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体元
刘体元(1497年—?年),字吴孚,广东广州府南海县人,民籍。
刘体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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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刑部郎中 | |
籍贯 | 广东广州府南海县 |
出生 | 三月十三日 |
逝世 | 卒年不详 |
配偶 | 娶劳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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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治《易经》,行三,正德十四年(1519年)广东乡试第三十四名举人,年二十七岁中式嘉靖二年(1523年)癸未科会试第三百十九名,第三甲第一百九十七名进士[1][2]。官至刑部郎中,嘉靖十四年十二月奉命恤刑云贵。
家族
曾祖刘芳。祖父刘广成。父刘荫。母曾氏。具庆下。兄孟元、仲元、弟恂、侃、怡[3]。
参考资料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二年癸未科进士登科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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