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界集团刑事毁坏案

新世界集团刑事毁坏案主要发生于2007年7月4日至5日期间,新世界集团旗下的新世界传动网香港的18间分店遭人淋上红色或白色漆油,另一方面,金钟香港JW万豪酒店及新世界集团的集团总部——新世界大厦则被汽车撞毁玻璃门。

事件经过

2007年7月4日:

7月5日:

7月7日:

12月20日:

  • 4名涉案男子在各区裁判法院提堂,当中2名认罪,被判入狱半年及8个月;1名男子不认罪,获准保释候审,另外1名男子潜逃。[1]


2008年3月19日:

  • 早前于12月20日不认罪,获准保释的男子于东区法院受审,被判入狱1年。控罪指被告在知情下,当2名涉案人士(现正在逃)的司机,接送他们到犯案现场协助犯罪。被告指当日才在街上遇到2人,其间无接纳他们提出商借车辆的要求,而自己只是接载他们到目的地,并无接载离开的一程。[2][3]

各界反应

警方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接手此案件,已将九人拘留协助调查。政府亦就事件作出回应,保安局局长李少光称这次事件是对第三届特区政府的一个挑战,他谴责参与这次刑毁案人士的行为。

事件对香港社会做成轰动,主要原因为香港甚少发生此类具有关连性,且明显经过详细策划之大规模刑事毁坏;各宗毁坏事件间只相隔极短时间,且明显针对某集团,对社会法纪视若无睹。事件发生后各界及媒体均指责此类破坏安全的行为[4][5],认为损害了香港的繁荣稳定。

参看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