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德沣 (1580年—1618年),字以容,别号澹真浙江嘉兴府平湖县人。明朝东林党政治人物。父马维铭,万历八年进士,官兵部职方司主事。

马德澧
大明刑部郎中
籍贯浙江嘉兴府平湖县
出生五月二十一日
逝世万历四十六年戊午
配偶娶杨氏
出身
  • 万历二十二年甲午科举人
  • 万历三十五年丁未科进士

生平

万历二十二年甲午科浙江乡试第五十二名举人,三十五年(1607年)丁未科三甲二十三名进士,大理寺观政[1],授宁国府学教授,迁国子监博士,官至刑部主事、员外、郎中。万历四十三年参与审理梃击案主犯张差,事连郑贵妃之弟郑国泰,刑部郎中胡士相主笔,踌躇不敢下。郎中马德沣趣之,员外郎劳永嘉复以为难。刑部员外郎陆梦龙坚持,狱乃具。给事中何士晋遂疏诋郑国泰,万历帝于是毙内侍庞保、刘成于内,而弃差市。万历四十五年丁巳京察,马德沣被免职。寻以拟御史刘光复罪,忤旨降级调外,扁舟就道,卒于真州。天启元年,追赠太常寺少卿[2][3]

家族

曾祖马瑀,赠中宪大夫按察司副使。祖父马千里,封文林郎知县。父马维铭,兵部主事。本生父马维铉,训导。母黄氏,封孺人。本生母潘氏。継母钱氏。慈侍下。兄德澄。弟德澍。

引用

  1. ^ 《万历三十五年丁未科进士三代履历》:马德沣,澹真,书一房,庚辰五月二十一日生。具庆下。平湖人,甲午乡式五十二名,会式一百七十二名,三甲二十三名。大理寺政,改宁国府授,己酉升助教,辛亥升刑部主事,升员外,升郎中,乙卯张差,钦降候旨,戊午卒。辛酉赠太常寺少卿。
  2. ^ 天启元年,赠原任刑部广东司郎中马德沣为太常寺少卿,为国本奉法蒙辜也。
  3. ^ 《宁国府志》:马德沣字以容,平湖人。万历丁未进士,授宁郡教授。梓其父《检身教家二箴》,躬行传说,为诸生先。岁时勤课于贫窭者,捐俸给之。迁国子博士,历官刑部郎中。卒赠太常少卿。

参考文献

  • 《平湖县志》
  • 《宁国府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