根本没有半点合理性。请问这是该被删除的条目吗?根本不是。--Fauzty留言2017年12月30日 (六) 11:06 (UTC)回复

请管理员考虑WP:存废复核请求#2019年中华民国立法委员选举核准复核。--Fauzty留言2017年12月30日 (六) 11:17 (UTC)回复

草稿就是因为IP用户六次不断破坏条目,才会存在草稿。而原本半保护之后,大家都可以在半保护条目编写,草稿也就不必存在。这个可疑人士却借口提出将半保护升级为全保护,而全保护之下要编写当然会有草稿。而同一个人居然提全保护又声称草稿必须删除。这人行径完全违反方针,也违背常理。--Fauzty留言2017年12月30日 (六) 11:30 (UTC)回复


给您一个星章!

  管理员星章
感谢多次之调处~
本人对编修之看法:1.对已有"共识"之编辑不应破坏。2."余"内容维友可在有理据来源之状况下合理编修。3 .他人有权对"有异议"之内容"回退",待共识再编。4.绝不认同Barter84年来已对228有三次无理的"全盘式"删除"多人"之编辑,他可对"有"异议之内容来"回退"讨论,但绝对不可全盘式删除"当中"他人之正常编辑。5.编修无主、非主流之分,一些非主流观点,只要具可靠来源证明其内容真实不虚,存在于百科是没有问题的,应兼具采用,不可有排他性。烦请阁下赓续注意Barter84此不当全盘式删除"他人"正常编辑之惯行。
敬祝跨年、新春愉快~ 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2月31日 (日) 02:43 (UTC)回复
阁下前曾表示,对化解长期编辑争议,用户应就修改方案达成初步共识。就"引言"部分乃条目之精华,重中之重,各方珠字必较,若采"整段-包裹式"编修势难成共识,故而此回复讨论:引言-化繁为简,分句逐修,是我想到处理"引言"编修解套之方法,应也可行,见前次初提四天无人有异虽我因故撤案,今再提有四天仍无人有异,足见汇集此"各方"之分段提案的"内容"应是合理可行,若提案满乙周仍无人有异,烦请阁下再予编修,我想那此条目应就大致底定为稳定之版本。我一向反对贬他人为非主流或不熟条目,以一人或极少数人之主观意识,来阻挡"多人"之正当编修,或阻退绝多数人之"编辑请求"看法(共识不强求一致同意。理想情况下,共识不会存在任何反对意见;但假如无法实现这点,共识应采纳多数人的意见,并和重要少数的意见作出适当妥协。重大修改更应获得绝大多数的同意),为求条目之完善,不应夹杂情绪、悲愤、渲染之词汇色彩,应以中立、客观之角度来诠释才对。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1月6日 (六) 11:13 (UTC)回复

唔好意思经常麻烦到你,但是问题又再一次发生,由于有用户设立了锺嘉欣演出作品列表的新版面,而新版面并无半保护状态保护版面,之前你在锺嘉欣版面设定的半保护已不能起到作用,所以之前嗰个匿名用户(119.236.122.84)又再一次使用ip(一直都系同一个匿名用户)好快手咁胡乱更改锺嘉欣版面在剧集上的备注资料(无故删减某项资料或更改奖项的排位次序),佢真系好变态!!!!所以请你对锺嘉欣演出作品列表的版面展开半保护以防止这个匿名用户继续破坏版面,麻烦唒!!! User:Stevencocoboy留言) 2018年1月2日 (二) 05:35(UTC)


因为在锺嘉欣演出作品列表新版面上并无半保护状态保护版面,所以我将演出作品的资料转返去主版面上,主版面有半保护状态保护版面可以防止佢破坏版面,但其后 有用户已经帮忙作出举报,我亦同佢达成左共识,所以暂时锺嘉欣演出作品列表版面上的资料已还原返,不过嗰个匿名用户(119.236.122.84)经常分身使用不同ip(119.236.xxxxx)破坏版面,佢亦系之前破坏锺嘉欣版面的嗰位匿名用户,所以希望管理员能对锺嘉欣演出作品列表的版面一并展开半保护以防止这个匿名用户继续破坏版面,我知经常麻烦到你真系唔好意思 User:Stevencocoboy留言) 2018年1月3日 (三) 02:23(UTC)

唐登杰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唐登杰”已被提出存废讨论正在讨论该页面的存废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编辑帮助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请不要自行移除页面存废模板,讨论是因为有编者认为页面不适合维基百科。请参与页面存废讨论,您亦可以与提删的维基人进行沟通。在讨论期间欢迎继续完善原先的页面,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删除指导存废复核请求IRC聊天频道

谢谢封禁今年J的第一个傀儡

刚发现他上一个傀儡连政府文书都造假[98],真不知道他花这么多时间恶搞造假要干嘛?反正我都一律回退,免得他浪费我时间。--Outlookxp留言2018年1月4日 (四) 00:58 (UTC)回复

打扰

打扰,关于金泫雅及其媒体作品列表,在引发争议时,在下以在该讨论页发起讨论希望可以达到共识,然而不见IP用户愿意友善沟通,且仍然在金泫雅媒体作品列表持续的没有理由的撤销编辑,在下认为已经是拒绝沟通了,若是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呢?谢谢。--Joshua Zhan Talk ☎ 2018年1月4日 (四) 10:08 (UTC)回复

阁下可以再阅一次在下上述提及到的两个条目,仍不见对方愿意友善沟通,希望阁下可以协助。--Joshua Zhan Talk ☎ 2018年1月13日 (六) 14:12 (UTC)回复

请协助恢复为稳定版本的词语

您好。请阁下协助将旧金山和约的词语恢复为编辑战发生前的稳定版本“主权”。谢谢。--Matt Smith留言2018年1月14日 (日) 11:43 (UTC)回复

可否请阁下依方针WP:保护方针#编辑被保护的页面:“若页面出现编辑争议需要全保护,管理员可以在执行保护之后,由保护的管理员本人将页面回退到争议发生前的较早版本,如果在争议之前有一个清晰的点。”协助之?--Matt Smith留言2018年1月15日 (一) 09:09 (UTC)回复

感谢阁下。--Matt Smith留言2018年1月15日 (一) 16:20 (UTC)回复

《维基百科政策简报》2018年1月号

在过去一个月(2017年12月15日至2018年1月14日),互助客栈方针区有新提案29项,已通过有8项。请注意,因应政策变化,原《维基百科政策公报》现已更名为《维基百科政策简报》。
  人事变动

  • 9old9已离任管理员。

  方针指引变动

  方针指引小更改——没有经互助客栈讨论而已修改者有︰


本期公报由《维基百科政策简报》编撰小组借由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 发送于 2018年1月14日 (日) 15:50 (UTC)回复


SiuMai

User_talk:Manchiu#re:SiuMai,SiuMai好像透过邮件列表申诉过,但是直到现在都没有一个管理员寄出回信,希望你多加留意,本人不想再因为SiuMai绕过永封而再报上维基百科:当前的破坏了。--MCC214留言2018年1月15日 (一) 07:41 (UTC)回复

WP:PRIZE

您好,在下想就上述页面一个问题征询阁下的意见。Sanmona君现正自荐获奖。他创建投票页面的时间是2017年12月30日,但是他在2018年1月5日才放上WP:PRIZE供投票之用。授奖第一阶段投票为14天。如果以12月30日计算,第一阶段于2018年1月13日完结,而为期7天的第二阶段投票会由1月13日开始到19日。不过正如上面提及,他在1月5日才将这个页面放到WP:PRIZE供大家投票。那么投票开始的第一天应是12月30日或1月5日?谢谢。(在下想讨论完整一点,阁下可于这里留言。在下会看见的。)-- FrancoT 会议厅 访客签名簿 2018年1月16日 (二) 08:03 (UTC)回复

我认为应以其创建投票页面起作第一天,因他创建该页面已开始投票程序,换言之投票第一阶段今已结束。没有放到公示页面不影响计票时间,谢谢您的提问。--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1月16日 (二) 14:33 (UTC)回复

Reminder about Blocking consultation

Hello again,

The discussion about new blocking tools and improvements to existing blocking tools is happening on meta now and is in the final days.

We contacted you because you are one of the top users of the blocking tool on this wiki. We think that your comments will help us make better improvements. There is still time to share your ideas. You can post to the discussion in any language.

Thank you if you have already shared your thoughts. You can also help out by sharing a link to the meta discussion with users on this wiki. Or you can translate the summary of the discussion and share it on this wiki.

If you have questions you can contact me on wiki or by email.

  • I apologize for posting in English.

For the Anti-Harassment Tools team, SPoore (WMF), Community Advocate, Community health initiative (talk) 2018年1月16日 (二) 22:33 (UTC)回复

228编辑请求

依阁下保护228条目的用意汇集了"各方"多项提案,经社群这三周的热烈讨论,欣见其中"几项"提案能获有"绝大多数"认同之成果,符合了"共识方针"编修之条件,让条目能更臻完善。

略见本次"各方"之提案,貌似多仅Barter84一人独排众议,虽应尊重,但其观点也曾多次阻碍了条目"众议之正常编辑",其也扭曲了共识方针之涵义,甚为可议。(共识方针:共识不强求一致同意。理想情况下,共识不会存在任何反对意见;但假如无法实现这点,共识应采纳多数人的意见,重大修改更应获得绝大多数的同意,共识虽是应保持其稳定性与持续性不宜变动的,但他仍是可被改变挑战与再论)。
讨论结果
  • 第一案,撤回。(撤案前,仍未获大多数认同)
  • 第三、四、七案-等案,未获大多数认同,不予修编。
  • 第二、五、六、八、九案-等案,获绝大多数同意,烦请阁下依-共识方针:(共识不强求一致同意。共识应采纳多数人的意见,重大修改更应获得绝大多数的同意),来执行"编辑请求"
  • 修编后之内容
  1. 引言第一段:二二八事件是台湾于1947年2月27日至5月16日发生的事件。1947年2月27日,因专卖局查缉员在台北市查缉私烟时不当使用公权力造成民众死伤,引起28(次)日的陈抗伤亡,更扩及后续台湾民众大规模反抗政府与攻占官署,当地人对外省人的报复攻击,期间长官公署和二二八处理委员会谈判解决未果,后因国民政府出兵镇压与杀害台湾民众而平息,事件造成大量民众伤亡,然而伤亡数字众说纷纭,由数百人至数万人不等。
  2. 引言第三、四段合并为第三段:1945年,国民政府接替日本治理台湾,然而来台的军政人员,甫经历中日战争,抱持着胜利者的优越感对满是日本风的台湾生起排斥与歧视的心态[3][4][5][6][7],而长期在日本统治下的台湾人民,对于当时中国的社会风气、生活习惯、卫生条件等缺乏了解,见闻了来台人员的言行之后,由原本的满怀期望转变成失望[8][9][6][10][1][11],又因来台人员的法纪观念不佳而接连发生违法犯纪情事[12][6],与台湾日治时期的军政效率和治安形成明显对比[13],使得台湾人民对国民党与长官公署感到反感[14]。于是在政策不善[注1]、军纪不佳、官员贪腐、经济通膨、民众失业、经济倒退、歧视打压[5]等情形下,导致官民关系愈趋恶劣,终于因一起缉烟血案而使累积一年多的民怨爆发[7]。
  3. 引言末段:二二八事件是台湾现代史最重要的事件之一,之后台湾紧接着实施长达38年的戒严,至少数万名民众在白色恐怖时期死亡、失踪、监禁;二二八事件数十年来成为禁忌的话题,成为后来族群对立冲突的原因。历经国民党政府多年的严密封锁与噤声,在党外人士对党国体制的持续冲撞下,二二八事件在1980年代后期的台湾已经逐渐可以公开讨论,而不必担心因为触犯禁忌而遭到国民党政府的政治迫害,政府和学术单位也对事件进行大量研究。1995年,时任总统李登辉公开向二二八事件受难者道歉,各地陆续为受难者建立纪念碑与纪念园区,中华民国政府后来将2月28日订定为和平纪念日,建碑并对受难者家属赔偿和恢复名誉,但台湾每年到了二二八和平纪念日前后,还是纷传抗争与蒋介石铜像及228纪念碑遭破坏之情事[1][2][3][4][5][6][7]。
  4. 提请注意:引言"列表"同修为“事件造成大量民众伤亡”。原引言-第五段-将“二二八事件造成造成台湾与外省籍民众伤亡”,改为“二二八事件造成大量民众伤亡”。并请检视条目中如有“事件造成台湾与外省籍民众伤亡”之用词,请同改为“事件造成大量民众伤亡”。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1月24日 (三) 07:13 (UTC)回复

(-)反对投票不能代替讨论,何况这是历史条目,要求引经据典、依据史实,而不是一直去别人的用户讨论页叫人,靠抢人数来争输赢,Chinuan12623一直执意老调重弹、在维基百科以少见的冗长辩论与长期耐力战术来达到目的,屡次翻出先前无共识、被否决的旧案、以低质量来源使用土法炼钢进行作文式编修、执意加入已被指出有明显错误的资讯,请管理员能注意Chinuan12623的编辑行为。--Barter84留言2018年1月24日 (三) 11:37 (UTC)回复

(&)建议,请管理员能拨空抽阅几本高质量的二二八事件专书,就能知道Chinuan12623的问题出在哪里。--Barter84留言2018年1月24日 (三) 11:46 (UTC)回复

  • 请Chinuan12623不要用不精确的言词引导管理员,历史条目不走文献路线,而去靠找人抢人数争夺,这根本不是维基百科的做法。Chinuan12623所称绝大多数也只是少数几个用户;敝人表示反对的提案,有其他用户也选择跳过去,不表示支持,就知道该提案有明显的问题;敝人明确反对的提案,以及包含Mewaqua跟敝人2个人都表示反对的最后一项提案,Chinuan12623照样向管理员提出编辑请求,这倒底算什么?更不用说请求他人代为编辑的模板白纸黑字清楚标明:“确保修改有共识基础及没有争议,否则请先在受保护页面的讨论页进行讨论”,这是维基用户包含管理员都要遵守的,Chinuan12623到底在做什么?不会太离谱吗?--Barter84留言2018年1月24日 (三) 17:31 (UTC)回复

(:)回应

  1. 曲解方针Barter84你很行?当你所谓共识基础ㄠ指是完全共识,被我以方针是可涵指"绝大多数的同意"后,现在反变ㄠ指是要没有争议,意指是你Barter84"一"人吭个气,大家就停摆,所以你很大。方针是编写的规则,模板是在他下面所做的"辅助"标示,你更要知道方针有说到"共识"是可被挑战与改变的,所以在讨论编修时,你要有尊重"绝大多数的同意"之雅量,你没有很大,一句话可以推翻众论。
  2. 我为何没提Mewaqua,因他意见多有但书,就好像我给他人异议时我也会给,如对方善回可受,我会画票,但有些人他是从不改票,你也是其中一人。你也常找Matt Smith,就228讨论你在以前跟这次第八案都曾要他改票,但他有主见而未允,就是客观的表现。你在数看这次讨论中,你有点连了几人要他们改意,但他们还是未允,这些你都要尊重。
  3. 我一向反对情绪、渲染用词,这不符合维基之"中性"用词原则,如同我将遭恶意诬蔑炒股与贪污移除了"恶意"二字,是善意、恶意、有无凭据、谁说了算?但重点是有"诬蔑"。Matt Smith对第三、四段在保留来源下来精简之用意,不也如此,冗长、重复、情绪用词过多,里面还有"例如...."等不严谨之用词,"众人"皆议修,唯"你"独挡,对吗?历史是什么?他会被"阶段性主政者"所左右,专书是什么?他也有正、反之述,但不管为何,中立与平衡的叙述很重要。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1月25日 (四) 02:42 (UTC)回复
  • (*)提醒请管理员阁下依"共识"方针,执行获得"绝大多数"同意编修案之"编辑请求"。本次修编发起讨论时已公诸社群,并连知管理员Manchiu、Outlookxp、Antigng、雾岛圣、A2093064,编列诸案,均可单独成修,不会破坏时序与原文涵义。如某"个案"有绝大多数同意"或"无异议,即请管理员编修。此各方讨论内容长串详实,请Barter84要有雅量接受"众人"之议,不可有"一人"独挡之非议。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1月25日 (四) 02:52 (UTC)回复
(:)回应Chinuan12623一直在旧案重提再重提,一直到其他人的用户讨论页找人充人数、一直烦管理员,却不反省自己的编辑问题。包含Winertai、WildCursive,以及本人都很清楚知道Chinuan12623对于被政府噤声40年不得谈论的二二八事件条目的强烈编辑动机为何,Mewaqua也反对背离文献的编修,Chinuan12623这么爱找人来,怎么不去通知他们来充场面呢?这样不是更热闹吗?连政府依法设立、调查严谨、唯一负责赔偿受难者的二二八基金会,Chinuan12623都表示不服了[99],要玩得起历史修正主义,也得要有凭有据,若是证据力大到足以压倒普罗大众、学术界的认知,那么阁下再来把自身认同的观点拿来维基百科修改、覆盖、淡化,但问题是Chinuan12623的根据是什么?从过去Chinuan12623在二二八事件讨论页的发言就看得出来,是私人部落格网志文章的爱好者。--Barter84留言2018年1月25日 (四) 04:24 (UTC)回复

  警告Barter84,希望这是我最后一次回复你,你我不要在管理员处浪费页面资源,你要有分寸,不要在此开辟战场:

  1. 你所谓一直在旧案重提?摘方针-共识是可以改变的,过去的共识可被挑战,也并非必须遵守。据此,连"共识"都可再提讨,那何来"旧案重提"之说。再问此"一-九案"有哪一案曾有被管理员或社群认定是有"否决"该提案之共识?没有,只有是未有"绝大多数同意"之共识而未被处理之裁核,既然在当时是"未有绝大多数"认同状况,怎可依此推断尔后也不会有"绝大多数"认同,就如同方针所说-共识是可以被改变挑战的,只要有足够论证于此之道理般。因此如有某人提案曾被某一、二个少数人反对而未果,事后当然可再提案,那曾反对过的某一、二人没那伟大,可阻人不可再提旧案,因可能会有更多的人会翻案认为原案是合理的。反之如原案是因绝大多数人反对而未果,事后就不宜再提出,但也不是绝对的,同方针说的"共识"都可改变与挑战的。而第二-九案中某些案就是属于被某一、二个少数人反对而未果,其事后当然可再提案。
  2. 维基可贵之处,就是不以官方(基金会)之第一手来源为依据。又何以普罗大众、学术界的认知?如真此,那很多"台湾"条目在二岸现况下,也不必写了。而管理员给你的规劝,你都没在听(摘:一些非主流观点,只要具可靠来源证明其内容真实不虚,存在于百科是没有问题的-千村狐兔)
  3. 厌恶你的双重标准。略观此各方"一-九案",请注意是"各方",不要老是强冠是我挑起编修,此等是无一案有"完全"共识,但这都拜Barter84所赐,因十之八九都有你的反票,你是意见非凡,所以第二、五、六、八、九案-等案获绝大多数同意,采共识方针-共识不强求一致同意。理想情况下,共识不会存在任何反对意见;但假如无法实现这点,共识应采纳多数人的意见,重大修改更应获得绝大多数的同意;但厌恶你的双重标准,第二、五、八、九案-是你讨厌,多仅你"一人反对",你倒离题的挂个-模板有共识基础及没有争议时才使用,那第六案也有一人反对(摘-反对移除"省籍",这样反而会不清楚-S89176),你倒瞬盲视而不见,怎不也挂个模板有共识基础及没有争议时才使用,厌恶你的双重标准,喜恶随你挑,以一人之力要霸占此条目,没你老大一声"可",就算全社群都说要改,还得看你脸色,你不自惭吗?
  4. Winertai、WildCursive一向是你会通知找来的(含傀儡Qqqyyy、Mapayna),本不需劳我,虽此,但我还是有知会Winertai此项讨论(你怎装不自知)?想不到我还被他反讽是到他讨论页吵他,所以撤了"帮"他的第一个提案,真是拿热脸贴冷屁股,所以尔后我不会自拍再找Winertai。但依你性,想也找过WildCursive他,这个昔称我学长前辈的WildCursive是个翻脸如翻书之人,我明哲保身都来不及,怎会去找他。但很奇怪的是Winertai、WildCursive他俩都未附和你的看法,从第二-九案没投一张反票,Barter84你还砍了"第一案-Winertai的正名提案,这二人一直都是条目的贡献者,但是都未支持你的论点,故而你应关门自躬你的言行与论点,怎还好意思在此大放厥词。而我会通知的,是曾在此页面论述过之人(社群当可检视),请他们来持续关注以求客观,乱扯什么拉票,但似乎多怕你缠扰而不太敢来发声,令人遗憾。
  5. 至于Barter84会惯性乱拉连结来断章取义,诬指本人有双重标准,如-(他人提案被我擅挂上无共识结案挡掉,或前已讨论结案不应再提避免浪费讨论资源..)等,此断章取义之述,若社群要不爬梳来去,还真被他诓以为真。此我已回复不知几次,一再回应也烦,社群见我重构讨论页时序之回应便知,此不再赘述。
  6. 是谁一直烦管理员?是你不是我,我是依讨论之"绝大多数意见"来申请"编辑请求",但是你来此曲解方针,长篇大论,我迫于无奈回应。你要有分寸,不要在此开辟战场,我说了,希望这是我最后一次回复你此题,希望你也节制,给管理员个清静空间,编修讨论的纪录都在,他自会判处。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1月25日 (四) 06:05 (UTC)回复

(:)回应

  1. 不走文献路线,还抱持强烈个人观点与动机,这是个人的问题,请注意这里是维基百科而不是让个人抒发的部落格。
  2. 维基百科:共识方针:“在发起一项议题前,编者应先检查条目的讨论页存档,阅读过去的讨论:老调重弹,强迫所有人去讨论旧议题是没有意义的。”例如现在的案八,去年6月提出过,被管理员拒绝(管理员裁核未见共识,拒绝 ) [100] ,现在又再次提出。现在的案二,去年10月就提出过[101],被Winertai反对[102] ,现在又再次提出。案五,去年11月就提出过[103],被Winertai反对[104] ,现在又再次提出。案九,去年6月提出 [105]、去年10月又提出[106]、去年11月又提出[107],现在又再次提出[108],先前敝人已提出上述方针请Chinuan12623遵守,Chinuan12623仍执意而行,为达目的不受方针约束。
  3. 反观Winertai的提案[109],被Chinuan12623径行加入如下文字:“前已讨论过,结案”[110]Chinuan12623还连续两次对Winertai强调:“已论过之版本不应再提,这是尊重讨论,避免浪费讨论资源”[111]这如果不是双重标准,那么什么才是双重标准?方针都只约束别人,自己都不受约束。
  4. Winertai(2006年就编辑过[112])、WildCursive(2011年就编辑过[113]),一直都是条目的贡献者,Chinuan12623也认识他们,既然一直找人(就是拉人充数藉以压制熟悉条目用户的论述,抢占高度主导编辑,或全保护当中以此筹码向管理员要求编辑,这是任何一位管理员都知道的战术,各语言版本的维基百科为了防止这种人为操控弊端才会有“投票不能代替讨论”的补充解释来保障条目),为何Chinuan12623要选择性滤除他们,包含可能跟自己唱反调的用户?这道理再简单不过。Chinuan12623在2016年刚来到此条目就拿林明珠个人的问题爆料取代掉历史事实[114],马上被一名管理员介入处理,隔天就被另一名管理员进行条目全保护,这是Chinuan12623在此条目的首度挑起争议。之前长期伴随Chinuan12623投票的S89176、Ebay5678(这次都一同出现了),以及Chinuan12623所呼叫的其他陌生账号,这些账号过去对此条目到底有什么贡献?就这件事Chinuan12623要不要向管理员交代?根据“维基百科:拉票说明”:“以下行为被视为不适当的通知的特征(且可能被视为扰乱):垃圾邮件:过量张贴讯息给个别使用者,或是给与当前主题没有显著关系的使用者。”相信管理员很清楚这是怎么一回事。--Barter84留言2018年1月25日 (四) 09:35 (UTC)回复

Barter84对228讨论常重复跳针事项之我见

  1. 林明珠在场否-Barter84酸讽Chinuan12623在2016年刚来到此条目就拿林明珠个人的问题爆料取代掉历史事实,马上被一名管理员介入处理?此...我至今还是认为林明珠在场,也请注意那是林明珠本人现身(影视)说法,不是谁在爆料,但我尊重维基以资料文献之记载。我昨想,如果有车辆冲过撞我子女时,我一定舍命冲出代他伤亡;现在很多父母也伪证来替出事的子女顶罪,这是保护子女的天性,一些228影集视频也都有制演他女儿在现场,228这事情搞的惊天动地死伤如此多,我当初在讨论页说"林江迈"为保护女儿,而说(笔录)只她一人在场,故而未说有子女在旁之可能(合理)性,此看法迄今未变,我再强调,换做我是林母,我也会如此做,而林兄说他妹未在场,因其为绿独属性,我无法评论。请(※)注意我事后也尊重管理员之以资料文献之记载为准,管理员当时虽建议可另段摘述是"他项"说法,但我也没如此做,是事后有人来登录此段。此段我要说的很详细,因为Barter84很容易把它断章取义,我现已下"标题",Barter84可直拉,不要日后又断章取义来诓我。
  2. 在现今社会如果有人攻占官署警局抢夺枪械,政府定会派军警维安,各国皆然。228当时全台官署几乎被攻占,老蒋派兵道理同此一般,但重点是在维安"主官-陈仪"有无滥杀无辜,阳奉阴违,条目记述时应中立,不要偏颇方向。而动乱时借故滋事趁机打杀之地痞混混当然也有,共产党、潜台日人、教会、流氓介入也见一般,然此在省籍情结与民粹主义下,官方与228研究基金会已少着墨,故当时趁机打杀之劣者也全都变了英雄拿了赔偿金,更叹那些被波及枉死的外省人很可怜,在官方报告与碑文中没人帮他们说个话。至于是“镇压杀害”或“屠杀”一词虽来源文献各有所见,但条目宜"引言"应以"多数"之“镇压杀害”为主述,此也讨论多次,管理员也做了中和调节如现今"引言"之版本,故Barter84也不需将此套于我固之己见,乃众论之决而已。
  3. 对人不对事离题讨论-本省人死亡人数?还有Barter84常会抨击我以前曾说的二二八死亡人数:“我早先说"本省人"死亡人数太多版本,但应以申领赔偿金之八百余人为准,在怎么差距,也不可能晃到变数千或数万”,这观点迄今也没变,是"没有仍在世的遗族是会跟钱过不去,不去申领,和申请名誉回复的",但请(※)注意,我说的是"本省人死亡人数",这不包含"受伤"。又我曾说如果尔后证实真是如此(死千余人,而非上万人),我当然会很高兴,怎会要去排斥,难道我们不该庆幸没枉死那么多人吗,还是Barter84你心底真希望要死几万人才够,希望Barter84你要有悲天悯人之心,如果可以选改历史,是要挑死亡最少之人数。但无论死亡版本之多的无法证实人数,请(※)注意我仍是尊重维基以当前资料文献来记载此死亡人数,Barter84可不要再来断章加料诬诓。另外Barter84很喜欢拿我对血缘历史文化的认同来指控我不能写维基条目,此已有多位管理员告诫他(讨论条目要以文献为依据,对事讨论,而不是对人),但都如耳边风,且又屡劝不听常常“离题”叙述,无助于议讨,其冗长页述而搞乱修论之题,让人迫于无奈而做出“离题讨论”的文字标识,以利区隔出正确的讨论区块,此等,希望Barter84能深切反省与改进。
  4. 强置所谓主流认知-还有Barter84会反复强调228官方(基金会)的资料如何可信云云,又是要以主流认知为主,而排斥其他有来源内容是质量低之非主流编述。殊不知维基可贵之处,就是不以官方(基金会)之第一手来源为依据。又何以普罗大众学术界的认知?如真此,那很多"台湾"条目在二岸现况,蓝绿分围下也不必写了,因国际现实、主政者可操控历史、民粹可操控意识、课改可操控思想...何者为真?故维基只能客观平衡叙述来由读者参评,切不可喜好取样,特别是请(※)注意管理员给Barter84的规劝,你也都没在听(摘:一些非主流观点,只要具可靠来源证明其内容真实不虚,存在于百科是没有问题的-千村狐兔)
  5. 诬指拉票-又Barter84常会将我续通知"原参论者"继续来关注议题,诬为是拉票,扯什么"原参论者"是跟主题没显著关系的使用者。质疑为何不通知Winertai、WildCursive..等人,此想来好笑。就228议题Barter84早就勤于固定通知友他之人,他怎不都说自己是拉票(你是强输己见,要其配合支持),如Qqqyyy、Mapayna、Winertai、WildCursive、Matt Smith...等人,其中Qqqyyy、Mapayna是傀儡已永久封禁,而我也有知会过Winertai、Matt Smith此项讨论(你怎装不自知)?想不到我还被Winertai反讽是到他讨论页吵他,所以撤了"帮"他的第一个提案,真是拿热脸贴冷屁股,所以尔后我不会自拍再找Winertai。但依你性,想也找过WildCursive他,这个昔称我学长前辈的WildCursive是个翻脸如翻书之人,我明哲保身都来不及,怎会去找他。但请(※)注意的是讨论这三周时间Winertai、WildCursive他俩都未附和你的看法,从第二-九案没投一张反票,Barter84你还砍了"第一案-Winertai的正名提案,这二人如一直都是条目的贡献者,但是都未支持你的论点,故而你应关门自躬你的言行与论点,怎还好意思在此大放厥词。而我会通知的,是曾在此页面论述过之人,通知内容为-阁下前次曾参论,续请关注-用户有:Matt Smith 、Tigerzeng 、Fauzty、叶又嘉、Tp0910 、S099001‎、Chanchokit、Skipeco、Willy1018,他们都是曾228参论者,续请参论众求客观,何来不宜。是不是像Barter84说的只能他班底之人才是与228条目有关、娴熟、专家的主流用户,而其余参论的人都被Barter84归类是与228条目无关、不熟、非主流之人,手法粗超又自大,乱扯什么拉票。值得(※)注意的是以前你常会去找的Matt Smith,在以前跟这次有好几个提案中他是不同于你之见解,你几次要他改票也未允,就是理性与客观之举。
  6. 曲解共识方针-Barter84独断要求此条目即使-片面修改,不管任何形式一律回退,一定要先提"讨论页"通过才可编修,所以"全盘式"的回退了10月21日解编来的6个人之合理编辑,Barter84的反复回退,已误导管理员是发生"编辑战"而保护条目,然保护条目,并非是认同当前之版本。管理员后已回复前项228条目被Barter84无理删除之正当编辑。摘方针:共识不强求一致同意。理想情况下,共识不会存在任何反对意见;但假如无法实现这点,共识应采纳多数人的意见,并和重要少数的意见作出适当妥协。重大修改更应获得绝大多数的同意。方针与指引反映既定共识,并应保持其稳定性与持续性。共识是可以改变的,过去的共识可被挑战,也并非必须遵守。...综上,对条目如有新编修看法,应先对照往前编辑讨论,已有论述"共识"者,本不应推翻(保持其稳定性与持续性),如欲新的编修(共识是可以改变、挑战)则应先提出讨论,确保修改有绝大多数同意基础或没有争议的内容,若"贸然迳修或破坏将予回退",以免生争议与再引编辑战。前述有共识的都可有条件的来改变予挑战,更何况是对于未曾讨论过之内容,或前讨论是"无结论、无共识"者,维基人当然是更有权利可再做检讨编修,如编修者自认(信)是应无争议之编辑,可径自提出编修,社群会看会审视,合宜者会认同而不回复,反之,有争议者会遭回退,建议其移交"讨论页"论述来取得平息争议,获取结论与共识,这就可以避免编辑战之发生。
  7. 曲解老调重弹-至于Barter84摘说"共识"里之-老调重弹,强迫所有人去讨论旧议题是没有意义的,此又是曲解涵义。任何议题发起前,应去翻阅前讨论纪录,如有已获"完全"共识或"绝大多数"意见者,当然是不应去讨论旧的议题(保持其稳定性与持续性);但如不是,是前讨论“无结论、无完全共识或无绝大多数意见者,维基人当然是有权利可再做检讨编修,如第八案前次是1:1未成案,而第九案是6支持:2反对(本该核定而未核),而其他个案也是前几次讨论都-无结论、无完全共识或无绝大多数意见者,这些当然是可再议,怎会被曲解是"老调重弹"。难道Barter84是要告诉大家,只要有他"一人独反"过的议案,若再提都是老调重弹,再诬套所谓-强迫所有人去讨论旧议题是没有意义的,此无理至极
  8. 诬指标准不一-以上所述,是Barter84常会跳针诬我之事,另包含Barter84会常说我"老案重提、讨论旧题没意义、标准不一"之惯性乱拉连结来断章取义诬我,如-(他人提案被我擅挂上无共识结案挡掉,或前已讨论结案不应再提避免浪费讨论资源..)等,此我已回复不知几次也烦,请(※)注意我已重构讨论页时序之回应社群详阅便知,不再赘述。(*)提醒Barter84凡走过必留下痕迹,讨论纪录都再,段章曲解足不可取,你讨论常重复跳针之事项,只是冗长诡论,一次次覆述只是让维基人失去耐心,这三周讨论你所谓的-条目贡献、主题有显著关系的使用者,如Winertai、WildCursive他俩都未附和你意投一张反票,而Matt Smith在以前跟这次所有提案也几乎是不同于你之见解,你真的是要思索你的理论与观点应该要做调整了。(本段同传Barter84及本人存档,提醒与方便调阅)。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1月25日 (四) 16:32 (UTC)回复

228编辑请求之续见

管理员阁下可不必急于处理"编辑请求",可就Barter84之疑虑、我之说明,最好是拨冗来看"这八个编修讨论案"之来龙去脉,再决定如何按讨论结果来修订条目内容。(※)注意@Manchiu阁下可参见在去年三月迄今,也有管理员几次对讨论做出"中和调节"之编修,故阁下可就"编辑请求"之"绝大多数认同"之五个案,或可参酌Barter84疑虑之处,做出适度合理之"中和调节"(也可迳依讨论结果编修),我相信社群会认同阁下客观之编辑裁修。Chinuan12623留言) 2018年1月26日 (五) 08:19 (UTC)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1月25日 (四) 16:41 (UTC)回复

  • @Manchiu管理员先执行第二、八案之编辑请求,理据:
  1. 第二、八案都是5支持、1反对之获得"绝大多数的同意",依(共识应采纳多数人的意见,重大修改更应获得绝大多数的同意)而决。
  2. 第二案是去年五月讨论时即有加入"肇因"之议,当时是因采"整段包裹式"修改之讨论,又"版本过多"而未成行;然现已缩采"句落"提修成案也过,故应执行。
  3. 第八案是有多项来源之增修,仅Barter84一人将其曲解会(引起读者厌恶二二八纪念日的意图)而独反。然五人认同之意,就概同Matt Smith之理据(敝人倒没有觉得它是在削弱该节日、引起读者负面观感,而是觉得它描述了两个群体之间至今仍然不认同彼此,这确实是正在发生的事实,应该让读者知道),又诚如管理员对Barter84之规劝(一些非主流观点,只要具可靠来源证明其内容真实不虚,存在于百科是没有问题的-千村狐兔),故应依获得"绝大多数的同意"来执行编修。
  4. 余案多为4支持、1反对之获得"绝大多数的同意",请阁下可做出适度合理之"中和调节"(也可迳依讨论结果编修),当前"引言"之编修已讨论多次,故是必须修订的,难得有"绝大多数认同"。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1月30日 (二) 03:22 (UTC)回复

(*)提醒如果未依共识方针-对获得"绝大多数同意"的提案来做编修,则尔后此条目之任何编修,可能将更无其理据来执行,切不可因"一"人之异而阻却不前,失了完善条目之机会。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2月2日 (五) 16:20 (UTC)回复

@Manchiu条目有"争议"是正常,所以要靠"讨论"来处理,请阁下参阅我对Barter84常重复质疑事项之我见,悉依"共识"方针之意涵妥处"编辑请求",至2月24日"编辑请求"已满一个月,准、否、或中和调节,是该有个结论了。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2月15日 (四) 16:34 (UTC)回复

请管理员能探查认知Chinuan12623在二二八条目的许多争议作为

  • Chinuan12623的许多提案都是过去的旧案重提维基百科共识方针就说明:老调重弹,强迫所有人去讨论旧议题是没有意义的
  • Chinuan12623所挑选过并呼叫用户前来要达成所谓的多数共识以取得战术优势,问题是这些用户对条目的贡献到底在哪里,更不用说有何显著关系。维基百科─拉票就说明:以下行为被视为不适当的通知的特征(且可能被视为扰乱):给与当前主题没有显著关系的使用者,请管理员对此特别留意。
  • 所挑选引用的来源质量低、还被其他来源证明有问题,被引经据典订正后,Chinuan12623还要进行巧辩维护、以打字诠释观点的方式进行合理化敷衍掉,凭个人的偏好观点与鲜明立场来引导编辑走向
  • 在二二八事件讨论页对他发动的讨论只能完全配合他一己所要引导的方向,不然就会被他以编辑手法在不喜欢的留言上面加挂“离题”的文字标签,上面再用分格线切割开来,或者把别人的标题降级打成他标题底下的次标题,就是不肯承认及面对自己的诸多编辑问题。
  • 打时间消耗战、发表冗长辩论,以大量时间进行冗长辩论占据讨论页空间的战术,一次又一次重复提出议题,直到维基人失去耐心,再来趁机闯关。为了防止条目被继续置换及添加不实资讯造成误导,请愿意承担此责任的管理员多担待一些。
  1. Chinuan12623所认定的二二八事件:“我早先说"本省人"死亡人数太多版本,但应以申领赔偿金之八百余人为准,在怎么差距,也不可能晃到变数千或数万,这观点没变,没人会跟钱过意不去[115]
  2. Chinuan12623在讨论页表示:“如果真相是本省与外省死亡人失踪总数在1304至1512人之间,而不是原先既有概数好几万人,那应该是庆幸还好没枉死这么多人,我们不是应该更要高兴吗,怎好一直去排斥呢。”[116]
  3. Chinuan12623在讨论页表示:“原本省人伤亡各版本我并没动,只是把台大生研究的总死亡总数1304至1512人列在"其他说法",如果尔后证实真是如此,我们不该庆幸没枉死那么多人吗,还是你们心底真希望要死几万人才够。”[117]
  • 上面三点是Chinuan12623抱持的观点,就是为了压低事件死亡人数的合理化说词,如果有人会去采信、会去认同这些挑战人性底线的言论,还能理直气壮,敝人也服了。任何个人偏好的观点自己喜欢就好、也请自己收好。试看,我不相信维基百科南京大屠杀条目与讨论页的讨论真的有几人敢拿个人观点这样逆势操作。--Barter84留言2018年1月25日 (四) 18:25 (UTC)回复

@Manchiu(&)建议,建议管理员能拨空抽阅几本高质量的二二八事件专书,以及具备一定公信力的文献等可靠来源做比对,就能够判断讨论页问题争议点的实际情形。--Barter84留言2018年1月25日 (四) 18:50 (UTC)回复

(※)注意请管理员参阅Barter84对228讨论常重复跳针事项之我见,即知Barter84自我矛盾诬人之说,凡走过必留下痕迹,此不再赘述。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1月29日 (一) 11:59 (UTC)回复

释日常 引用已被确定侵权资讯

--iFree4all 2018年1月24日 (三) 17:24 (UTC)1. 本页中“接班人争议” 注释12: [《54新观点》 2017-09-15 日常师父死因不明 死状凄惨 女班长变女接班上师! 三立新闻台] 原本的超链接引用已被YouTube视为侵权的影片为来源. (请参见: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V-4i86YPzD4 : "20170915 54新观点完整版 日常师..." The YouTube account associated with this video has been terminated due to multiple third-party notifications of copyright infringement.) 根据维基百科不能接受违反版权、取自其他网站或出版物的文字或图片为由,我编辑删除了争议文字.

2. 数小时后,不顾公开侵权的证据,此段文字又被恢复,不了解这么公开侵权的内文为什么要坚持恢复? 侵权的文字,不论篇幅大小,自然应该完全下架,谁看到了都应该主动去删除侵权文字,保护维基精神.篇幅大,更应该要警惕,迅速全面删除! (请参考编辑历史)

3.再次删除后,发现删文又被恢复.此次消除了注释11和12的超链接,可见删除者同意侵权的事实,故而不再引用. 但是,尽管超链接删除,侵权的内文和实情却不会因此而消失. 条目的合法性和正确性,也不可能只列个标题就能成立.这种掩耳盗铃的行为,有违维基原则.

因为已来来回回几次,也在讨论页反应为避免编辑战,在此希求管理员协助编辑,删除确定为侵权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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