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鼎和(?—1651年),原名杨应甲,号浵宣,四川承宣布政使司泸州江安县(今四川省江安县)人,明朝末年至南明官员。

生平

崇祯三年(1630年)庚午科举人,四年联捷辛未科进士[1],户部观政,五年授归化县知县,崇祯十年行取入京,十一年钦选为户部山西司主事,转任吏部考功司主事,调任文选司主事。十二年回乡,十三年起补行人司右司副。

杨鼎和在南明永历帝时任兵部侍郎永历三年(1649年),孙可望请永历帝封他为秦王,杨鼎和和大学士严起恒上书反对,请皇帝不要接受孙可望所献的白金玉带。被孙可望忌恨。永历五年(1651年),杨鼎和以兵部尚书东阁大学士,总督川(四川承宣布政使司)、黔(贵州承宣布政使司)军务。孙可望派兵杀害反对封他为王的官员,杨鼎和在昆仑关被杀。

参考文献

  1. ^ 《崇祯四年辛未科进士三代履历》:杨鼎和,彤宣,春秋,辛未正月初六日生。江安人,庚午五名,会二百八十三,三甲一百七十六名。户部政,壬申授归化知县,丁丑行取,戊寅钦选户部山西司主事,转吏部考功司主事,调文选司主事,己卯调用,庚辰补行人司右司付。曾祖齐。祖春弘。父泰亨,俱庠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