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启天
陈启天(1893年10月18日—1984年8月10日),幼名翊林,谱名声翊,小学及中学在校时名国权、辛亥革命时名春森,大学在校时名启天,字修平,笔名明志、致远。湖北省汉阳府黄陂县人。中华民国教育社会学家、政治活动家,中国青年党领袖之一[1]。国家主义思想家,现代新法家主义的开创者。
陈启天 | |
---|---|
中华民国政治人士 | |
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出生 | 大清湖北省汉阳府黄陂县 | 1893年10月18日
逝世 | 1984年8月10日 中华民国台北市 | (90岁)
籍贯 | 湖北省汉阳府黄陂县 |
国籍 | 中华民国 |
政党 | 中国青年党 |
学历
| |
经历
| |
著作
|
生平
参加少年中国学会
陈启天是一个经营制油业的地主之子。早年学习旧学。1905年(光绪三十四年)开始接受新式教育,入武昌的湖北高等农务学堂附属高等小学。翌年,转入新设的黄陂县道明小学。1910年(宣统二年)春,升入湖北高等农务学堂附属中学。翌年,辛亥革命爆发,陈启天参加革命派,成为北伐军第2军宪兵队成员[1]。
1912年(民国元年)秋,陈启天入私立武昌中华大学政治经济特科,随刘文卿学习阳明学,1915年夏毕业。1917年,任武昌中华大学中学部教师。1919年,投考南京高等师范学校,因专业不合未入学;同年秋,与恽代英、余家菊共同加入少年中国学会。1923年至1924年,任该会执行部主任。少年中国学会在五四运动后发生左右两派的对立,陈启天属于标榜国家主义、反对马克思主义的右派,与邓中夏等左派展开激烈论争[1]。
加入中国青年党
1920年(民国九年),陈启天考入南京高等师范学校(后更名国立东南大学、国立中央大学),就读于教育系。1924年6月国立东南大学教育系毕业赴上海。此后,任中华书局新书部编辑,月刊《中华教育界》的主编。1924年9月,留学法国的中国青年党领导人曾琦、李璜归国,陈启天协助他们在上海创办中国青年党的机关报《醒狮》。1925年7月,陈启天正式加入中国青年党。同年10月,在陈启天的建议下,中国青年党的外围团体中国国家主义青年团成立,陈启天还发起设立国家教育教会。1926年7月,中国青年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陈启天当选执行委员兼训练部主任。陈启天在《醒狮》上鼓吹国家主义,反三民主义,反共主义,支持北京政府的吴佩孚、孙传芳,对抗中国国民党及中国共产党[1]。
1926年(民国十五年)7月,中国国民党开始北伐,陈启天开展支持北京政府方面的言论活动,最后北京政府败北。1928年8月,参加在上海召开的中国青年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继续当选中央常务委员兼训练部主任。翌年初,赴四川省,在张澜主宰的国立成都大学开设社会学、中国近代教育史讲座。同年5月回到上海,代替李璜担任中国青年党的党务学校“知行学院”的院长。1930年8月,在中国青年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成立中央检审委员会,陈启天当选委员长。此时中国工农红军的活动活跃,陈启天在上海创刊了从事反共宣传的雑志《铲共半月刊》[1]。
1931年(民国二十年)九一八事变爆发后,陈启天改变了反对中国国民党的姿势,在上海创刊杂志《民声周报》,主张“政党休战”。翌年初,国民政府召开国难会议,陈启天获得邀请,但中国青年党对蒋介石不信任,结果陈启天没有出席国难会议。受此影响,同年夏举行的中国青年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陈启天、曾琦、李璜丧失了在中国青年党中央的地位。其后,陈启天从事中国青年党的宣称工作。1935年,在中国青年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陈启天重新当选中央常务委员兼训练部主任[1]。
抗日战争、国共内战时期的活动
抗日战争爆发后的1938年(民国二十七年)4月,国民政府承认中国青年党的合法地位。6月,陈启天出任国民政府教育部战时教育问题研究委员会委员。7月,当选第一届国民参政会参政员,以后一直连任至第4届。战时,陈启天主要留在四川省,1944年任武昌中华大学文学系教授并开设韩非子研究的讲座[1]。
战后的1945年(民国三十四年)11月,在重庆召开中国青年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陈启天当选中央常务委员兼秘书长。翌年1月,政治协商会议召开,陈启天作为中国青年党代表出席,提出政治制度改革、停止内战、军队国家化等提案。其后,中国青年党采取支持蒋介石的路线,脱离抗战时隶属的中国民主同盟。1946年11月,陈启天作为中国青年党代表之一,出席制宪国民大会[1]。
1947年(民国三十六年)4月,随着国民政府改组,中国青年党正式参加国民政府。5月19日,国民政府令:选任常乃悳为国民政府委员,郑振文、陈启天为行政院政务委员,陈启天兼经济部部长[2]:8356。8月,中国青年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陈启天继续当选中央常务委员。
1948年5月,经济部改组为工商部,陈启天继续任部长。同年12月,不再担任工商部长,赴上海居住。
第二次国共内战中,中华民国政府败北,陈启天因此随著政府辗转定居在台湾[1][3]。
台湾活动
1950年,陈启天任中国青年党秘书长兼代理主席,担任总统府国策顾问、台湾国立故宫博物院理事等职务。同年10月,不再担任中国青年党的职务,从政界引退,担任月刊《新中国评论》主编。1969年,随着左舜生重建中国青年党,陈启天、左舜生、余家菊、李璜、胡国伟5人就任党主席。1979年,在中国青年的第13次代表大会上,陈启天、李璜二人当选党主席,形成双头体制[1]。
著作
- 《新社会哲学论》
- 《民主宪政论》
- 《中国政治哲学概论》
- 《国家主义运动史》
- 《中国法家概论》,1936年,中华书局
- 《庄子浅说》
- 《韩非子校释》
- 《孙子兵法考证》
- 《张居正评传》
- 《商鞅评传》
- 《近代中国教育史》
- 《社会学与教育》
- 《寄园回忆录》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 程燎原,论“新法家”陈启天的“新法治观”,政法论坛2009年第3期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田跃鸣、甘尚昆,初探陈启天的“新法家主义”思想,法制与社会2009年第1期(中)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中国(国民政府)
| |||
---|---|---|---|
中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