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贸易
香港贸易早于香港开埠时便出现,其中转口贸易在香港有悠久的历史,并在香港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本条目为香港经济系列之一 |
|
其他香港系列
|
贸易史
香港开埠之前,华南地区的国际贸易集中于广州。香港一带只是担当区内贸易的角色,著名例子是于明朝时期的香木出口。当大屿山仍盛产沉香时,香木会运到沙螺湾包装、加工,再运到香港仔石排湾,然后转运到广州[1]。
1841年,英国占领香港岛,香港成为英国殖民地。首任香港总督砵甸乍于1842年10月27日曾在香港发出告示,指“香港乃不抽税之埠,准各国贸易”,确立香港自由港的地位,亦开始香港近代的贸易史。当时香港作为中国与欧洲各国的转口贸易的渠道之一。
1930年代末是香港贸易的一个高峰。1937年日军侵华,香港成为中华民国对外的最重要门户,大量军用及非军用物资从香港运送至中国大陆,直至1941年香港沦陷为止。
1950年代初韩战爆发,已控制中国大陆的中共政府参与战争,使联合国实施禁运,香港转口贸易受到严重打击[2]。1952年,总贸易额下降了三分之一[3]:25-26。因此香港经济的重心转移到工业,香港贸易亦从以转口为主变成以出口为主。来自中国内地和东南亚的人移居香港,带来充裕劳动力、资金和技术,提供发展工业的有利条件,香港工业随之兴旺,出口贸易剧增。1959年,香港产品出口便占出口总值七成[3]:25-26。
1966年,香港贸易发展局成立,专责协助香港制造商、贸易商及服务出口商拓展香港的国际贸易。
香港在世界经济贸易的排名上从1966年的第23位,跃升至1990年代中期的第8位[3]:25-26,转口贸易居世界第1位[3]:33-34。从1948年至1993年间,对外贸易额增长570倍,同期世界贸易只增长61倍,1994年对外贸易总额逾2万4千亿港元。
经陆路运输的中港贸易货物由1974年的123.4万吨增至1981年的230.5万吨;经海路运输的中港贸易货物亦由1974年的244.2万吨增至1981年的731.5万吨。研究显示,中港贸易急剧上升主要是受到深圳经济特区的发展影响。[4]
自1980年代起至1990年代中后期,贸易总额每年都以20%的速度递增。1988年,香港贸易总额超越韩国、台湾和新加坡,居亚洲四小龙首位,在亚洲仅次于日本[3]:33-34。
1985年起,中国内地成为香港第一大贸易伙伴,占香港进口货物来源地第一位、转口贸易第一位和香港产品出口市场第二位[3]:35。1994年,经香港转口的货物当中,约89%是来自和转往中国内地的。香港也是内地与世界市场的重要桥梁,内地对海外的出口货物有一半以上是经香港转口的[3]:35。
货物贸易
2006年,香港的货物贸易总额为50,608亿港元,比2005年上升10.5%。当中进口占25,998亿港元;出口占1,345亿港元;转口则占23,365亿港元。
入口
根据2006年统计数据,现时香港进口的主要项目包括:
- 电动机械、器具、用具及其电动部件(24.2%)
- 电讯及声音收录及重播器具及设备(12.9%)
- 办公室机器及自动资料处理机器(11.0%)
- 服装及衣服配件(5.6%)
- 纺织纱、织物、制成品及有关产品(4.2%)
- 摄影器具、设备及用品、光学货品及钟表(2.4%)
而主要供应地则包括:
本地出口
根据2006年统计数据,现时香港出口的主要项目包括:
- 服装及衣服配件(38.8%)
- 办公室机器及自动资料处理机器(14.5%)
- 电动机械、器具、用具及其电动部件(10.0%)
- 初级形状塑胶(3.8%)
- 纺织纱、织物、制成品及有关产品(3.1%)
- 含金属的矿砂及金属碎料(2.3%)
而主要市场则包括:
转口
根据2006年统计数据,现时香港转口的主要项目包括:
- 电动机械、器具、用具及其电动部件(23.3%)
- 电讯及声音收录及重播器具及设备(15.4%)
- 办公室机器及自动资料处理机器(12.7%)
- 服装及衣服配件(7.2%)
- 纺织纱、织物、制成品及有关产品(4.5%)
- 摄影器具、设备及用品、光学货品及钟表(3.5%)
而主要市场则包括:
服务贸易
香港经济在1990年代经历了重大的结构转型后,香港服务业对香港经济变得十分重要。2005年,服务业占香港本地生产总值的90.7%。香港的主要服务行业包括批发、零售、进口与出口贸易、饮食及酒店业(占2005年本地生产总值的28.7%),其次是金融、保险、地产及商用服务业(21.9%),社区、社会及个人服务业(19.3%),以及运输、仓库及通讯业(10.0%)。
2006年,香港的服务贸易总额为8,491亿港元,较2005年增加11.7%。香港向来是服务输出净额盈馀地。2006年香港共输出价值5,650亿港元的服务,对本地生产总值的比率为38.3%。而在2006年服务业就业人数占香港总就业人数的86.3%。
政府政策
香港奉行自由企业和自由贸易的经济政策,不设进口关税,只向本地制造或进口的烟、酒、甲醇和若干碳氢油类征税。此外,首次登记的汽车亦须课税。除却一些在最广泛含义下的经济计划外,香港政府并没有规范性的经济计划。虽然政府直接参与基础建设,并与公用事业机构合作提供基础设施,但其主要任务是建立一个适当而稳定的体制,使工商业活动可在最少干预的情况下有效地进行。政府的政策是既不偏袒也不补贴厂商。
香港的商业政策建基于世贸组织奉行的以规条为本的多边贸易制度。由于香港经济以对外贸易及开放为主,因此,在该组织内或透过其达成的国际贸易政策,对香港极为重要,因为这可能影响本港的对外贸易,再进而使工商业及就业情况受到影响。香港自1995年起成为世界贸易组织创始成员。
自由贸易协定
- 中国内地(CEPA)(2003年6月)
- 新西兰(2010年3月)
- 智利(2012年9月)
- 冰岛、列支敦士登、瑞士(2012年10月)
- 挪威(2012年11月)
- 澳门(2017年10月)
- 格鲁吉亚(2018年6月)
- 澳大利亚(2019年3月)
- 东盟(2019年6月)
- 马尔代夫(已完成谈判)
相关机构
工业贸易署
工业贸易署负责处理香港特区对外贸易关系、执行贸易政策和协议,包括签发产地来源证、进出口货品签证服务例如纺织品、战略物品和储备商品、香港服务提供者证明书认证,以及为工业界和中小企业提供一般支援服务。
香港贸易发展局
香港贸易发展局是依据法律成立的法定机构,专责推动本地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贸易发展局在34个国家和地区设有50个办事处,向国际商界宣传香港作为亚太区最佳贸易伙伴的形象。
参考资料
内文脚注
- ^ 陈, 嘉文. 街知巷聞﹕新機場 / 沉香賊 偷走了沙螺灣. 明报. 2015年2月15日 [2017年8月2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年9月7日).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 高添强 黎健强. 任秀雯 , 编. 《彩色香港1940s-1960s》. 香港: 三联书店(香港)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 页44. ISBN 978-962-04-3378-8.
- ^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施汉荣. 《香港放大鏡——細看昨天、今天、明天》. 香港教育图书公司. 1996年. ISBN 962-290-972-8.
- ^ 快閃香港:1983年港督尤德施政報告與跨境基建. 香港电台. 2020-10-13 [2021-11-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1-28) (粤语).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