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谟(14世纪—15世纪),字朝宪,江西南昌府丰城县孝悌坊人[1],明朝政治人物。
范谟是宣德十年(1435年)乙卯科应天乡试举人[2],授嘉鱼训导,能鉴识文士,上级以其文学才能荐陞国子监学录,景泰五年(1454年)明景帝亲临国子监,他负责说书称旨,得赐银币绯衣一袭,不久致仕去世,副都御史孙曰良为他写下墓志铭[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