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体仁 (内江)

刘体仁(16世纪—17世纪),同吾四川成都府内江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刘体仁是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的举人[2],到四十一年(1613年)成进士,获授刑部郎中,外任承天知府,以忠孝节俭管理下属和人民;擢任湖广巡抚时决定致仕回乡,不作请见,人称“廉介先生”,八十岁时去世,有《怀归集》、《四书遵注正解》等作品。儿子刘用怿则在崇祯六年中举人[1]

引用

  1. ^ 1.0 1.1 同治《内江县志·卷七·人文下》:刘体仁 字同吾,性敏嗜书,为文高华粹美,力挽颓风。万历癸丑成进士,以刑曹郎出知承天,清廉率属,养民课士一以忠孝俭朴为本。铨部已议擢楚宪,致仕归不事干谒,邑人称廉介先生,卒年八十,子用怿登崇祯癸酉贤书。著有《怀归集》、《四书遵注正解》、诗文若干卷藏于家。
  2. ^ 同治《内江县志·卷三·选举》:(万历)己酉科(举人)……刘体仁 见甲科

参考文献

  • 同治《内江县志》·卷三·选举
  • 同治《内江县志》·卷七·人文下
官衔
前任:
苗进忠
明朝承天府知府
1629年-1631年
继任:
吴尚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