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廷楷(1705年—1762年),字端植,号怡云山东诸城人。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

生于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五月三十日申时。雍正甲寅科拔贡,雍正十三年乙卯科举人顺天府第一百六十二名,乾隆元年丙辰科进士,会试第一百四十五名,殿试第二甲第二十二名。

户部福建司主事,升江南司员外郎,进陕西司郎中。历任顺天东路分府遵化直隶州知州。诰授奉直大夫,例授中宪大夫。前掌福建道协理,陕西道监察御史,掌广东道监察御史,乙丑会试内帘监试,巡视北城户科掌印给事中,钦命巡视漕运仓务,钦差江西抚州府查办事件,补授江西按察使,署理江西布政使。终于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闰五月二十八日巳时,享年五十八岁,其墓在今诸城市孙村东南原。

崇祀抚州府名宦祠,传载县志。

家庭

  • 妾:都昌县知县顾䌹所呈送[1]

参考文献

  • 《诸城县志》
  1. ^ 乾隆二十年十一月初一日江西巡抚胡宝瑔《奏为都昌县知县顾䌹买妾呈送原任按察使范廷楷一事奏明事》,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04-01-11-0004-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