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转移单票制

投票制度

不可转移单票制(英语:Single non-transferable vote,SNTV),或称复数选区单记不可让渡投票制复数选区相对多数决单记名不可让渡投票制单一不可转让投票制[1],属“半比例代表制”,是一种用于复数选区的选举制度。在此制度下,一个选区内有多个应选名额,每位投票者只能投一票给一个候选人,候选人则依得票高低按应选名额依序当选,且不论获胜的候选人获得多少选票,均不能将多馀的选票让渡给其他候选人,香港则称本投票制度为多议席单票制,未有强调其不可转移之特征。

席次分配

假设选区有三个议席,候选人有七位,那么依照票数排列,当选的是王五、洪七、张三。[2]

候选人 丁一 周二 张三 李四 王五 赵六 洪七
政党
得票数 100 1200 1500 700 8000 400 3000
当选人      

政治效果

不可转移单票制有利少数派代表当选,产生大党和小党的混合代表,也就是说没有政党占据所有席位。

当政党拥有关于其相对选举支持水准的准确讯息并根据各自的选举支持水准提名候选人时,不可转移单票制的分配结果会产生最接近比例的代表,这减少了分散投票和党派支持票低效用的情况。但特定情况下,即使在单一成员多数或集体投票的情况,出现低效的投票分配也可以使代表分配平衡。

例如n个候选人当选,候选人A可以通过获得超过 1/(n+1) 的选票(Droop 配额)来保证成功,因为其他n个候选人不可能都获得比候选人 A 多的票。这可能非常困难政党获得与其实力成正比的代表,因为在党派决定提名多少候选人之前,很难准确判断他们的实力。如果他们投得太多,支持者的选票可能会分配给过多的候选人,从而分散他们的选票数量,以至于一个政党的所有候选人都输给了分布较不分散的反对党。如果一个党派的候选人太少,他们可能无法派出足够多的候选人来赢得与其支持率成正比的席位,而获胜的候选人将获得不必要的支持,从而浪费选票。

对于不同实力的政党来说,提名不当的风险并不相同。与避免浪费的选票效用相比,一个大党从分散投票效应中失去的会更多而犯错,因此可能会决定在派更少的候选人(但可能不会少于他们现有的席位数量)。一个代表人数很少的小党会更能容忍风险,并且会站在太多候选人一边犯错,希望获得比其选民比例更多的席位,也许是通过仅用几票就从大党中得到席位。

不可转移单票制选举制度,如可转移单票制比例代表制,通常随著选区规模(每个选区的席位数量)的增加而产生更多的比例选举结果。

投票策略

在此投票制下,战略性投票的空间很大。因为只能投一票,选民若不想浪费宝贵的一票,必须谨慎选择有机会当选的候选人。但是若投给领先太多的候选人,则选票的效益亦不能发挥到最大。这使得战略性提名有运作的空间,同一政治阵营的政党或团体可提名与对手同质性高的候选人,以期瓜分票源。

如果有候选人吸走太多票,则票源相近、支持者重叠的其他同党候选人可能落选。这有时造成候选人的主要竞争对象竟然是同党候选人而不是他党候选人;若党内和谐的情况下,领先的候选人可能呼吁支持者不要投给自己,将票分给同党落后者。而政党必须确保支持者的投票平均分配给党提名的候选人,配票策略也就应运而生。故此不可转移单票制可能导致复杂的党内动态,因为候选人与本党候选人以及另一党候选人竞争,而不是零和竞赛。同时因为一名特定候选人当选并不意味著另一名立场对立的特定候选人不会当选,其至他们都可以当选。

此外如果党派支持者在各自候选人之间配票,亦会有利政党的席位数目。1995年中华民国立法委员选举就是其中一个例子,国民党是通过组织连络支持者投票给哪个候选人作配票之用;而民进党的配票是非正式,由支持者家庭或组成小组自行协调投票;新党通过要求党内支持者投票给与其出生日期相对应的候选人,结果三党投票策略各自有不同效果。

采用情形

  •  波多黎各众议院不分区代表采用此制。各政党会在各选举区之间,变更候选人在选票上的顺序,以确保每个候选人被选的机会大致相同。因为多数选民从他们意属政党的名单上,会挑位于选票最顶端的候选人来投;如此来自相同政党的不分区候选人通常可以得到大约相近的全邦总得票数。波多黎各众议院有11名不分区代表,另外40名区域代表采取单一选区投票制。
  •   日本  韩国的国会选举曾经使用此制,现在韩国已经不再使用,改行并立制,而日本则只在上议院保留此制度。
  •   中华民国立法委员选举曾经使用此制,但从2008年立法委员选举开始,除了原住民平地山地两个选区仍采用此制度,其他立委席次已改行并立制。而地方民意代表部分,直辖市议员县市议员乡镇市区民代表采用此制。
  •   香港2021年香港政治制度改革2023年香港选举改革明文确立地区直选采用不可转移单票制制度,取代过去主权移交以来实施的比例代表制最大馀额法。全港分为10个立法会选区与44个区议会选区,每个选区选出两个候选人,由于每区名额都是两席,按过去的得票比例(64黄金比例),获得民意较多的民主派和得票较少的亲中派都会各得1席,变相剥削多数选民的选择,加上对候选人的资格审查和将提名权收缩,中共可以在选举前就将不合意的候选人排除在外,令选举形同虚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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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 ^ 何俊志. 选举政治学. 上海: 复旦大学出版社. 1 August 2009: 91. ISBN 9787309067088. 
  2. ^ Amy, D.J. Behind The Ballot Box: A Citizens Guide To Voting Systems. Praeger Publishers Westport, CT (2000) 128. Print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