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典范条目/2007年第45周

中华民国国旗
中华民国国旗

中华民国为位于亚洲东部、太平洋西海岸线的国家。目前实际管辖领土为台湾及附属岛屿、澎湖群岛金门群岛乌坵马祖列岛东沙群岛以及附属于南沙群岛太平岛中洲岛,总陆地面积36,188平方公里,首都为台北市,迁台前为南京市。中华民国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的主要战胜国及联合国五个主要创始会员国之一。1911年辛亥革命后,中华民国临时政府1912年1月1日南京成立。自创立之始,中华民国就是国际普遍认可的主权国家1949年中华民国政府在国共内战中失利,迫迁台湾,进入两岸分治的未定状态。迁台后,中华民国政府至今从未放弃中国大陆地区的主权,法定领土为1947年制宪时“固有疆域”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