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救国联合总会
华侨救国联合总会,又称为“中华侨联总会”,简称侨联总会,是中华民国主要的华侨团体。
成立时间 | 195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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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非政府组织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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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 | 中华民国 |
重要人物 | 理事长:童惠珍 |
网站 | https://www.focat.org.tw/blog/ |
历史
中华民国政府迁往台湾后,为集合全球华侨力量支持政府,在总统蒋中正指示下,侨务委员会委员长郑彦棻于1952年10月21日在台北主持召开“第一次全球侨务会议”(该日后来被定为华侨节),会议决定成立全球性华侨救国联合组织;会议闭幕后,于10月30日正式成立华侨救国联合总会。[1]
该机构成立目的为联系海内外侨团、侨领、侨胞,以促进海外侨社之兴盛,并结合全球华侨力量以维护中华民国的生存与发展。在以往中国国民党长期执政时期,侨联总会采秘书长制,虽是民间团体,但与政府关系密切,其组织与活动处于侨务委员会直接领导之下,缺乏独立性。2000年政党轮替之后,此种紧密关系宣告结束,时任侨联总会秘书长吴振波依人团法规定修订章程,完成法制化程序,侨联总会走上独立发展道路。
2004年7月,侨联总会在内政部正式登记为社团法人(英文名称为Federation of Overseas Chinese Associations,缩写FOCA),由秘书长吴振波兼任首任理事长。[2]2005年8月,侨联总会首次组团参访中国大陆,受到大陆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欢迎,系海峡两岸华侨团体首次正式交流。[3]
该会成立迄今,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出版“侨讯”宣传侨务工作内容、举办侨生歌唱比赛、颁赠侨生奖学金、办理华侨节庆祝活动、出版“杰出海外华人名人录”并持续关注侨教问题及侨生在台就学等问题。[4]
历任理事长
组织
侨联总会以会员大会为最高权力机关,置理事27人,监事9人,由会员选举产生,理事互选9人为常务理事,并由理事就常务理事中选出一人为理事长;监事互选3人为常务监事,常务监事互推一人为监事召集人。理事长、理监事均为无给职,任期四年。连选得连任。理事长之连任以一次为限。
为推动会务,侨联总会置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及工作同仁若干人,由理事长遴定,提请理事会通过后任命之。为因应海外工作需要,设海外理事会,在全世界重要侨区设有办事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