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朝瑛(1605年—1670年),字美之,号康流[1],晚号罍庵。浙江海宁县袁花人。明末清初学者。
生平
崇祯三年(1630年)庚午科浙江乡试举人,崇祯十三年(1640年)庚辰科进士,都察院观政,授旌德县知县,历官议制司主事。曾受教于黄道周,但持论与道周不同。明亡后不仕,专心注经。朱朝瑛在《读诗略记》首开以西学解《诗》,黄宗羲十分重视朱朝瑛的经学成就。康熙五年,黄宗羲偕陈确至朱朝瑛家讨论《五经》,剧谈激夜。[2]黄宗羲还以武王克商的年代,多次与朱朝瑛辩难。[3]朱朝瑛死后,黄宗羲感叹道:“往数年,欲以一得之愚取证,而先生不可作矣!千年之役,固所愿也!”著有《读诗略记》、《读春秋略记》、《读易略记》、《罍庵杂述》等。
参考资料
- ^ 《崇祯十三年庚辰科进士三代履历》:朱朝瑛,曾祖瑞登,嘉靖辛丑进士,山东道御史,巡按湖广,升山西井陉道兵备副使;祖履乔,益府引礼;父一儒,贡士。康流,诗三房,癸丑年九月初三日生,海宁县人,庚午二十八名,会试二十五名,三甲三十一名,都察院观政,本年授旌德知县。
- ^ 《思旧录·朱朝瑛》: “丙午,余至其家访之,康流日发其所著《五经》,讨论终夜。”
- ^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历代甲子考》称:“鲁隐公以上甲子,《汉志》与《史记》不同。黄道周主《史记》,宗羲以其与《尚书》不合,尝与朱朝瑛反复辩论,谓当从班氏,以武王克商为己卯岁,历引《尚书》及《竹书纪年》以证之。此篇即答朝瑛之书。”
- 黄宗羲,〈朱康流先生墓志铭〉,《黄宗羲全集》第10 册,页355-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