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纲北平承宣布政使司藁城(今河北省藁城市[1]人。明朝初年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

明太祖洪武十八年(1385年),李鸿纲中式乙丑科三甲第二名进士,授官潭府奉祠正[2]

参考文献

  1. ^ 《明清进士题名碑录索引》
  2. ^ 《明太祖实录·卷一七二》:(洪武十八年三月)丙子,以第一甲赐进士及第丁显等为翰林院修撰,第二甲赐进士出身马京等为编修、吴文为检讨、李震为承敕郎、陈广为中书舍人;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危𤩽为卫府纪善、李鸿纲为谭府奉祠正、杨靖为吏科庶吉士、黄耕为承敕郎、蹇瑢为中书舍人、邹仲宝为国子监助教。瑢后赐名义。其诸进士,上以其未更事俗,优待之,俾之亲政于诸司,给以所出身禄米,俟其谙练政体,然后擢任之。其在翰林院承敕监等近傍衙门者,采《书经》“庶常吉士”之义,俱称为庶吉士。其在六部及诸司者,仍称进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