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夷待访录
《明夷待访录》,为体现明末清初黄宗羲(1610年-1695年)民主、民本思想的重要著作。著于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成书于康熙元年(1662年)。
“明夷”出自《周易》卦名:“箕子之明夷”,据《周易正义》云:“日入地中,明夷之象施之于人事,暗主在上,明臣在下,不敢显其明志,亦明夷之义也”。所谓“明夷”指在黎明前的昏暗,“待访”,指等待明君来访,全名的意思是黎明前等待明君来访的备忘录。
内容
《明夷待访录》全书共计21篇,依次为:《原君》、《原臣》、《原法》、《置相》、《学校》、《取士上》、《取士下》、《建都》、《方镇》、《田制一》、《田制二》、《田制三》、《兵制一》、《兵制二》、《兵制三》、《财计一》、《财计二》、《财计三》、《胥吏》、《阉宦上》、《阉宦下》。
评价
影响
《明夷待访录》提倡民权,反对君主专政专权,一直影响了清朝末年的维新变法。
邹容撰写的《革命军》很明显受到《明夷待访录》的影响:“若尧、舜,若禹、稷,其能尽义务于同胞,开莫大之利益以孝敬于同胞,故吾同胞视之为代表,尊之为君,实不过一团体之头领耳,而平等自由也自若。后世之人,不知此义,一任无数之民贼独夫,大盗巨寇,举众人所有而独有之,以为一家一姓之私产,而自尊曰君,曰皇帝,使天下之人,无一平等,无一自由”[1]。孙中山在《三民主义》一文中抨击中国专制君主“把国家和人民做他一个人的私产,供他一人的快乐”。很明显是受至《原君篇》抨击君主“屠毒天下之肝脑,离散天下之子女,以博我一人之产业”,“敲剥天下之骨髓,离散天下之子女,以奉我一人之淫乐”的影响。
《明夷待访录》比西方卢梭《民约论》要早约100年,为黄宗羲54岁时著成。有学者称《明夷待访录》为中国古代的“人权宣言”,媲美《民约论》[2]。亦有学者认为黄宗羲并不主张言论自由,“明夷待访录”中说:“时人文籍,古文非有师法,语录非有心得,奏议无裨实用,序事无补史学者,不许传刻。其时文、小说、词曲、应酬代笔,已刻者皆追板烧之。”不能与《民约论》相提并论[3]。
注释
参考
- 杨际开:〈《待访录》在清末的传播源、影响及其现代意义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李滋然:《明夷待访录纠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