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军事区
國家間協議禁止軍事活動的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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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军事区(英语:Demilitarized zone,缩写:DMZ),亦可译为非武装区、非军事化区[1][2]等。原为军事术语,一般是指在接近停战线(armistice demarcation line)间,对有领土纠纷所设立的缓冲区。在现代,也引申为网路安全用语中(参见DMZ)。[3]
设置非军事区的目的,多以降低或避免冲突再爆发为主。在非军事区内的交战双方,所属的各军事力量或装备,除非另有约定,都应撤出非军事区。
非军事区的分类
现存的非军事区
- 朝韩非军事区(朝鲜语:조선반도 비무장지대/朝鮮半島 非武裝地帶):又称三八线、根据《朝韩停战协定》而设立。
- 南极洲:根据《南极条约》,所有驻扎在该地的各国均不得在此进行任何军事行动,并且冻结领土所有权。
- 柏威夏寺:与其周围4.6公里土地,被国际法院裁定为临时非军事区。
- 西奈半岛:根据《埃及-以色列和平条约》,双方同意该地非军事化,以色列并同意限制其部队在邻近该地边境的数量。
- 斯瓦尔巴群岛:根据《斯瓦尔巴条约》,该地主权划归挪威所有,但永久非军事化,其居民的安全由挪威政府负责。
- 赛普勒斯联合国缓冲区:根据联合国186号决议设立的非军事区,用以分隔赛普勒斯与北赛普勒斯土耳其共和国。
- 戈兰高地:一部分的土地由联合国维和部队控制。
已消失的非军事区
- 满洲国与国民政府:根据《塘沽协定》,曾在华北成立。于中国抗日战争爆发后取消。
- 意大利和法国:根据意大利和法国于1940年6月24日签订的法意停战协定,建立了一段包含由萨伏伊东部、格勒诺布尔延伸至尼斯的非军事区,旨在法国无法使用那里的阿尔卑斯防线,意大利实际军事控制区只有法意边境地区。该非军事区长达50公里,并一直由意大利控制。直到1942年11月意大利军事占领隆河东面的法国南部而取消。
- 南北越非军事区:通称一七线。南北越于越战前的分界线,因南越战败被吞并而消失。
- 斯科普斯山:曾是飞地,受联合国保护,现与以色列连接。
- 沙乌地阿拉伯—伊拉克中立区:1975年,两国均分该地。
- 沙乌地阿拉伯—科威特中立区:1970年,两国均分该地。
- 瑞典-挪威联合解体:1905年后,两国协议在彼此边境1公里处设立非军事区,1993年废除。
相关条目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 国军简明美华军语辞典,中华民国国防部,2009年版。(繁体中文)
- 台海两岸军事互信机制之建构两岸划设非军事区之探讨,第三章“非军事区”设立之历史经验与案例,白永成,2004。(繁体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