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希范
生平
林希范是宣德五年进士林文的曾孙,府学林钊之子,中弘治八年(1495年)福建乡试举人[2],授太平通判[3],升汉阳同知,以清操调任岳州同知,处事果断,监督平江赋税能清理欠税,入觐不携带土产,有廉洁声誉[4],离任后岳州人亦思念他,官至楚王府长史[1]。
引用
- ^ 1.0 1.1 光绪《莆田县志·卷十七·人物志》:林文,字恒简,与环同出九牧苇之后,宣德五年廷对第三,授翰林编修……曾孙希范,由乡荐为汉阳府同知,以清操调岳州府,临事果断,督赋平江无毫发之扰,惠利及人,去后遗思,终楚府长史。
- ^ 光绪《莆田县志·卷十三·选举志》:乡举……成化四年戊子 是科中式三十人……林钊 字与度,文孙,府学,锦衣经历,以子希范赠同知……宏治八年乙卯 是科中式三十六人林希范 字敷政,钊子,府学,附曾祖文传
- ^ 乾隆《太平府志·卷十七·职官三》:通判……林希范 福建莆田举人,升汉阳同知
- ^ 乾隆《岳州府志·卷二十·名宦》:林希范,字敷政,莆田人,嘉靖间由举人历官汉阳同知,移岳州,貌若不胜衣而临事果断不可挠,督赋平江豪右奉法,积逋悉清,入觐不携方物,廉声著于一时。
参考文献
- 光绪《莆田县志》·卷十三·选举志
- 光绪《莆田县志》·卷十七·人物志
- 乾隆《太平府志》·卷十七·职官三
- 乾隆《岳州府志》·卷二十·名宦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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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张纶 |
明朝汉阳府同知 嘉靖年间 |
继任: 陈大壮 |
前任: 张经 |
明朝岳州府同知 嘉靖年间 |
继任: 陈孔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