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屋 (大字)
新屋,是台湾桃园市新屋区的一个传统地域名称,也是主聚落所在地,位于该区中部偏东。相较于今日行政区,其范围大致包括新屋里、新生里、后湖里。
历史
台湾清治末期至日治初期,新屋地区为一街庄,称为“新屋庄”,隶属于竹北二堡。该庄北与石磊仔庄为邻,东与北势庄为邻,东南与九斗庄为邻,南边及西南边为东势庄,西北边为下田心仔庄[1]。
1901年(日治明治三十四年)11月,全台废县厅改设二十厅,该庄隶属于桃仔园厅。1903年(明治三十六年),改名桃园厅。1909年(明治四十二年)10月,合并二十厅为十二厅,该庄隶属不变。1920年(大正九年),废十二厅改设五州二厅,该庄改制为“新屋”大字,隶属于新竹州中坜郡新屋庄,大字下有“新屋”、“后湖”小字名[2]。1941年,杨梅庄升格为杨梅街。
战后新屋庄改制为新屋乡,隶属于新竹县,大字亦改制为村。1950年桃、竹、苗分治,新屋乡改隶属于桃园县。2014年12月,桃园县升格为直辖桃园市,新屋乡改制为新屋区,村亦改制为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