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开中(1920年6月15日—1981年11月11日),本名陈丽华陈利华,中国共产党员,广东省梅县人,解放军第29军第85师第253团政治政委,1949年10月25日金门战役时以潜伏身分,化名陈开中进入国军队伍,赴台进入陆军官校第24期就读并,于国安局工作官至上校,1969年之后透过原同乡同受俘旧部陈瑞粦赴港设法与中国大陆取得联系,1981年受告密遭判死刑,1981年11月11日枪决。[1][2][3][4]

生平

陈开中,本名陈丽华,1920年生,广东省梅县人,1937年任教于南口堡星聚小学担任教师,并参加中国共产党的读书会,抗战爆发后加入共产党,1939年加入新四军改名陈利华,历任新四军政工队员、教导队文化教员、指导员、抗大五分校政治处组织股股长、解放军第29军第85师第253团政治处副主任、主任、副政委、政委等职[1][2]

陈利华于第二次国共内战期间,参与“如皋战役”、“海安保卫战”、“盐城保卫战”、“新安镇战役”、“徐蚌会战”、“上海战役”等战役。[2][1]

1949年10月25日古宁头战役解放军第253团受派遣抢滩,并占领古宁头,随著战况失利,次日馀众九百多人于林厝遭俘,陈利华改名陈开中并更改生年为1927年,假充国军逃员身份,以被共军派遣至古宁头战役参战得以获释,赴台进入陆军官校第24期就读,并进入国安局工作官至上校[4]
中华民国政府自1951年9月17始颁布“共匪及附匪分子自首办法”,曾多次颁布自新办法,陈开中始终没有放弃潜伏台湾的身份,1969年始透过同团受俘知其身分的同乡陈瑞粦设法与香港中共组织取得联系,以此遭到陈瑞粦勒索,1981年陈瑞粦向政府举发,陈开中因而被捕,1981年11月3日被以颠覆国家而著手实施罪名遭判处死刑,1981年11月11日枪决。[3][5]

身后

陈利华笔录表示混入国军三十馀年,始终对中共保持希望,并表示不管共党和平或武力解放台湾,都会表明身分,与大陆家人与共党取得联系,积极提供在台三十多年所之情形,然而陈利华并未与中共组织取得联系,仅派遣交通员准备接触即被以颠覆国家并著手施行为由判重刑枪决,陈利华在狱中才将自己的身份告诉家人[6]
陈利华之子陈启明于2006年6月6日向财团法人戒严时期不当叛乱暨匪谍审判案件补偿基金会请求补偿,至2009年4月8日仍以其涉犯内乱罪为由而予以驳回。

虽以潜伏者身份遭到处决,陈利华也并未获得中共追赠烈士称号。

参考资料

  1. ^ 1.0 1.1 1.2 台湾警备总司令部. "陈开中叛乱" (民国70年6月9日-民国71年3月27日). 国防部后备司令部, ID: A305440000C/0070/1571/125. 国家发展委员会档案管理局.
  2. ^ 2.0 2.1 2.2 "陈开中叛乱案" (民国70年11月3-11日). 国防部军法局, ID: B3750347701/0070/3132124/124. 国家发展委员会档案管理局.
  3. ^ 3.0 3.1 "检呈陈某叛乱案审判执行情形判处死刑" (1981年). 国防部军法局, ID: B3750347701/0070/3132124/124/1/001. 国家发展委员会档案管理.
  4. ^ 4.0 4.1 罗添斌. 情報人員與對岸通婚須報備. 自由时报. 2005-07-31 [2018-06-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6-19). 
  5. ^ 王宗伟. 王宗偉觀點:什麼樣的白色恐怖受害者值得追念. 风传媒. 2017-12-03 [2018-06-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26). 
  6. ^ 阮大正. 兩岸史話-兩岸染血的歷史碎片. 中国时报. 2015-10-19 [2018-06-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