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使馆旧址
荷兰使馆旧址,位于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11号,是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
荷兰使馆旧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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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 | |
地址 | 东城区 |
分类 |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时代 | 清 |
编号 | 5-51 |
认定时间 | 1995年10月20日 |
历史
清朝咸丰十年(1860年),英法联军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中攻占北京,签订《北京条约》,英国、法国在东交民巷建公使馆后,俄国、美国等国公使先后进驻北京,其他非条约国纷纷试图效仿。荷兰等国多次要求清政府换约驻京,但被清政府一再拒绝,直到同治十二年(1873年),荷兰才在北京设公使馆,首任驻京公使是费果荪。使馆位于东交民巷西段路南的巾帽胡同。西界在兵部街以南的东侧,东界和华俄道胜银行相邻,北边隔东交民巷与兵部街东侧的钦天监相对。1900年庚子事变,义和团进攻北京使馆区时,原荷兰使馆与华俄道胜银行均在6月26日被焚毁。1901年《辛丑条约》签订后,荷兰使馆用地自原址东移,西侧与美国使馆新址为界(原美国使馆位于华俄道胜银行以东),东到原华俄道胜银行旧址处,南到北京内城城墙[1][2]。
国务院参事室原先与中央文史研究馆合署办公,驻北海公园静心斋。因北京市向中央领导打报告,要求开放北海公园静心斋,1981年,国务院参事室与中央文史研究馆搬迁至前门东大街11号(当时门牌号为21号)荷兰使馆旧址,与毛主席纪念堂管理局同院办公[3][4]。1995年公布为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2]。
建筑
原荷兰使馆大门在东交民巷南侧的东交民巷40号。现大门改开在前门东大街北侧,是1970年代北京内城城墙拆除后扩建前门大街时新建。原大门现仍存,大门主体比两侧围墙稍微向前凸,门洞之上是三角山墙,顶端是圆弧形,与使馆内官邸入口上部的造型呼应。大门洞上覆盖扁平弧形砖拱,拱中央为白色龙门石,其上是石雕装饰。拱脚处立有石倚柱,采用塔斯干柱式,整个大门用红色清水砖砌筑,门洞内侧安装金属花饰大门。如今门洞北侧(即外侧)被封砌,山墙面的装饰物已被剔除,但仍存痕迹[1]。
使馆旧址院内现存两栋原有的楼房,都是1909年建造。原大门西南部的西楼是原使馆办公楼。地上二层,地下一层,砖石结构,位于高0.85米的平台上。平面接近方形,东、西、南三面均有出入口,以东面为主出入口。北面有双门通过廊子与楼后的厨房等辅助用房连接。该建筑的现状是20世纪末至21世纪初翻建后的状态,其基座平台已不是原状,多边形四角已改成直角形,东、西入口圆弧形台阶改成直形。东北面和西北面两个通往地下室的入口台阶被封堵,改成从室内楼梯通往地下室。使馆外貌是16世纪尼德兰地区荷兰风格,即红砖砌墙,白石做门窗套、墙角隅石、水平线脚。东、西、南三面中央入口均采用凹入的券廊,上下两层都采用多立克柱式,但柱身是红砖,柱础与柱头是石材,平缓的弧形券用砖石相间。东、西门廊是三开间。南入口门廊是两开间,中间是叠柱式方形扁壁柱,两侧开间较大的券廊用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帕拉第奥母题式手法[1]。
现存东楼是原大使官邸,地上二层,地下一层,砖木结构。平面接近方形,主入口朝西,和使馆办公楼相对。立面中部内凹,用白石装饰大门及二层中央大窗。其上部水平檐口用与使馆院落北大门类似的半圆拱形装饰。南立面中部外凸,下为空廊,上为居室,支柱是塔斯干式石柱。底层大门通往半圆形平台,并可以下台阶到花园。顶部檐口呈折线形凸出体,高出水平檐部,中央带有圆形盾徽装饰。2001年该建筑被全部拆除,在原址按照原状重建,将砖木结构改成了砖混结构,内部作调整,用于办公[1]。
此外,如今院内还仿照原有建筑的风格,新建了两幢建筑[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