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象美(1592年—1645年),字幼绳,号愚仙[1]浙江平湖县人。明末官员。

生平

天启元年(1621年)辛酉科浙江乡试举人,崇祯四年(1631年)辛未科进士,吏部观政,授行人。七年回籍。十年行取,十一年对策称旨,改翰林院检讨,东宫讲读,疏荐倪元璐李邦华等三十七人,十三年闲住罢归。筑园郡城,建百丈廊,极泉石之艺。乙酉(1645年,清顺治二年)与总兵陈梧一同反清,为乱兵所害[2]

有婢红叶死于家,屠象美到城外安葬,婢女突然苏醒。锦衣卫得知此事,趁机勒索不成,于是上奏。屠象美因此去官,冠带闲住[3][4]

轶事

清朝抱阳生编的《甲申朝事小纪》,有一篇《妄动殃民》,写到明末嘉兴翰林屠象美:“屠象美,字幼绳,嘉兴人。崇祯末年,以知县行取为翰林检讨。时年五十馀,稍有文墨,素无筹略。且身最好色,姬妾三四十人,每夕必八人进御。衣饰一样,妆束歌舞,日夕欢娱。身躯孱弱,如满奋畏风。暮春天气,每出拜客,犹必用绒轿衣围。向住平湖县,后住郡城东门外百丈廊花园,富贵骄淫之极。其受怀帝知遇,身死自其本分。奈何孟浪作事,以一郡民为其池鱼乎?……屠为解元宋羽皇亲家,其子宋镇英乃屠女婿。”

注释

  1. ^ 《崇祯四年辛未科三百五十名进士履历》:屠象美,愚仙,易一房,癸卯九月十二日生。平湖人,辛酉二十一,会一百一名,三甲五名。吏部政,授行人,甲戌回籍。丁丑行取,戊寅翰林院简讨,庚辰闲住。曾祖铉。生祖景彦。祖鲁。嗣祖晋,庠生。父佳征,庠生。
  2. ^ 《平湖县志》
  3. ^ 《玉堂荟记》:至屠愚仙象美红叶一事,更属秽媟,以闺房不堪道之事而腾章奏、烦处分,何为也哉!屠愚仙荐张凤翥为边才,召对文华殿,至日斜上始出,而凤翥自辰入,饮酒己成大醉,同召数人,见其语状潦倒,谓不可入。凤翥力争欲入,奋袖喧呼,至左阙门。守门中贵复加留阻,凤翥怒拳殴之,复操俚语呼曰:皇帝老官召我,何人敢阻。由是数人力遏之而止。然上已知矣。诸人对毕,上问张某何不至?对曰:适在郊外较射,射毕饮酒不敢入。上曰:想是酒醉发狂,不怿而罢,屠于次日疏引罪也。
  4. ^ 《三垣笔记》:予同籍屠翰林象美崇祯辛未,平湖人,有婢红叶,因内笞棰死,或曰以不谨死。瘗之郊,忽苏,呼声闻于外,发视则活。锦衣卫勒象美贿不得,奏闻,寻冠带闲住。时予以言善,同辞朝,人嘲之曰:“李给谏风节,屠翰林风流。”

参考书目

  • (清)李清等,《三垣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