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绍美
王绍美(?—17世纪),字子舆,一作子玙,浙江绍兴府山阴县人[1],一作会稽县人[2],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王绍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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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山东道监察御史 | |
籍贯 | 浙江绍兴府山阴县 |
字号 | 字子舆,一作子玙 |
出生 | 生年不详 |
逝世 | 卒年不详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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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王绍美相貌英俊,崇祯六年(1633年)举浙江乡试第二名,崇祯十三年(1640年)成进士[3],授广东肇庆府推官,在当地施行仁政,赦免冤狱、豁免多馀税项。鲁王朱以海监国,王绍美迁山东道监察御史,请求抚恤刘宗周、祁彪佳、王毓蓍、潘集、周卜年五位忠臣,并和沈彩在金华迎接黄鸣俊[2]。
王绍美辞官以后,身无长物,死后无钱殓葬[1]。
家庭
引用
- ^ 1.0 1.1 1.2 嘉庆《山阴县志·卷十四·乡贤二》:王绍美,字子舆,少英俊,崇祯庚辰进士,授肇庆府推官。不事刑威,不为表暴,出冤狱、却厂羡。及去官,无留物至不能具棺殓云。子用悦,康熙乙卯举人。 府志儒林。案府志绍美会稽人,今据旧志选举卷补。
- ^ 2.0 2.1 钱海岳《南明史·卷八十二·列传第五十八》:(沈彩)与王绍美逆(黄鸣俊)之金华。……绍美,字子玙,会稽人。崇祯十三年进士,授肇庆府推官。雪冤狱、却厂羡。去日萧然无一物。迁山东道御史,请恤刘宗周、祁彪佳、王毓蓍、潘集、周卜年五忠。
- ^ 嘉庆《山阴县志·卷十·选举一》:王绍美 通志会稽人……以上(崇祯)六年癸酉科(举人)
- ^ 钱海岳《南明史·卷八十二·列传第五十八》:弟绍兰,崇祯九年举于乡。
参考文献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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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方大宾 |
明朝肇庆府推官 崇祯年间 |
继任: 荆镇 清朝推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