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樱
生平
万历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江西乡试举人,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二甲第六十七名进士。授工部主事[1],天启元年(1621年)升郎中,二年(1622年)出为常州府知府[2],七年(1627年)升浙江布政使司右参政[3],崇祯元年(1628年)改福建按察司副使[4],四年(1631年)升福建按察使兼福建布政使司右参政[5],十年(1637年)改湖广按察使,十三年(1640年)升山东右布政使,十四年(1641年)任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登莱[6],十五年(1642年)改南京工部右侍郎,乞假归。明亡后,隆武元年(1645年)唐王朱聿键即位(隆武帝),郑芝龙荐曾樱任工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后进太子太保、吏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留守天兴府。隆武二年(1646年)九月,天兴府陷落,曾樱举家到中左守御千户所城。永历五年(1651年)二月,清朝福建巡抚张学圣得知厦门防务空虚,命兴泉道黄澍、泉州镇总兵马得功偷袭厦门,当时曾樱在中左所城,曰:“此一块清净土,正吾死所,岂复泛海求活耶!”遂于二月三十日自缢。门人阮旻锡、陈泰等冒险运出其尸,乡绅王忠孝殓之,殡于金门(引自夏琳《海纪辑要》或《闽海纪要》)。
参考文献
延伸阅读
[编]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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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何应瑞 |
明朝常州府知府 1622年-1627年 |
继任: 郭广 |
前任: 徐人龙 |
明朝登莱巡抚 1641年-1642年 |
继任: 曾化龙 |
前任: 张肯堂 |
南明吏部尚书 1645年-1646年 (署) |
继任: 瞿式耜 (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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