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敬(1558年—1639年),仲舆楚望,又号书痴湖广京山县(今湖北京山市)人,明朝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

郝敬
大明户科给事中
籍贯湖广京山县
族裔汉族
字号字仲舆,号楚望,又号书痴
出生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
逝世崇祯十二年(1639年)
出身
  • 万历十七年(1589年)己丑科同进士出身
著作
  • 《周易正解》二十卷
  • 《九经注解》
  • 《史记琐琐》

生平

早年有神童之誉,个性浮躁,曾杀人系狱,后获释出狱,开始折节读书。万历十七年(1589年)进士,历任缙云永嘉二县知县,皆有能声。征授礼科给事中,乞假归养。数年后补户科,多有所论奏。因事牵连,谪江阴县知县。辞官归里,闭门著述。崇祯十二年(1639年)卒。[1]。与李键友好[2]

著作

著有《周易正解》二十卷、《九经注解》、《史记琐琐》等[3]

参考书目

  1. ^ 《明史·卷288》:邑人郝敬,字仲舆。父承健,举于乡,官肃宁知县。敬幼称神童,性跅弛,尝杀人系狱。维桢,其父执也,援出之,馆于家。始折节读书,举万历十七年进士。历知缙云、永嘉二县,并有能声。征授礼科给事中,乞假归养。久之,补户科,数有所论奏。
    山东税监陈增贪横,为益都知县吴宗尧所奏,帝不罪。敬上言:“开采不罢,则陛下明旨不过为愚弄臣民之虚文。乞先停止,然后以宗尧所奏下抚按勘核,正增不法之罪。”不听。顷之,山东巡抚尹应元亦极论增罪,帝怒,切责应元,斥宗尧为民。敬再上言:“陛下处陈增一事,甚失众心。”帝怒,夺俸一年。帝遣中官高采榷税京口,暨禄榷税仪真,敬复力谏。宗尧之劾增也,增怒甚,诬讦其赃私,词连青州一府官僚,旁引商民吴时奉等,请皆籍没,帝辄可之。敬复力诋增,乞速寝其奏,亦不纳。坐事,谪知江阴县。贪污不检,物论皆不予,遂投劾归,杜门著书。崇祯十二年卒。
  2. ^ 余廷灿《郝京山先生传》,《存吾文稿》卷三
  3. ^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四十六·史部二○正史类二):《史记琐琐》·二卷(山东巡抚采进本) 明郝敬撰。敬有《周易正解》,已著录。黄虞稷《千顷堂书目》载敬《山草堂集》,不详卷数,亦未见全本。此其集中外篇之第十八种也。取《史记疑义》略为考正训释,然多臆撰。如《殷本纪》西伯伐饥国,盖“黎”、“饥”古字假借,乃云《书》作“伐黎”,黎,饥色也。《书》曰:“黎民阻饥,为其民失养而吊伐之。”然则黎民于变时雍又当何解?又《周本纪》轻吕之剑谓即赤刀、龙谓即龙溺。《项羽本纪》楚歌为激楚之音。皆漫无根据,不足信也。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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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史卷二百八十八》,出自《明史
官衔
前任:
蒋行义
明朝永嘉县知县
万历十七年-二十三年
继任:
林应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