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绍恤(1535年—1595年),字汝钦湖广德安府安陆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刘绍恤
大明云南按察司佥事
籍贯湖广德安府安陆县
字号字汝钦
出生嘉靖十三年(1534年)十二月十三日
逝世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二月十七日
配偶娶陈氏(1535年-1594年),封安人
亲属(子)刘启忱、刘启恂
出身
  • 嘉靖三十四年乙卯科举人
  • 隆庆二年戊辰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父刘鹏以编织为生。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乙卯科湖广乡试第九名举人,隆庆二年(1568年)中式戊辰科会试第八十三名,三甲第一百四十五名进士[1][2]。授南昌县知县,五年(1571年)调临安县知县,谪山西布政使司理问,迁石楼县知县,改南京大理寺评事,升大理寺右寺正,万历十一年(1583年)九月升云南按察司佥事,十四年(1586年)正月考察去职,二十三年(1595年)卒。

家族

曾祖刘澄;祖父刘友谅;父刘鹏。前母叶氏;母冉氏[3]。弟刘继恤。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隆庆二年戊辰科登科录》 
官衔
前任:
万言策
摄县事
明朝南昌县知县
1568年-1571年
继任:
林应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