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承宪(?—?),字子永,直隶松江府华亭县人,灶籍,明朝政治人物。

陆承宪
大明
籍贯直隶松江府华亭县
字号字子永
出生生年不详
逝世卒年不详
出身
  • 万历五年丁丑科进士

生平

隆庆元年(1567年)丁卯科应天府乡试第十二名,万历五年(1577年)丁丑科会试第一百八十七名,登三甲第四十九名进士[1][2]

家族

曾祖陆炳;祖父陆珪;父陆岳,曾任监生。母袁氏;生母潘氏[3]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万历五年丁丑科登科录》 
官衔
前任:
王一干
明朝萧山县知县
1577年-1580年
继任:
马朝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