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口中国清朝人口的计算单位,为人丁与女口的合称。

丁即人丁;指的是16岁-60岁的男子、口则指女口;指的是妇女或15岁以下男子。清朝入关除华南地区,人丁须交丁银,并奉派服徭役;女口则全免。不过华南地区如浙江福建广东江西等省区女口仍须纳食盐税,因此女口又称为食盐粮口。

18世纪初,清政府实行摊丁入地,丁口所缴纳银按纳粮户实占地亩数量计算征收, 称为田额[1];至此丁口不再成为征税的派征单位,不过仍为户政计算单位。1740年之后,中国清朝实行保甲户口统计法,丁口亦正式成为统计户政时的人口计算单位。

注释

  1. ^ 陆陇其 《三鱼堂日记》卷下:“丘象随来,言《淮南赋役全书》田额之数,俱系折实之数。”

参考资料

  • 《台湾历史辞典》
  • 《清史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