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鸿渐
朱鸿渐(1488年—?),字子羽,南直隶苏州府吴县(今江苏苏州市)人,明朝政治人物。
朱鸿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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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福建布政使 | |
籍贯 | 南京苏州府吴县 |
出生 | 五月初五日 |
逝世 | 卒年不详 |
配偶 | 娶陆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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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应天府乡试第七十八名举人,正德十六年(1521年)辛巳科会试第二百二名,三甲六十名进士。嘉靖二年(1523年),担任铅山县知县,擢升刑部主事,历员外郎、郎中,出为广信府知府,补任瑞州府,嘉靖十八年(1539年)调任广西梧州府知府[1][2]。擢山东按察司副使,进湖广布政司参政,累陞至福建右布政使[3]。三十二年正月考察以老疾致仕。
家族
曾祖朱蕃。祖父朱谧。父朱良育,岁贡。儿子中进士后,拒绝朝廷奉赠[4]。前母李氏,母邹氏。具庆下。弟鹤鸣、虎文、雉膏。
参考文献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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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尹嗣忠 |
明朝广信府知府 嘉靖年间 |
继任: 赵镗 |
前任: 张淮 |
明朝瑞州府知府 1536年-1539年 |
继任: 孙銮 |
前任: 翁万达 |
明朝梧州府知府 嘉靖十八年(1539年)上任 |
继任: 陈大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