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秉谦
生平
清朝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王秉谦充锦西县警务总局书记官。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经锦西县咨送奉天全省地方自治研究所肄业。宣统元年(1909年),充奉天谘议局选举调查员,得最优等奖牌。宣统二年(1910年),充锦西县地方自治研究所所长;复被选为城厢自治议事会议长,仍兼所长,及自治事务所办事员。宣统三年(1911年),武昌起义爆发,王秉谦在锦西县联络同志,就境内所有预警,秘编义勇军,以为辽西义军根据地,王秉谦还奔走于大连、烟台等地。[2]
民国元年(1912年),王秉谦充奉天临时省议会书记员。民国二年(1913年),改任省议会秘书,并被选为中华民国第一届国会参议院奉天候补议员第一名。民国三年(1914年)3月,省议会被解散,王秉谦即停职。民国五年(1916年)8月,国会恢复,参议院开幕,王秉谦被补为参议院议员。[2]
后来,王秉谦参加护法运动,历任护法军政府大元帅府参议,中国国民党奉天省临时宣传委员。[3]
1924年,王秉谦为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参加大会的奉天省代表有四人:朱霁青、祁耿寰、宁武、王秉谦,其中祁耿寰是孙中山指派的大会代表。[4]王秉谦介绍入学的黄埔军校第一期学员为李秉聪。[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