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春镇

中国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下辖镇

温春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下辖的一个行政建制镇[1]。位于市境西南部,南与宁安县为邻,西北与海林市相连。图佳线铁路贯穿南北,设有温春站。镇政府驻地距市区22公里。

温春镇
坐标:44°25′55″N 129°29′14″E / 44.43204°N 129.48714°E / 44.43204; 129.48714
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上级行政区西安区
村级区划单位数
时区北京时间UTC+8
行政区划代码23 10 05 100
电话区号+86 

温春,是由满语“兴厄哩温车恨”简略切音而成,意为“耗子尾巴山”。[来源请求]1937年由附近的傅家沟、上胡什哈、中胡什哈、下胡什哈、关家屯、伊家屯合并而成一小镇,隶属宁安县管辖。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为宁安县第二区,1955年4月改为温春区。1956年5月,撤区划乡,设置温春乡。1958年10月,划归牡丹江市管辖。1960年8月,并入市区西安人民公社,改为温春分社。1962年1月,恢复温春公社。1984年4月,改为温春乡。1985年5月,撤乡设镇,改为温春镇。

温春镇是牡丹江市的远郊区,全镇总面积196.5平方公里。位于镇境南部的牡丹江水泥厂,是国家重点水泥生产厂之一,还有国营建设水泥厂等。镇办工业有农机修理厂、水泥厂、砖厂等,1992年乡镇企业总产值6236万元。耕地面积6.12万亩,为市郊粮豆薯主要产区。全镇共辖3个街道和温春、春胜、共荣、敖东、黑山、下崴子、新立、三家、烧锅、万家、楼房、东和等12个村。1992年末全镇总人口3.34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63万人;满、朝鲜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7%。镇政府驻于镇内。

2007年8月24日,黑龙江省民政厅(黑民区[2007]106号)批复:经省政府批准,牡丹江市撤销西安区所辖的沿江乡,将其行政区域并入温春镇。彼时温春镇人民政府仍驻温春村。2013年7月,镇政府迁至桥头村。[2]

行政区划

温春镇下辖以下地区:[3]

道北社区、​道南社区、​温春村、​共荣村、​敖东村、​黑山村、​新立村、​烧锅村、​东和村、​楼房村、​南江村、​立新村、​共民村、​西苑村、​大莫村、​小莫村、​海浪村、​卡路村、​新安村、​富民村、​双龙村、​桥头村、​农校社区、​农研社区、​农机校社区、​温春二中社区、​果树场社区、​畜牧场社区和林场社区。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