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宗贤(1915年6月3日—1995年),生于日治台湾台北厅枋桥支厅,为板桥林家成员。日治时期曾任板桥街长,国民政府时期任板桥镇长、国民参政员

生平

其祖父林维源,外祖父清水蔡莲舫,其父林祖寿,其母蔡娇霞。林宗贤为长子,其弟林宗毅、林宗敬(祖椿记),还有一位同父异母弟林宗慎。中学时至日本本土,在东京就读成城学园高等科。大学毕业于京都帝大法学部。大学毕业后回到台湾,被任命为板桥街长。

1945年,日本投降,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中华民国政府接收台湾。林宗贤任板桥镇长。1946年,林宗贤加入中国国民党,任台北县参议会参议员,又当选第四届国民参政会参政员。创办《中外日报》,任社长。

1947年,二二八事件中,林宗贤组织了地方服务队,维持板桥地区的治安;以中央民代身份,至台北市中山堂参与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的会议。被选派至美国领事馆与美国领事会谈,希望国际力量介入以平息二二八事件。在国民政府军队抵达进行清乡之际,台湾警备总司令部总司令柯远芬拘补了林宗贤,此外,林衡道也遭拘捕。板桥林家运用各种管道疏通,林宗贤夫人陈雪香向多方呈送陈情书,白崇禧指示警备总司令部回报案情。林宗贤先被判刑10年,后改判3年,但不久就被释放[1]

其侄林衡道回忆,因为二二八事件被拘捕一事,林宗贤耗费半数家产才得以被释放。林宗贤是柯远芬的房东,二二八事变后,蔡继琨怂恿他去向柯远芬先认错,见到了柯远芬,柯表示只要林宗贤写下承认参与暴动的悔过书就没事了,没想到在柯远芬的家中,柯远芬叫他坐坐,一小时后,竟然再以悔过书所载罪名将其逮捕,向家属勒索赎金。[2]在此事件后,林宗贤不再于政治上活动,绝对效忠于中国国民党,任党部委员、市党部委员等职,以求避祸。经其叔父林柏寿安排,任台湾水泥公司常务监察人。

注释

  1. ^ 白先勇、廖彦博. 兩岸史話-白崇禧二二八止痛療傷. 中国时报. 2014-03-30 [2016-07-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08). 
  2. ^ 陈翠莲,《派系斗争与权谋政治:二二八悲剧的另一面相》,台北:时报文化,1995。

参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