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应雄(1957年6月8日),金门县人,中华民国政治人物。曾任金门县议员、第八届立法委员

杨应雄
 中华民国第8届立法委员
任期
2012年2月1日—2016年1月31日
前任陈福海
继任杨镇浯
选区金门县选举区
多数票12,435(32.96%)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 (1957-06-08) 1957年6月8日67岁)
 中华民国福建省金门县
国籍 中华民国
政党中国国民党 中国国民党 新党背书)
配偶高淑贞
学历
经历

法律案件

杨应雄于2002年3月起担任金门县议员,同时经营金马旅行社,其配偶高淑贞为负责人。杨身为监督金门县政府的民意代表,却承包县政府辖下多个单位的旅游案,违反了《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第九条:“公职人员或其关系人,不得与公职人员服务之机关或受其监督之机关为买卖、租赁、承揽等交易行为。”,后经监察院依法裁罚最低罚金866万[2]

之后,金马旅行社声请大法官释宪,决议认为监察院裁罚于法有据,声请予以驳回[3]

选举纪录

年度 选举届数 选举区 所属政党 得票数 得票率 当选标记 备注
2002 第三届金门县议员选举 金门县选举区   新党 891 3.34%  
2005 第四届金门县议员选举 1,203 3.75%
2009 第五届金门县议员选举 金门县第二选举区   中国国民党 1,384 9.84%
2012 第八届立法委员选举 金门县选举区 12,435 32.95%

政策

  • 不支持马英九于2008年竞选总统时所提“继续管制中国830项农产品”之政见,多次投票反对“要求马政府应正式具体宣示不再开放现行禁止自中国进口之830项农产品”之提案[4][5][6][7],也反对禁止中资直接或间接介入选举及政治活动[8][9]
  • 黄志雄在2012年12月20日在教育及文化委员会提案,要求教委会未来应限制社会人士旁听。其中杨应雄也投票赞成限缩旁听权,被民团批伤害公民参与监督立法委员的权利。[10]

参考资料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