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土地开发公司内线交易案

案件

台湾土地开发公司内线交易案(简称台开案台开弊案),是发生于2006年5月的一件涉及台湾土地开发公司股票内线交易的案件。因为中华民国总统陈水扁的女婿赵建铭为此案当事人之一,成为陈水扁政府期间重大的政治丑闻

事件经过

 
时任中华民国总统陈水扁

立法委员邱毅揭露中华民国总统陈水扁亲家简水绵于2005年6月至7月间以每股新台币2至3元的价格,向彰化银行购入2万多张台开股票。

2006年中,台开股价飙涨至新台币18元左右,一年内简水绵就获利达新台币3亿多元。2006年5月12日,陈水扁结束兴扬专案、回到台湾的前夕,立法委员邱毅爆料指出,此为赵建铭以其母亲简水绵名义从事内线交易

事发后检调单位约谈赵玉柱、简水绵、赵建勋程雅玲,并拘提赵建铭到案。5月25日,赵建铭遭台北地检署声请羁押禁见获准,并移送台北看守所。这也是中华民国总统家庭历史上第一次有成员遭羁押。

检调单位借由台开案清查相关涉案人员帐户时,另外发现主要涉案人赵建铭另外涉嫌“收贿关说台开董事长人事”、“收取药商回扣”和“收贿关说银行联贷”三案,与台开案合称“四大弊案”。此外,赵建铭尚有涉嫌收取耐斯企业新台币2,700万元干涉国票金控经营权之争等案,其父赵玉柱也被怀疑涉嫌关说台南地区教育人事。

台开股权结构

台湾土地开发公司的主要股东中华民国财政部所属的公有银行、其股份占了77.6%,另外的民间大股东则占了18.16%。民股的主要投资人是年代集团创办人邱复生,他也是台开副董事长。台开董事会的结构中,公股占有5席董事,民股则占了4席。对于台开经营权,虽然财政部占有绝大多数的股权,但是民股则是来自于主宰台湾舆论的媒体业者。因此,公股代表的董事长苏德建每每受制于邱复生,才会洽彰化银行购买0.1%的台开股票以壮大自己在董事会的声势。

揭发

2006年5月10日 立委邱毅指控赵家涉嫌从事内线交易

2006年5月12日 彰银证实简水绵确实购买台开股票北检指派检察官许永钦调查。

2006年5月14日 邱毅指控,赵建铭与彰银高层赴三井餐饮集团旗下餐厅三井日式料理参加“三井宴”。赵建铭聚会中得知台开公司利多的内线消息,返家后与父亲商讨买进台开股票,待股价上涨脱手赚取差额[1]

检调侦办

嫌疑人

调查经过

  • 2006年5月18日 检方约谈蔡清文,并声押获准,为因本案遭羁押之第一人。
  • 5月19日 检方约谈游世一,并声押获准。
  • 5月20日 总统陈水扁为女婿赵建铭涉嫌台开案向全民道歉。
  • 5月24日 赵建铭、赵玉柱、简水绵、赵建勋、程雅玲5人接受讯问。
  • 5月25日 台北地院裁定羁押赵建铭。
  • 5月26日 亲民党主席宋楚瑜倡议罢免总统;检调发现赵建铭涉嫌收贿“卖官”。
  • 6月2日 蔡清文声请停押获准,当庭释放。
  • 6月8日 赵建铭坦承他确实在三井餐会上,听见前台开董事长苏德建提及台开联贷案、出售信托部给日盛银行获利十六亿的两项重大利多讯息。
  • 7月10日 检方宣告侦结,并且起诉包括总统女婿赵建铭与其家人在内,共有13人名列被告,赵建铭涉嫌内线交易情节重大,不法获利逾1亿元,具体求处8年有期徒刑;总统亲家赵玉柱涉嫌内线交易与侵占,求刑10年有期徒刑,并科罚金3,000万元。全案交由台北地方法院审理,10日晚间,赵建铭、游世一各以1,000万元交保,苏德建以500万元交保,并且三人限制出境。

审判

一审宣判

2006年7月28日 台北地方法院首度开庭,由法官林孟皇独任庭讯,本案七名被告均出庭应讯。前国票金董事蔡清文是唯一承认部分犯罪事实的被告,其馀六人均否认犯罪。

2006年12月27日 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宣判,赵建铭等4人均被判刑,其中赵建铭判刑6年,赵玉柱8年4个月,两人都并科3千万罚金;苏德建、游世一则是判刑4年3个月,游世一并科6千万罚金。

二审宣判

2007年6月26日 台湾高等法院上午就台开弊案作出二审宣判,由于内线交易犯罪所得超过1亿元,赵建铭等4人刑责全部加重,其中赵建铭判刑7年,赵玉柱9年6个月,两人都并科3千万罚金;苏德建、游世一则是分别判刑7年6个月与7年2个月,并科3千万、6千万罚金。

2007年12月28日 最高法院认为高等法院对于如何计算内线交易犯罪所得的金额,并没有说明清楚,判决违背法令,因此判决发回高院更审。

更一审宣判

2008年11月13日 更一审宣判,赵建铭仍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赵玉柱9年,两人都并科3千万罚金;苏德建、游世一则是判刑7年2个月,并科3千万、6千万罚金。仍可上诉。

2009年8月25日 最高法院仍认为更一审对于如何计算内线交易犯罪所得的金额,并没有说明清楚,判决违背法令,因此再度判决发回高院更审。

更二审宣判

2011年5月10日 更二审宣判,赵建铭仍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赵玉柱8年6个月,两人都并科3千万罚金;苏德建、游世一则是判刑7年2个月,并科3千万、6千万罚金。仍可上诉。

2012年4月18日 最高法院仍认为更二审对于如何计算内线交易犯罪所得的金额,并没有说明清楚,判决违背法令,因此再度判决发回高院更审。

更三审宣判

2014年5月16日 台湾高等法院更三审宣判,赵建铭依违反《证券交易法》判刑4年,并科罚金新台币2500万元;赵玉柱合并判刑4年8月,并科罚金新台币2500万元。合议庭表示,主要理由是赵家父子的犯罪所得经过重新计算,只有417万馀元,而不是前审计算的1亿馀元。被告赵建铭等人无犯意联络,且他们已缴交犯罪所得,态度良好,因此判决减轻刑期。同案被告游世一及苏德建,也分别改判4年、3年4月徒刑。

2015年10月1日,最高法院仍认为更三审对于如何计算内线交易犯罪所得的金额,并没有说明清楚,判决违背法令,因此再度判决发回高院更审。赵玉柱涉嫌公益侵占部分,判刑1年2个月,减刑为7个月定谳。

更四审宣判

2018年3月20日,高等法院做出更四审判决,赵建铭判刑3年,赵玉柱2年6月,游世一2年,苏德建2年并缓刑5年[2]

2019年6月27日,最高法院第五度撤销原判决,发回高等法院更审。

更五审宣判

2020年10月30日,高等法院做出更五审判决,赵建铭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8个月、赵玉柱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没收其犯罪所得3,517万馀元;苏德建判处有期徒刑3年8个月、游世一判有期徒刑4年4个月并没收其犯罪所得6,647万馀元。

2021年10月14日,最高法院判决定谳,赵建铭被判处3年8个月有期徒刑、赵玉柱判处4年有期徒刑并没收其犯罪所得3,517万馀元;苏德建判处3年8个月有期徒刑、游世一判处4年4个月有期徒刑并没收其犯罪所得6,647万馀元[3][4]。其馀因检方认为仅作为人头帐户,实质并未涉案,故不起诉处分。

台开内线交易案涉嫌人所犯法条,及具体求刑一览表
编号 被告 职称 罪名 所犯法条 具体求刑
1 赵建铭 台大医院医师 证券交易法 内线交易 证券交易法157之1、171条 8年并科罚金3,000万
2 赵玉柱 台湾省体育会桌球协会会长 证券交易法 内线交易;侵占罪 证券交易法157之1、171条;中华民国刑法335、336条 10年并科罚金3,000万
3 苏德建 前台开董事长 证券交易法 内线交易 证券交易法157之1、171条 8年
4 游世一 宽频房讯总经理 证券交易法 内线交易 证券交易法157之1、171条 10年并科罚金3,000万
5 蔡清文 国票金控董事 证券交易法 内线交易 证券交易法157之1、171条 2年缓刑5年
6 陈镜尧 众大公司负责人 背信罪 中华民国刑法第342条 2年
7 洪敏森 博通社公司负责人 背信罪 中华民国刑法第342条 1年6月

影响

这件事件导致台湾民众对第一亲家的印象大为反感,连带影响了台湾民众对第一家庭及总统陈水扁的观感,更使陈水扁及民进党原本低迷的支持度雪上加霜,民进党人士纷纷与扁切割。之后亲民党主席宋楚瑜即要求罢免总统陈水扁,但遭台联批评是为了拉抬宋台北市长选情。国民党方面,基层支持提案罢免陈水扁声浪甚高,主席马英九则认为此举会导致民进党“勤王”而采取谨慎态度。

2006年5月30日,立法委员丁守中立法院正式提出陈水扁罢免案,罢免案获得在野党111名立委连署,已经通过罢免案连署门槛。同日晚间,总统陈水扁召开党政高层会议,会中提出“三个决定”(自清、革新、权力下放)和“一个决心”(说到做到,坚持到底),宣布即日起除宪法赋予总统之职权以外,其馀权力下放。但此举也引起在野党批评,表示总统除宪法所赋予职权外,并无其他权利可下放,总统此一宣示表示其承认过去滥权,否则即为徒具形式之宣示。

2006年6月1日,陈水扁的核心幕僚总统府副秘书长马永成和被视为陈水扁文胆的国安会谘询委员林锦昌相继辞职获准。

相关条目

外部链接

(繁体中文)

  1. ^ 纏訟13年!趙建銘捲入台開案 最高法院今五度發回更審. [2019-06-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27). 
  2. ^ 台開內線交易案 最高法院第五次發回更審. [2019-06-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27). 
  3. ^ 台開內線交易案定讞:趙建銘處3年8月有期徒刑,趙玉柱處4年徒刑. The News Lens 关键评论网. 2021-10-15 [2022-02-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2-15) (中文(台湾)). 
  4. ^ 中华民国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審理110年度台上字第1342號蘇德建等4人違反證券交易法案件(即台開案)新聞稿. 中华民国最高法院. 2021-10-14 [2022-02-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