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传祖(1925年1月19日—1951年5月21日),新竹州苗栗郡公馆街人,中国共产党员,1946年入厦门大学化学系,为台湾第一批公费留学生[1],与同期公费生同学刘正坤、经济系学生张克辉、英语系蔡瑞钦等友好,1948年由蔡瑞钦吸收加入共产党,加入台南地区工委会朴子小组,光明报事件后全省大搜捕遭逮捕,涉后崛基地案遭判死刑,于1951年5月21日枪决于台北马场町

谢传祖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1925-01-19)1925年1月19日
 大日本帝国新竹州苗栗郡公馆街
逝世1951年5月21日(1951岁—05—21)(26岁)
 中华民国台北
籍贯 大日本帝国新竹州苗栗郡公馆街
国籍 大日本帝国 1925年-1945年
 中华民国 1945年-1950年
政党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 1948年-1951年5月21日
学历

生平

谢传祖,苗栗鹤岗人,早年留学日本京都,日本战败后返台,1946年参与公费留学考试合格,为台湾第一批公费留学生,考入厦门大学化学系,因国共内战选择返台就读师大理化系,二二八事件爆发后对国民政府失望,并于1948年经由同是公费留学生返台担任台湾省教育会研究组组长的蔡瑞钦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2],1948年四六事件后与蔡瑞钦等人前往朴子发展组织,成为中国共产党台湾省工作委员会台南地区工委会朴子小组成员,吸收栗子仑国校教员杨舞井林荣村、弥陀国校教员李凯南王柏栋黄锦文罗天贺等,并由李凯南在后堀垦荒建立武装基地即后崛基地,1950年蔡孝乾变节后,台湾共党组织陆续遭破获,台南工委会支部成员遭到搜捕落网,经军法局1951年5月10日判决确定,于1951年5月21日与同案蔡瑞钦杨舞井王柏栋林荣村黄锦文李凯南罗天贺枪决于台北马场町[2][3]

平反

2018年12月7日,促进转型正义委员会促转三字第1075300145A号函文,公告受难者黄藻儒君等1505人应予平复司法不法之刑事有罪判决暨其刑,其中(40)安洁字第 1149 号,有关谢传祖共同意图以非法之方法变更国宪颠覆政府而著手实行之有罪判决暨其刑及没收之宣告正式撤销[4]

参考资料

  1. ^ 钟明宏. 《一九四六被遺忘的台籍青年》. 沐风文化. 2014-11-03. 
  2. ^ 2.0 2.1 国防部军法局. 《蔡瑞欽等叛亂案》. 国家发展委员会档案管理局. 1951-05-10. 
  3. ^ 蔡瑞欽等案B3750347701/0040/3132125/125. 国家档案管理局. 1951-05-10~1951/07/20.  [永久失效链接]
  4. ^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撤銷有罪判決公告. 中华民国促进转型正义委员会. [2018-12-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