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承宪
陆承宪(?—?),字子永,直隶松江府华亭县人,灶籍,明朝政治人物。
陆承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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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 | |
籍贯 | 直隶松江府华亭县 |
字号 | 字子永 |
出生 | 生年不详 |
逝世 | 卒年不详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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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隆庆元年(1567年)丁卯科应天府乡试第十二名,万历五年(1577年)丁丑科会试第一百八十七名,登三甲第四十九名进士[1][2]。
家族
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万历五年丁丑科登科录》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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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王一干 |
明朝萧山县知县 1577年-1580年 |
继任: 马朝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