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长安古道
平昌长安古道位于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文物遗址年代判定为汉至民国。2012年7月16日公布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1]。
平昌长安古道 | |
---|---|
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 |
地址 | 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 |
时代 | 汉代至民国 |
编号 | 26 |
认定时间 | 2012年7月16日 |
简介[2]
平昌长安古道位于巴中市平昌县江口镇杨柳村,向北与平昌县境岳家镇古街道及古道路相连,南与平昌县境佛楼镇相连,西接响滩镇,连接仪陇、营山等方向古道路,全程二百余公里。因油坊沟道路左侧自然石壁上,有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阴刻“长安古道”而得名。该道路用1公尺至1.5公尺青石板铺路,因山势走向而修葺石质梯步道路,蜿蜒曲折。该古道路使用于商周至清末,延续至民国,至今仍在使用。平昌长安古道是平昌境内保存较为完整的米仓古蜀道之一,在古代的线路文化中曾起过重要作用,具有较高的历史、科学价值。
注释
-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共计484处),现予公布。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
- ^ “关于印发《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号,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单位:为有效保护全省不可移动文物,进一步巩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于2012年7月核定公布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全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组织开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以下简称《简介》)的编制工作。该《简介》在专家审核和征求各地文物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已由我局核定。现将《简介》印发全省,请各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参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标志说明、记录档案和保护管理机构工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要求,及时完善本辖区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基础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