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特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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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原名张家港市乳品厂,1990年改为现时名称,并推出类似佛列罗金莎朱古力的“金莎Tresordore”朱古力系列。
2003年,佛列罗在中国起诉蒙特莎侵权,蒙特莎要赔偿70万元人民币,但被天津市人民法院判败诉,指蒙特莎在中国的知名度较佛列罗更大;2006年1月,佛列罗上诉得直,但北京最高人民法院架入,要求复审,预料2007年1月会宣判。
在数年的审讯中,双方争论谁最先在中国发售,蒙特莎公司声称他们早于1990年已引入Tresordore朱古力,并委托本地公司设计及包装,而佛列罗公司则指他们的朱古力早在1984年已在中国发售。对于两者近似的包装,蒙特莎的代表律师说该包装在中国人民大多连古巴糖都还吃不起的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的1970年代就已经设计好,谁发明它仍很难说。
该宗侵权官司引起欧盟普遍关注,2006年11月,英国驻欧盟代表及欧盟贸易专员比得.曼道深(Peter Mandelson)曾向中国商务部长薄熙来引用金莎官司,对中国的盗版及保护外资的法律表达关注。[1]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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