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社会部台湾工作站

中国共产党中央社会部台湾工作站,是中国共产党在中华民国台湾省设立的组织,是中共中央社会部的派出机构,1949年10月成立,前身为“台湾青年解放同盟”和“新民主主义青年团”。

中共中央社会部台湾工作站
第一届
1949年—1950年

中共中央社会部台湾工作站委员
书记朱芳春
机构概况
上级机构中共中央社会部
机构类型中共中央社会部派出机构和地下工作机构

成立背景

第二次国共内战后期中共已渡江,蒋中正下野,整个局势对国民政府非常不利,许多将领、军阀、学界代表都纷纷倒向中国共产党海南岛与台湾的解放指日可待,中共中央华东局中共中央华中局中共中央社会部都派遣谍报人员渗透至台湾,为即将的解放战争搜集军情及进行策反,并且加强联系海南岛的琼崖纵队解放海南岛。

历史

成立

1947年朱芳春在中共敌工部运作下策反北平当地驻军被傅作义发觉遭到通缉,1948年中共中央社会部部长李克农先后派遣朱芳春(化名于非)、萧明华于凯周一粟等多名特工赴台发展组织,朱芳春萧明华假扮夫妻来台,在国语日报社担任编辑并开设“实用心理学”讲习,利用讲习成立读书会吸收成员,成立“台湾青年解放同盟”和“新民主主义青年团”[1][2],1949年6月于非回北平述职,中共中央社会部指示,必须不惜代价获取军事情报及进行策反工作,停止读书会,将组织转为地下改称对台工作小组,萧明华负责情报搜集、保管、密写工作[3][1]

1949年10月于非回台后,正式将组织名称改为中共中央社会部台湾工作站,并转为地下活动。于非返台带回中共中央社会部部长李克农的两项指示,即将不惜代价获取军事情报及进行策反工作,并停止读书会将组织转为地下改称对台工作小组,将九大任务书写于信件,包含搜集海陆空军情报,策反将领阵前起义、动摇官吏加入、成立武装和登陆接应点、建立电台等工作,信件由于凯转交给姜民权,姜民权把信件藏在台大宿舍的蚊帐上的蒙皮内[3]

于非来台后吸收苏艺林负责军方情搜、于凯在台大负责学运、马学枞在国语日报工作与安学林负责交通、孙玉林负责组织财务,周一粟、陈平负责组织地下武力,建立登陆接应点。

孙玉林在花莲透过帮助陆军第五十四军政治部少将主任柏羽笙,让柏羽笙栖身在自宅这从关系,利用关系认识空军军粮补给库库长朱冠军,将军粮交存孙玉林的泰丰米厂,前后交付约达十五万斤。孙玉林利用军粮在市场贩售牟利取得资金,用广益贸易行投资林场,并允诺朱冠军分与投资林场之利润[4][5],林振成、简桂生是日本派往南洋作战的台籍军伕,有作战经验,二二八时,曾纠集同为南洋返台的军夫抗争,受孙玉林吸收,加入周一粟领导之林场为掩护,林振成取得台湾银行十元卷真铜版,在山上印制假钞,做为购买武器之资[1]

于凯在台大透过社团耕耘社吸收组织成员,与张庆姜民权成立小组,台大学生路统信争取族兄路齐书加入组织,搜集马公军事地形图、澎湖潮汐资料及调查军事情报。

解散

1950年2月于非遭当局锁定,萧明华于凯相继被逮捕,孙玉林贿赂台湾东部防守区司令部参谋处少校参谋白静寅于非办得东部防守区司令部之谍报证,让于非化名赵光邻携带大量军事情报搭沪广轮与苏艺林母亲离台返回大陆,1950年8月部队军粮短缺,军队发现朱冠军盗卖军粮[5],同时,孙玉林也因案落网,相关案情陆续曝光[4]

由于路齐书曾任军统局少尉科员,被逮部后与于凯关押在同间牢房内,保密局安插路齐书为线民进行情搜,并安排两位干员化名吴捷、于子斌关入牢房,伺机窃听于凯与其他成员对话,发现苏艺林在大陆时即发展共同来台之宫树桐等人。梁锺濬获判无罪后向于凯请求交接组织。同时利用孙清河等人转污点证人,将全案侦破。

1951年7月全案侦查进入后续收网阶段,调查局在香港新闻天地周刊刊登整刊的特稿,以李克农照片为封面,标题中共社会部首领李克农的潜台组织已被一网打尽[3]

他案

中国共产党中央社会部台湾工作站成员主要是由中共中央派遣之谍报成员来台组织,由于于非透过国语日报编辑为掩护发展共谍组织,因此一般称为国语日报匪谍案,保密局分成数次,抽丝剥茧,而军法局分批判决成案,多达116人被审判、其中108人被判刑,共计有吴国祥萧明华严明森苏艺林安学林周一粟田子彬刘维杰白静寅余熙徐毅葛仲卿陈平宫树桐梁锺濬李国萃林范龙亚电龙道典王隆煜段光洪于凯马学枞林振成简桂生孙玉林张庆谭兴坦周哲夫郑福春陈诗俊迟绍春苏尔挺郑臣严李学骅,35人被判处死刑,另有朱冠军因贪污而被处死。

相关案件如下:

萧明华落网后,以心理学班学生为主要侦办对象,逮捕朱瑜、洪世鼎、袁一士、陈一匡等共15人,本案以萧明华为案头,吴国祥周哲夫萧明华郑福春共4人被判处死刑[6]

以国语日报社内为主,苏艺林为案头,并因为于凯交付姜民权藏匿之李克农谍报指示而衍生出的大案。本案共牵连59人,包含台大学生、国语日报社员与中共中央社会部核心成员,本案共有严明森苏艺林于凯安学林马学枞周一粟田子彬林振成简桂生刘维杰白静寅余熙孙玉林张庆徐毅葛仲卿谭兴坦李学骅陈平,共19人被判死刑。其中于凯原本被保密局策动为证人,但因提供情报不力为由,依旧判处死刑枪决[7][8]

  • 梁锺濬案

梁锺濬苏艺林等人证词提及无意间透露情报而遭侦讯,在狱中被情治人员侦得于凯在外之谍报活动,并将苏尔挺等相关人无罪释放后,用信件钓鱼方式侦破,此案共计有宫树桐梁锺濬陈诗俊迟绍春苏尔挺李国萃,六人被判处死刑[8][7]

  • 郑臣严等叛乱案

陈平吸收郑臣严王隆煜吴作枢陈华等4人加入“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由于郑臣严台湾省警察学校训导员,吸收第一期学生,导致林范郑臣严龙亚电龙道典王隆煜,五人被判处死刑[9]

  • 段光洪案

国防部第二厅技术研究室研究员段光洪受重庆大学同学指示联系马学枞严明森搭上线,泄漏统计机器情报密码给严明森李静昌在国语日报任职受于非吸收,建中教师吴冶民与儿子吴乃天,与于非联系受牵连。本案段光洪获判死刑,李静昌,煽惑军人逃叛未遂判刑15年,吴冶民吴乃天知匪不报判刑5年,吴乃天于审讯时身亡[10]

台大学生林恭祖郭仕樵黄云灿苏炳炎宋麟风等多名都因参加耕耘社,受到羁押或感训等刑期[11]

李秉权为于非之学生,任职九龙海关,因知匪不报判刑7个月[12]

陆军指挥参谋学校上校教官张国维因引荐苏艺林任作战处长未果,又协助苏艺林母亲逃离台湾,被判处无期徒刑,1972年六二九专案减刑为15年徒刑1974年获释。吴殿魁苏艺林交付书籍并与于凯闲谈时认为应多与同学联系以利叛乱之进行被判处12年徒刑。刘松三因与苏艺林谈话背叛2年感化[13]

  • 狱中受牵连

大甲警察分局警员杨蔚经调查均无为匪实据,但是向同监押犯陈正宸路齐书苏尔挺等大发牢骚,被判感化三年。

参考文献

  1. ^ 1.0 1.1 1.2 陈辉. 中共臺灣隱蔽戰綫千余名烈士尋踪紀實. 新华澳报. 2021-04-10 [2021-10-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14). 
  2. ^ 国防部军法局. 于非等叛亂案. 国家档案管理局. 1951-05-04. 
  3. ^ 3.0 3.1 3.2 莫桦. 破獲中共格柏烏潛台組織案. 香港: 新闻天地周刊. 1951-07-10. 
  4. ^ 4.0 4.1 朱冠軍等貪污案. 国家档案管理局. 1950-08-22~1952-11-22 [2021-08-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14). 
  5. ^ 5.0 5.1 中央研究院社会学研究所. 台北六張犁戒嚴時期政治受難者墓區朱冠軍之墓. [2021-08-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14). 
  6. ^ 国防部后备司令部 台湾省保安司令部 台湾警备总司令部. 蕭明華案. 国家档案管理局. 1950-09-13~1961-03-14 [2021-10-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22). 
  7. ^ 7.0 7.1 国防部后备司令部台湾省保安司令部台湾警备总司令部. 蘇藝林等嫌疑筆錄. 国家档案管理局. 1950-05-04~1962-12-27 [2021-10-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14). 
  8. ^ 8.0 8.1 国防部军法局. 藝林等案. 国家档案管理局. 1951-04-17~1959-03-26 [2021-10-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14). 
  9. ^ 国防部军法局. 鄭臣嚴等叛亂案. 国家档案管理局. 1950-06-14~1950-08-11 [2021-10-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22). 
  10. ^ 国防部军法局. 段光洪等叛亂案. 国家档案管理局. 1951-05-04 [2021-10-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22). 
  11. ^ 国立台湾大学. 學生黃雲燦等十名被捕案. 国家档案管理局. 1952-08-17~1953-06-12 [2021-10-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26). 
  12. ^ 法务部调查局 司法行政部调查局. 李秉權案. 国家档案管理局. 1963-12-19~1964-02-08 [2021-10-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22). 
  13. ^ 国防部. 張國維等叛亂案. 国家档案管理局. 1956-02-27~1962-09-08 [2021-10-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22).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