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祖虞
生平
李祖虞毕业于日本早稻田大学政治经济科。历任京师高等审判厅推事、大理院推事。后在上海担任执业律师。1934年2月8日任福建省政府委员兼民政厅厅长。1935年5月25日免职后返回上海继续担任律师,其间加入国家社会党,并任国家社会党政务特别委员会委员。1940年3月19日,出任汪精卫政权中央政治会议国家社会党会员,同月26日出任汪精卫政权中央政治委员会交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31日任汪精卫政权交通部常务次长。1941年8月16日,任汪精卫政权实业部政务次长。1943年1月28日,任汪精卫政权国民政府委员会政务参赞[2]。
参考资料
- ^ 李祖虞 陈玉堂编著 《中国近现代人物名号大辞典》 1993 第326页.
- ^ 《中国国民党百年人物全书 上》 刘国铭主编;黄晋明,陈予欢,王叔凯副主编 北京:团结出版社 2005 第897页. [2021-08-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