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儿
词源词义
“托”,是指在一旁伪装成顾客、路人等无关人等,通过语言(如夸赞商品优良)、行动(如假装大量购买)等手段,怂恿、引诱客人受骗上当,购买其原无意愿购买的、或售价高于实际的商品(抬价),以为卖家谋取利益的一类人员,他们通常是由卖方花钱雇佣。“托(儿)”一词最早是20世纪90年代初的北京方言,可能脱胎于“衬托”、“假托”等词义[2],又叫托行、托市;但该行为并非今世才出现,实古已有之,从唐代开始一直叫做“参市”[1][3][4]。
该行为在其他汉语地区有不同的叫法。江浙沪地区的吴语谓之“撬边”,粤语、四川话谓之“媒”、“媒子”,台湾受到日语的影响,跟著叫“sakula”(日语:さくら〔偽客〕 sakura);另还叫“幌子”、“钓子”、“扣子”、“诱子”等[2];在网络用语中,类似的词语还有“商业互吹”(互相吹捧)。
分类和延伸
托在许多行业都可以出现,常见的如:
- 酒托:酒吧安排“服务员”在网上与人搭讪(多为女酒托搭讪男客),约定在该酒吧见面,并引诱客人消费高价酒水,为酒吧不正当牟利,达到目的后可能迅速离开现场,与之断除朋友关系。[5]
- 医托:一些民营医院安排医托假装病人,在公立医院寻找合适的人选(如排队挂号的病人或病人家属),先搭讪询问其病情,并告知自己也曾有类似疾病,是在某某医院(实际就是自家医院)医好的,以此引诱病人到自家医院进行高价医疗。
- 房托:开发商雇佣房托假装购买自家楼盘的住房、商用房,营造出市场状况佳良、供不应求的假象达到抬高房价,和引诱客人跟风购买的双重目的。
- 婚托:婚介机构雇佣“征婚人”,引诱客人为了见面交出“见面费”、“婚介费”,但婚托的实际目的不是恋爱结婚,故在多次骗取客人钱财后最终不会同意交往。[6]
- 网托:指网上商家雇佣人员虚假购买自家商品并作出好评和诱导性评语,引诱客人上当购买。这个行为一般出现在淘宝、天猫、京东、当当网等网上商城,它们都设有信用星级系统,以星星、钻石、皇冠等标志来展示商家的销售业绩和信用程度,网托为其大量标注虚假好评的行为可称为“刷好评”,又因这样可以使商家信用标志上升,故又称为“刷钻”、“刷皇冠”、“刷单”等。
- 导购托:在电视购物广告、广播购物广告中,安插虚假消费者现场提问或拨打热线购买,或者“现身说法”夸赞商品的效果好、质量好,以引诱他人跟风购买,有的导购托甚至是有一些演艺经验的演员,如医药、保健品广告中常见。
- 车托:卖车行业的托,假冒顾客在旁敲边鼓,鼓吹车子物超所值是种种特殊情境下才大拍卖,其实可能是二手事故车或劣质车。
- 学托:学校为招揽生源所雇设的托。
这个用语有时不仅仅用在商业活动,在一些泛商业活动或非商业性、但涉及利益关系的公开交往活动,也可用“托”一词来形容。例如,2010年中国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上,台湾魔术师刘谦表演魔术,主持人董卿极力配合刘谦,表现出相当讶异的情态,后来网上热议,认为董卿是刘谦的“托”。[7]
法律观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
托市、宰客行为是扰乱商业秩序,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不法行为,遭受侵权的消费者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张维权[8]。如果存在无代价骗取他人钱财的行为,可触犯《刑法》,构成诈骗罪,如2018年7月,武汉警方摧毁了特大跨省“酒托”诈骗集团[5];如果不存在该行为,而只存在使用“媒子”的事实,则可能构成“无效合同”,所引起的经济纠纷可按照《合同法》进行判定处理[2]。
日本
注释
- ^ 1.0 1.1 1.2 见维基词典托儿
- ^ 2.0 2.1 2.2 孟庆红, 商业活动中“媒子”案件的定性与处理探究, 辽宁师专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02-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0-08)
- ^ 《唐律·杂律·卖买不和较固》(较固:较谓专略其利, 固谓障固其市。):“凡卖买不和而榷固,及更出开闭共限一价,若参市而规自入者,杖八十。已得赃重者,计利准盗论。”;宋朝《刑统》对“参市”者“杖八十”;明朝《大明律》对“参市”者“笞五十”。
- ^ 《汉语大词典》【参市】:谓在交易中,第三者从旁抬高或压低价格,惑乱当事者,从中牟利。
- ^ 5.0 5.1 武汉摧毁特大跨省“酒托”诈骗集团, 人民公安报, 2018-07 [2019-02-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0-08)
- ^ "婚托"购房存风险 女子5月内三次结离婚助人购房, 中国网, 2013-07 [2019-02-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0-08)
- ^ 沙溢自曝春晚给刘谦魔术当托被网友吐槽,而董卿的反映被点赞!, [2019-02-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2-09)
- ^ 警惕旅游团内部的购物“媒子”, [2019-02-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