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大业
张大业(1530年—?),字原德,号新所,山东德州左卫官籍济南府阳信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张大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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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湖广布政使司右参政 | |
籍贯 | 济南府阳信县人 |
出生 | 庚寅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
逝世 | 卒年不详 |
配偶 | 娶包氏,封孺人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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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乙卯科(1555年)山东乡试第七十三名举人。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中式丙辰科会试第一百十九名,三甲第一百三十六名进士[1][2]。吏部观政,授南京太常寺博士,四十年升户部主事,四十二年升员外、郎中,四十五年升河南府知府,隆庆三年(1569年)闰六月升湖广按察司副使,六年闰二月升本省右参政。
家族
参考文献
-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