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雩(?—?),伯达苏州吴县(今江苏苏州市)人。

北宋徽宗宣和六年(1124年)进士南宋高宗绍兴十一年(1141年)除去秘书省正字职务,转为校书郎兼任玉牒所检讨秘书郎。绍兴十三年(1143年)六月致仕。

祖父范泽,父范师尹,范雩妻子蔡氏是北宋书法家蔡襄孙女,蔡旻女。其子范成大为南宋处州知州,范成大与杨万里陆游尤袤合称南宋“中兴四大诗人”。范雩著有《禹稷颜回同道论》,其老师读完之后认为是奇作,在太学上很有名,当时学者都会作为模范[1]

参考文献

  •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
  • 南宋馆阁录
  1. ^ 《中吴纪闻》:“范雩,字伯达,予之同舍也。尝试《禹稷颜回同道论》,先生见之,以为奇作,置之魁选,遂驰誉于太学,学者至今以为模范。入馆除秘书郎,今参政公即其子也。 张子韶与周焕卿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