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组绶(?—1637年),伯玉,号伊春,常州府武进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天启元年(1621年),陈组绶中式辛酉科应天乡试解元崇祯七年(1634年)甲戌科进士[2],获授兵部职方司主事;任内勤劳尽责,用空馀时间写下《职方图》,记载各地钱赋出入和关军要害。九年(1636年)他到山东主考乡试,事成后立刻赴部筹兵画饷,因此积劳成疾。死前哀叹:“吾此身不死疆场,而死床笫乎!”行囊中仍有筹谋的奏草。

轶事

陈组绶善于书法,人们都纷纷到来乞书。

著作

有著作《五经副墨》、《孝苑编史》、《舫斋诗文》流传。

家庭

儿子陈震生在崇祯十六年成进士[1]

引用

  1. ^ 1.0 1.1 道光《武进阳湖县合志·卷二十四·人物志三》:陈组绶,字伯玉,崇祯【天启】辛酉解元,(崇祯)甲戌成进士,授兵部职方主事。勤劳尽职,以其暇著《职方图》,凡京省都邑,九边四塞,山川险阻,钱赋出入,关军要害者悉载焉。丙子奉命典试山东,役竣,星驰赴部筹兵画饷倍于平时,积劳成疾。临终呼曰:“吾此身不死疆场,而死床第乎!”简箧犹见伐谋制胜奏草。生平善书,乞书者麕至,所著有《五经副墨》、《孝苑编史》、《舫斋诗文》诸书行世。子震生,癸未进士,善诗文,为人落落有奇气,所著有《思庐草》。
  2. ^ 《崇祯七年甲戌科进士三代履历》:陈组绶,曾祖大継;祖万言;父善道。伊春,诗四房,庚子年五月二十九日生,常州府武进县人,辛酉乡试一名,会一九名,二甲三名,礼部观政,六月授兵部车驾司主事,管理章奏,丙子山东主考,丁丑卒。

参考文献

  • 道光《武进阳湖县合志》·卷二十四·人物志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