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子监管理监事大臣一人。满、汉大学士、尚书、侍郎内特简[1],初有蒙古祭酒,顺治十七年三月裁[2]。
国子监管理监事大臣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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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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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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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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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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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硕康亲王崇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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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三年兼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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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罗果郡王允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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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三年兼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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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名时 |
江南江阴人 |
辛未进士 |
乾隆元年以尚书兼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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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嘉淦 |
山西兴县人 |
癸巳进士 |
乾隆元年以尚书兼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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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国麟 |
山东泰安人 |
己丑进士 |
乾隆三年以大学士兼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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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吴龙 |
江西南昌人 |
癸卯进士 |
乾隆六年以尚书兼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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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室德沛 |
满洲镶蓝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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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十一年以侍郎兼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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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容安 |
满洲镶蓝旗人 |
癸丑进士 |
乾隆十三年以侍郎兼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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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保 |
满洲正白旗人 |
丁巳进士 |
乾隆十四年以内阁学士兼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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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保 |
满洲正白旗人 |
丁巳进士 |
乾隆三十年以侍郎兼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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悟勒穆济 |
蒙古镶红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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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三十年以内阁学士兼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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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宗楷 |
浙江仁和人 |
癸卯进士 |
乾隆三十一年以侍郎兼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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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新 |
福建漳浦人 |
丙辰进士 |
乾隆三十四年以尚书兼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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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墉 |
山东诸城人 |
辛未进士 |
乾隆四十八年以尚书兼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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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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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四十八年仍以大学士兼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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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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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五十年以尚书兼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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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元瑞 |
江西南昌人 |
丁丑进士 |
乾隆五十四年以尚书兼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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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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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五十六年再以尚书兼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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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 ^ “国子监管理监事大臣一人。满、汉大学士、尚书、侍郎内特简。祭酒,从四品。初制满员三品。顺治十六年俱定从四品。满、汉各一人。司业,正六品。满、蒙、汉各一人。其属:绳愆厅监丞,初制,满员五品,汉员八品。后并改正七品。博士厅博士,从七品。初制,汉员八品。乾隆元年改同满员。典簿厅典簿,从八品。俱满、汉各一人。典籍厅典籍,从九品。汉一人。率性、修道、诚心、正义、崇志、广业六堂:助教,初制,从八品。乾隆元年升从七品。学正,学录,率性、修道、诚心、正义四堂曰学正,崇志、广业二堂曰学录。初制,学正正九品,学录从九品。乾隆元年并陞正八品。各一人。八旗官学助教,俱满洲二人,蒙古一人。教习,俱满洲一人,蒙古二人,汉四人。恩、拔、副、优贡生内选充。笔帖式,满洲四人,蒙古、汉军各二人。祭酒、司业掌成均之法。凡国子及俊选以时都授,课第优劣。岁仲春、秋上丁,释奠,释菜,综典礼仪。天子临雍,执经进讲,率诸生圜桥观听。新进士释褐,坐彝伦堂行拜谒簪花礼。监丞掌颁规制,稽勤惰,均廪饩,核支销,并书八旗教习功过。博士掌分经教授,考校程文,偕助教、学正、学录经理南学事宜。典簿掌章奏文移。典籍掌书籍碑版。其兼领者:算法馆,汉助教二人,特简满洲文臣一人管理。俄罗斯馆,满、汉助教各一人。琉球学,汉教习一人。肄业贡生选充。后俱省。又档子房,钱粮处,俱派厅员司其事。初,顺治元年,定满、汉祭酒各一人,兼太常寺少卿衔。满洲司业二人,乾隆十三年省一人。蒙、汉各一人,兼太常寺寺丞衔。后停兼衔。满、汉监丞、典簿俱各一人,汉博士三人。十年省一人。康熙五十二年省一人。建八旗官学,置满洲助教十有六人,康熙五十七年省四人。雍正三年复故。蒙古八人。十八年省四人。雍正三年复故。分设六堂,置满、汉助教,十五年省六人。康熙五十七年省四人。雍正三年复增四人。学正,康熙三十八年省一人。五十二年省二人。各十有二人;学录六人,十五年省四人。典籍一人。隶礼部。十五年复故。十八年,置满洲博士一人。康熙二年,复隶礼部。十年,仍归本监。雍正元年,诏监丞等官停用捐纳。明年,特简大臣管监事。九年,建南学。在学肄业者为南学,在外肄业赴学考试者为北学。高宗莅治,向用儒术,以大学士赵国麟、尚书杨时、孙嘉淦领太学事,官献瑶、庄亨阳辈综领六堂,世号“四贤五君子”。乾隆四十八年,建辟雍于集贤门,国学规制斯为隆备。道光三年,以成均风励中外,诏监臣无旷厥职。光绪三十三年,省入学部。嗣以文庙、辟雍典礼隆重,特置国子丞以次各官,分治其事。初制,诏各省选诸生文行兼优者,与乡试副榜贡生,入监肄业。圣祖初政,给事中晏楚澜疏停乡试副榜贡生,遂不复举。康熙五年,徐元文为祭酒,始请学政间岁一举优生,乡试仍取副榜,自是为恒制。光绪间,并推广举人入监,时风稍振。未几科举废,此制替已”。《清史稿》卷一百十五志九十职官二国子监
- ^ “自顺治元年以来,参诸各家记录,其人多可指数,故所叙次较备。至满洲、蒙古设置,详于康熙年以后,顺治间因革损益,则无纂述。恭阅世祖章皇帝实录,顺治元年十一月,设满洲司业一员,助敎二员。十五年五月,升司业图尔哈图为祭酒,以前未见满洲祭酒也。十六年,吏部定以太常寺少卿管满洲祭酒事,太常寺寺丞管满洲司业事,是前此未有成例也。十七年三月,裁国子监蒙古祭酒、司业,增设满洲监丞。蒙古祭酒、司业设于何年,又不可考。七月,以通政司知事白成格、户部主事华善俱为国子监司业,是又不专用太常寺官矣。国子监志及旧碑,满洲司业有白清额、花善名。白清额无历任之年,花善则在康熙二十三年,亦未可为据。会典职官表二书所载皆今制,惟王新城尚书征引稍备,又与此多有不同。嗟乎!百馀年来,遗文旧事,难于稽核如此。谨录所闻知,以俟博洽之士正定焉”。《陶庐杂录》卷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