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鲁班诉布斯案

1917年英國欺詐案

格鲁班诉布斯案(英语:Gruban v Booth)是1917年在英国发生的一起欺诈案,由于被告人弗雷德里克·韩德尔·布斯英语Frederick Handel Booth是一位英国国会议员,因此该起案件引起了很大关注。案件原告格鲁班是一名出生于德国的商人,经营几家为第一次世界大战制造弹药的工厂。为寻求扩大业务所需的政府合同与资金,他找到了英国国会议员兼商人弗雷德里克·亨德尔·布斯,布斯愿意为他达成这两个目标,并向格鲁班征求同意,以获得一份高于原合同10%价格的新合同。同时隐瞒格鲁班的公司董事会成员,欺骗格鲁班将公司转让,并根据战时条例将其拘禁英语internment以防止有人向自己索要赔偿。

格鲁班诉布斯案
Gruban v Booth
法院英格兰及威尔斯高等法院
案件全名约翰·格鲁班诉弗雷德里克·韩德尔·布斯案
John Gruban v Frederick Handel Booth
判决下达日期1917
案件历史
后续行动
相关行动早期人身保护令呼吁释放一个可能或正在因国家调查而遭受威胁的拘留者
法庭成员
法官柯勒律治法官英语Bernard Coleridge, 2nd Baron Coleridge
案件观点
决定制定在法律程序和法官指导的判例中英语Jury instructions的陪审团
关键词
  • 国会议员
  • 滥用职权
  • 欺诈、剥夺资产

格鲁班后来因自己被拘留一事获法庭判决胜诉,并在获释之后将被告布斯带到了法庭。该起案件非常受人关注,以至于参与诉讼的大律师因法庭外挤满了大量的人群而导致每天很难进入法庭。尽管判决双方的律师均得名于自己高超的辩护技巧,然而此案件的进展却几乎完全是以另外一种方式展开,陪审团仅仅只用了10分钟的时间就认定布斯有罪。该起案件也使得帕特里克·黑斯廷斯英语Patrick Hastings受到关注,他因在此案件取得胜诉而成为御用大律师

背景

 
时任英国军需大臣大卫·劳合乔治

约翰·格鲁班是一位出身德国的商人,原名约翰·威尔海姆·格鲁班(英语:Johann Wilhelm Gruban),他于1893年前往英国,为一家名为Haigh and Company的工程公司打工[1]。1913年,他将濒临破产的公司成功转变为一家机械工具制造商。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之际,它是最早生产军火机械工具的制造商之一[1]。这件事情使得格鲁班成为了当今这个庞大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并且他还试图筹集5,000英镑去扩大自己的生意[1]。在一场独立咨询中,他联系到了英国自由党国会议员弗雷德里克·韩德尔·布斯英语Frederick Handel Booth,他还是约克郡钢铁与煤炭公司的董事长,曾领导政府调查了马可尼丑闻英语Marconi scandal[2]。当格鲁班与布斯商讨问题时,布斯告诉他“我可以为阁下的公司做的事情比任何英国人能做的都要多”,还声称时任英国军需大臣大卫·劳合乔治与其他重要政府官员均是自己亲密的朋友[2]。于是布鲁班立即从自己的连襟那里借来了3,500英镑投资格鲁班的公司[2]

1915年发生的卢西塔尼亚号击沉事件在英国激起了一股反德情绪,格鲁班很担忧由于自己的德国国籍以及讲话所带有的浓重德国口音因此难以在英国寻找工作[2]。他又联系了布斯,布斯向他再次重申自己和大卫·劳合乔治以及他的秘书克里斯托弗·爱迪生英语Christopher Addison, 1st Viscount Addison是亲密的朋友。布斯还说倘若布鲁班将自己任命为其公司的董事会成员,格鲁班就可以在军需部做他自己喜欢做的事情[2]。随后格鲁班立即任命布斯为其公司的董事长,并在三个月内花费了400英镑的开销[2]。然后他发现这些钱不足以支付布斯的工资,布斯则认为应当获得一份高于原合同价值10%半秘密付款的新合同,即“伯明翰合同”[2],该合同价值6,000英镑,布斯写了一份备忘录声称他自己应当从中获得580或600英镑。格鲁班拒绝了布斯的这一请求,布斯将格鲁班的拒绝信扔进了废纸篓[3]。从那时起,布斯开始竭力削弱格鲁班的地位,尽管两人表面上依然是朋友关系[3]

在接下来的几个月内,军需部针对格鲁班的工作以及其德国血统提出了一系列投诉,最终大卫·劳合乔治的秘书发布了一份书面声明,称“近期任何具有德国国籍或加入德国协会的人都不应当与任何从事军火生产的公司或厂商有重要联系”[3]。布斯向格鲁班展示了这份书面声明并告诉他挽救公司并防止其被拘禁英语internment的唯一方法就是将公司的所有权转让给布斯[4]。格鲁班随后按照了布斯的这一套言辞去行事,布斯也从此立即现出原形[4]。即在格鲁班没有收入支撑的情况下,蔑视格鲁班与向他提供帮助的妻子和家人[4]。最后,布斯写信给军需部,在信中写道格鲁班已经从他身边离开,随后该部门将格鲁班拘禁[4]

格鲁班针对自己的拘留令提出上诉,并被传唤至法庭,该案件由罗伯特·杨格尔英语Robert Younger, Baron Blanesburgh约翰·桑基英语John Sankey, 1st Viscount Sankey两位法官负责审理[4]。在对案件事实以及格鲁班与布斯之间发生的事情进行核实之后,法官下令立即释放格鲁班,并建议他寻求法律咨询以了解自己是否可以恢复对其公司的控制权[4]。被释放后,格鲁班找到了事务律师W.J.薛诺特,他将这起案件交给了帕特里克·黑斯廷斯英语Patrick Hastings处理[5]

审判

黑斯廷斯认为,自己最好的机会在于可以询问克里斯托弗·艾迪生英语Christopher Addison, 1st Viscount Addison关于其与布斯之间的交往一事的来龙去脉,由于爱迪生是一位政府部门的大臣,因此他信赖爱迪生可以在这件事情上讲述事实[5]。该起案件于1917年5月7日在英格兰及威尔斯高等法院皇座法庭开庭,由柯勒律治法官英语Bernard Coleridge, 2nd Baron Coleridge进行审理[5]。帕特里克·黑斯廷斯和赫伯特·沃灵顿担任格鲁班的代表律师,里格比·斯威夫特英语Rigby Swift御用大律师道格拉斯·霍格英语Douglas Hogg, 1st Viscount Hailsham担任布斯的代表律师[5]。此次审判引发了公众的很大关注,以至于审判的最后一天大律师发现自己想要穿过法院周围聚集的人群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5]

作为检控方代表律师,黑斯廷斯是法庭上第一个发言的大律师。他在陪审团面前所做的开场陈述中,批评布斯爱财而不爱国,并声称英国人以公平竞争引以为傲,以及“无论被告人如何高喊爱国主义口号,我相信你们的公平竞争意识,先生们,这次审判将会确保被告人不适合在下议院任职,因为他犯下了欺诈罪”[6]。黑斯廷斯随后传唤格鲁班到证人席,要求他告诉陪审团到底发生了什么。格鲁班则描述了布斯如何声称大卫·劳合乔治具有影响力[6]。格鲁班随后接受了里格比·斯威夫特的反诘问[6]

布斯之后也被传唤至证人席,最开始说格鲁班自称自己是一个“能力很强的人”,是格鲁班利用自己的权力去帮助布斯,而不是相反[6]。在第一天的庭审结束时,布斯依然坐在证人席上。第二天早晨,法庭宣布克里斯托弗·爱迪生英语Christopher Addison, 1st Viscount Addison将出庭作证[7]。法官允许爱迪生在他们继续盘问布斯之前提供自己的证词,在对黑斯廷斯的反诘问过程中,爱迪生表示自己并未通过任何方式向布斯给予建议。还说“格鲁班逃离拘留所的唯一办法是将自己的公司移交给布斯先生去管理是一句谎言”[7]

审判最后的证人是布斯自己[8],他声称自己永远不会在伯明翰合同中获取10%的佣金,并且从未表示自己能够对政府部门大臣产生影响[8]。黑斯廷斯向陪审团证明了这两句陈述均为谎言,首先他向陪审团展示了布斯在“伯明翰合同”备忘录上签字的那张纸,其次还展示了布斯发送给格鲁班的一份电报,布鲁斯在电报上写道“已经与一位政府内阁大臣和高级官员进行了谈判”[8]

在黑斯廷斯自己的总结陈词中,写道审判官柯勒律治法官英语Bernard Coleridge, 2nd Baron Coleridge的判决“总体上对布斯不利”。他还指出格鲁班的德国国籍会对陪审团产生偏见,并要求陪审团“确保自身的偏见不会对正义的评判尺度带来困扰”[9]。最后,陪审团仅仅只用了10分钟的时间判决了此案件,认定布斯有罪并判给格鲁班4,750英镑[9]

参考资料

  1. ^ 1.0 1.1 1.2 Hyde (1960) p.57
  2. ^ 2.0 2.1 2.2 2.3 2.4 2.5 2.6 Hyde (1960) p.58
  3. ^ 3.0 3.1 3.2 Hyde (1960) p.59
  4. ^ 4.0 4.1 4.2 4.3 4.4 4.5 Hyde (1960) p.60
  5. ^ 5.0 5.1 5.2 5.3 5.4 Hyde (1960) p.61
  6. ^ 6.0 6.1 6.2 6.3 Hyde (1960) p.62
  7. ^ 7.0 7.1 Hyde (1960) p.63
  8. ^ 8.0 8.1 8.2 Hyde (1960) p.64
  9. ^ 9.0 9.1 Hyde (1960) p.67

来源

进一步阅读

  • Hastings, Patrick, Cases in Court, William Heinemann Ltd, London, 1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