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洪谟
生平
戴洪谟是隆庆元年(1567年)丁卯科顺天乡试举人,授黟县知县,为人慈祥有才德,当遇上征税时总会设法宽免,自己则节俭不尚奢华,县城北部有汪氏筑城故地,他分割两部分,并向上级请求俾与地方改筑住处,让县民感德,调江华知县,升眉州知州[1]。
家族
父亲戴钦以勤俭为本,课农教子为事,个性好施予,嘉靖十四年(1535年)粮食歉收,他拿出储藏积谷麦减价出售,二十四年(1545年)再次歉收,他和弟弟戴铿煮粥赈灾,救活千多人,乡人感恩,兴化府知府周大礼表彰其门牌匾号称“尚义”。
引用
参考文献
- 乾隆《莆田县志》·卷二十八·人物志
- 同治《黟县志》·卷四·职官志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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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沈津 |
明朝黟县知县 1571年-1575年 |
继任: 陈正谟 |
前任: 杜渐 |
明朝江华县知县 1576年-1578年 |
继任: 江光运 |
前任: 甘受学 |
明朝眉州知州 万历年间 |
继任: 高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