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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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奴,又称卡债族,或称多重债务者(因为卡奴大多不只欠一家银行):见于台湾新闻用语,中国大陆民间亦作讽刺或自嘲使用,指因为使用信用卡、现金卡透支消费,月薪或收入无法将支出的部分摊平,首期只能缴部分的金额,之后需给付金融机构循环利息、违约金、手续费等费用而背负高额卡债,个人财务周转不灵的人。
特征
- 欠下信用卡债务
- 无法立即缴清债务,而需付出利息、违约金、手续费等
- 经常从第一张卡贷出现金,去填补第二张卡的当期债务,然后再从第二张卡贷出现金,填补下一张卡的债务,周而复始,俗称“拆东墙补西墙”
- 由于卡债并非十分钜额,大部分人每月尚缴付最低缴款金额而不至于债主临门
卡奴现象
信用卡高度普及的时代,各金融机构竞争,为推销信用卡,纷纷对新会员推出丰厚礼物,或是刷卡数次可获积分回赠或年费优待等,吸引人们申请信用卡。而额度限制又给的越来越高,有时甚至一张卡额度便达到月收入的几倍至十几倍。由于刷卡购物可在数十日后缴款,并可以利息为代价延后缴款或分期付款,使得没有积蓄的“月光族”或学生等超额消费,导致出现“刷卡风暴”,纷纷欠高额卡债并无法按时付清,只得长期背负卡债。
来源
卡奴一词的来源并无正史可考。由于本词构词简单,一般人容易较直观的联想到而自然创造,通常认为台湾和中国大陆分别各自产生和流行。
台湾
在台湾,1990至2000年代开始,信用卡逐渐流行。资本主义鼓励消费刺激经济成长、部分持卡人个人无法控制消费欲望或以短支长、银行消费金融部门对申请人信用征审宽松与对持卡人还款风险控制不当,促成了一些人士难以缴清信用卡债务而导致个人财务周转不灵,一些人及新闻便戏称其为“卡奴”。
2005年12月6日,中国国民党立法委员徐中雄在台湾立法院提出法案,欲将银行循环信用利率上限自20%降为10%,并喊出“解放卡奴”的口号。在中华民国银行公会努力游说,并以建立“债务协商机制”作为让步之后,立法院同意此法案暂不予处理,但此后“卡奴”一词就广为大众所使用。
中国大陆
2004年开始,在中国大陆金融机构疯狂推销下,加之核卡基准下降,信用卡迅速流行(现时各金融机构已发出逾20亿张,即人均为逾1.53张,在北京市更达6张[来源请求])。类似于台湾的原因,“卡奴”一词在民间出现。
卡奴产生的原因
以下顺序,未针对各卡奴产生的原因的比例做排序。
- 奢侈性消费。
- 无目标的刺激性办卡。
- 收入中断(例如:公司恶性倒闭或积欠薪资),或收入不稳定(例如:非固定月薪的职业)。
- 急难性支出。(例如:天灾或亲友生病住院)
- 道德风险。
- 信用扩张。(例如:信贷+信用卡+现金卡的总额度,超过实际月收入的22倍)
- 银行的惩罚性违约金,导致利滚利。
- 继承已往生的亲友的负债。
- 投资失败。(例如:在台湾可以用信用卡购买基金,但是投资的标的物经常赔到净值不到一半)
- 受到诈骗,因而购买高价但低价值的商品或服务。(此项的特征,是店家号称分期零利率,但是实际上却将应付利息早已平均摊入各期的应付款项中)
- 负债整合,越整合欠越多。(部份银行的卡债整合,大多有时间限制的优惠利率,再加上手续费,将导致旧债未清,再加新债。)
- 信用卡套现,与刷卡商店串通,假消费进行刷卡,再由店家支付一定比例的现金给刷卡人。(早期的信用卡无预支现金的功能,或信用卡可用馀额未达上限,但预支现金的馀额已达上限)
- 信用卡遭到盗刷,即使已报警,并调阅刷卡商店内的录影记录,证明非其本人的刷卡消费,银行仍不愿撤回其刷卡记录。
信用卡套现
在中国大陆存在有一些免费的线上付款闸,用以配合网路拍卖等平台,如支付宝(alipay),买方以信用卡付款后,卖方可直接获取现金,而无需缴纳手续费。
有人利用这些付款闸,自己扮演卖家和买家,编出本不存在的交易,自己以信用卡付款,提取现金。被称为“信用卡套现”。由于可从仅有消费额度的信用卡提取现金使用,加大了发卡金融机构的风险。
卡奴经常利用“信用卡套现”方式每月提取一些现金,来偿还其他信用卡的债务。由于付款可在下期再缴纳,这个过程便可冲抵当期最低缴款金额甚至全额。
中国大陆政府以法规及命令试图禁止信用卡套现,但由于信用卡套现监控较难,效果不大。有些发卡银行也开发交易行为监控的模型来寻找嫌疑套现的交易,例如一个以固定周期经常性在少数固定商户上发生单笔大额交易的行为,多数会被认定有套现的嫌疑。对于有套现嫌疑的卡片,发卡银行可能会在客户还款之后降低其信用额度来降低风险。
祸害
银行的要债手法
- 存证信函
- 不良信用注记(凡是欠超过3个月未还/香港为60日,或是曾经申请过“债务协商”的话)
- 电话讨债,无视昼夜、全年无休(大多谎称是银行的“委外催收”)
- 强制扣薪3分之1(部分的银行可能视情况转呆帐、而不会走上这一步;如果曾经“债务协商”再爆过,大多会走到这一步,或是走上“清算”或“破产”。不过银行大多会阻止债务人走上“清算”或“破产”。)
- 银行或银行的委外催收人员,到债务人家中或工作场所骚扰。
债务清偿
参见
外部链接
- 台湾
- 消费者债务清理条例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司法院的档案
- 回应银行更生清算十五诫 - 法律扶助基金会
- 台湾金融财富重建协会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免费谘询服务) 政府立案-台内社字0990216598, 成立于2010年8月20日
- 媒体报导
- 真正卡奴有多少? 51万卡债族50万是卡贼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远见杂志2006年5月号 第239期
- “更生”放宽 80万卡奴受惠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苹果日报201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