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廷才(1936年9月28日—2015年4月9日),中华民国政治人物,曾代表中国国民党当选为屏东县议会第九届议员、第十至十二届议长,及第二、三、四届立法委员[2]。因长年雄霸屏东议坛,人称“郭府千岁[3]”、“东港王爷[4]”。高雄市前观光局长潘恒旭为其外甥。

郭廷才
 中华民国第2ㄧ4届立法委员
任期
1993年2月1日—2002年1月31日
选区屏东县立法委员选举区
屏东县议会第10-12届议长
任期
1982年3月1日—1993年1月31日
副职程清水
郑朝明
郑太吉
前任陈进兴
继任郑太吉
屏东县议会第9-12届议员
任期
1977年12月30日—1993年1月31日
选区第四选举区
东港镇万丹乡新园乡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1936-09-28)1936年9月28日
日治台湾高雄州东港郡东港街(今屏东县东港镇
逝世2015年4月9日(2015岁—04—09)(78岁)
台湾
国籍 中华民国
政党中国国民党 中国国民党(—1998年)[1]
学历
经历

简介

郭廷才长年担任东港信用合作社主席,任内侵占大量金钱,也私下放贷给股市名人或建商,疯狂亏空高达新台币23亿元,最后台湾银行吸收10亿元,中央存款保险公司吸收13亿元。

担任屏东县议长期间,曾扶植大流氓郑太吉为副议长,郭廷才转战国会之后,又力扶郑太吉登上议长宝座。“刑警百里侯”伍泽元、“屏东皇帝”郑太吉、“郭府千岁”郭廷才,三人是当地稳固的政治同盟,人称“屏东黑金铁三角[3]”。郑太吉杀人案爆发之后,1998年郭被李登辉破门出党。与此同时,国民党籍屏东市长黄清汉也爆发弊案,国民党在屏东创下了党籍县长、议长、县治市长都涉重大刑案的空前纪录。

2001年底立法委员选举以无党籍身份竞选连任,但未当选[5]

郭廷才被控涉及屏东市都市计划编号廿公园预定地土地弊案、东港信用合作社新台币23亿元掏空案,判刑确定,应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4年8个月。他在2005年潜逃中国大陆,2008年被通缉。

2010年被中国公安于广东依“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逮捕,随后交由台湾刑事局调查局人员押送回台。后因癌症保外就医,2015年4月9日病逝。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