譬喻 (佛教)

譬喻梵语avadāna巴利语apadāna),音译为阿波陀那阿婆檀那阿婆陀那等,十二分教之一,为佛教圣贤的光辉事迹,从事迹而显明善恶业缘的因果,如《五百弟子本起经》、《贤愚经》。另外,为使人易于领会教说的意义内容,而用文学修辞的手法加以比拟,亦译作譬喻(upamā)。用实例、寓言加以说明,以例证、喻支(dṛṣṭānta)立喻显法,如《百喻经》、《大庄严论》等。

词义

佛典中译为“譬喻”者有三︰

  • 梵语avadāna和巴利语apadāna,意为伟大的、光辉的事迹,意译为本起、缘、因缘、本缘、譬喻。如《长寿王本起经》、《大本经》;巴利经藏小部之《长老本行》、《长老尼本行》,汉译有《五百弟子本起经》、《兴起行经》。《撰集百缘经英语Avadanasataka》、《贤愚经》、《辟支佛因缘论》、《阿育王息坏目因缘经》等,亦属此类。这是以生动的故事铺演、赞颂佛、辟支佛、阿罗汉等人之前生因缘。 “阿波陀那”即是佛教圣贤(后亦扩大至世俗人)其前生到今世事迹的善恶业报故事。《顺正理论》载其解释为:“有说:此是除诸菩萨,说馀本行,能有所证,示所化言”(有的人说:这是除菩萨本生外,佛教圣者述说过去世之所行。借此表明由这些过去世的行为,能达致未来世的证悟,明示所要教化训诫的言论)。
  • 梵语aupamya、upamā和巴利语opamma、upamā,意为比喻、比拟。如《中阿含经》中〈水喻经〉、〈盐喻经〉;《法华经》中的法华七喻:火宅喻、化城喻等,都属此类。这类是修辞学上的譬喻。“诸有智者,以譬喻得解,今当为汝引喻解之”,以具体的事物、例子比拟说明,令人明了义理,其譬喻之原文是:upamā、upamāya[1]
  • 梵语dṛṣṭānta、udāharaṇa和巴利语diṭṭhanta、udāharaṇa[2],意为举例、例证,是因明论式“宗(命题)、因(理由)、喻(示例)”中的喻支;譬喻师(Dārṣṭāntika)由此得名。使用多个民间故事寓言故事说明道理,可认为是例证的形式之一。《顺正理论》、《大乘阿毘达磨集论》等,用这词来解释阿波陀那,如《集论》:“何等譬喻?谓诸经中有比况说”(avadānaṃ katamat / sūtreṣu sadṛṣṭāntakaṃ bhāṣitam),《顺正理论》:“言譬喻者,为令晓悟所说义宗,广引多门比例开示”(为令人明了所说义理之旨趣,援引种种事迹作为范例,启迪明示对方)。

相关概念

注释

  1. ^ 高明道. 「智者」未必有智慧 ——談談「以譬喻得解」 (PDF). 法光. 2015 [2021-07-25].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21-07-25). 
  2. ^ 陈帅. 漢傳、日本因明學對「合」的理解: Anvaya 還是Upanaya? (PDF). 台大佛学研究. 2017 [2021-07-24].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21-07-24). 早期的因明论式由五部分组成,即pakṣa、hetu、dṛṣṭanta、upanaya、nigamana,这一结构也被佛教古因明学者所采纳。……此五个部分(玄奘)一般译作“宗”、“因”、“喻”、“合”、“结”……论式中各部分的梵文名称并不完全固定,例如第一支“宗”亦多作pratijñā,第三支“喻”支亦多作udāharaṇ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