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中锡
明朝作者
马中锡(1446年—1512年),字天禄,号东田,明朝直隶故城县(今属河北省)人。明朝文学家、政治人物。成化甲午顺天解元,联捷乙未进士。正德时官大同巡抚,晋左都御史,因镇压刘六、刘七起事不力,下狱身死。
马中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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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左都御史 | |
籍贯 | 直隶河间府景州故城县 |
字号 | 字天禄,号东田 |
出生 | 正统十一年(1446年) |
逝世 | 正德七年(1512年) |
亲属 | (父)马伟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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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成化十年(1474年)甲午科顺天乡试第一名举人,成化十一年(1475年)乙未科进士,任刑科给事中。宪宗宠妃万贵妃弟万通为人骄横,马中锡两度上疏斥责,两受廷杖。历陕西督学副使。
弘治五年(1492年),召为大理寺右少卿。擢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宣府。
武宗即位,起抚辽东。正德元年(1506年),升兵部右侍郎,转左侍郎。因得罪刘瑾,改南京工部侍郎,次年勒令致仕。同年冬,逮系诏狱,械送辽东,逾年事竣,斥为民。刘瑾伏诛后,起为大同巡抚。[1]。刘六、刘七起事爆发,初以小胜加左都御史,后以诱降手段试图瓦解叛军失败,为朝廷论罪,下狱死。正德十一年(1516年),经巡按御史卢雍为其鸣冤,追复官职,赐祭,给予荫官[2]。
著作
参考文献
- ^ 《明史》(卷187):马中锡,字天禄,故城人。父伟,为唐府长史,以直谏忤王,械送京师,而尽缧其家人。中锡以幼免,乃奔诉巡按御史。御史言于王,释其家。复奉母走京师诉冤,父竟得白,终处州知府。中锡举成化十年乡试第一,明年成进士,授刑科给事中。万贵妃弟通骄横,再疏斥之,再被杖。公主侵畿内田,勘还之民。又尝劾汪直违恣罪。历陕西督学副使。弘治五年,召为大理右少卿。南京守备太监蒋琮与兵部郎中娄性、指挥石文通相讦,连数百人,遣官按,不服。中锡偕司礼太监赵忠等往,一讯得实。性除名,琮下狱抵罪。擢右副都御史,巡抚宣府。劾罢贪耄总兵官马仪,革镇守以下私役军士,使隶尺籍。寇尝犯边,督军败之。引疾归,中外交荐。武宗即位,起抚辽东。还屯田于军,而劾镇守太监朱秀置官店、擅马市诸罪。正德元年入历兵部左右侍郎。刘瑾初得志,其党朱瀛冒边功至数百人。尚书阎仲宇许之,中锡持不可。瑾大恚,中旨改南京工部。明年勒致仕。其冬,逮系诏狱,械送辽东,责偿所收腐粟。逾年事竣,斥为民。瑾诛,起抚大同。中锡居官廉,所至革弊任怨,以故有名。
- ^ 《明史》(卷187):中锡等受命出师,败贼于彰德,既又败之河间,进左都御史。然贼方炽,诸将率畏懦,莫敢当其锋,或反与之结。参将桑玉尝遇贼文安村中。宠、宸窘蹙,跳民家楼上,欲自刭。而玉素受贼赂,故缓之。有顷,彦名持大刀至,杀伤数十人,大呼抵楼下。宠、宸知救至,出,射杀数人。玉大败。参将宋振御贼枣强,不发一矢,城遂陷,死者七千人。当是时,宠、宸等自畿辅犯山东、河南,南下湖广,抵江西。复自南而北,直窥霸州。杨虎等由河北入山西,复东抵文安,与宠等合,破邑百数,纵横数千里,所过若无人。中锡虽有时望,不习兵。伟亦纨袴子,见贼强,诸将怯,度不能破贼,乃议招抚。谓盗本良民,由酷吏宁杲与中官贪黩所激,若推诚待之,可毋战降也。遂下令:贼所在勿捕,过勿邀击,饥渴则食饮之,降者待以不死。贼闻,欲就抚,相戒毋焚掠。犹豫未定。而朝廷以京军弱,议发边兵。中锡欲战,则兵未集,欲抚,则贼时向背,终不得要领。既建议主抚,不能变。会宠等闻边兵且至,退屯德州桑园。中锡肩舆入其营,与酒食,开诚慰谕之。众拜且泣,送马为寿。宠慷慨请降,宸乃仰天咨嗟曰:“骑虎不得下。今奄臣柄国,人所知也。马都堂能自主乎?”遂罢会。而是时方诏悬赏格购贼。宠等侦知之,益疑惧,径去,焚掠如故。独至故城,戒毋犯马都堂家。由是,中锡谤大起,谓其以家故纵贼。言官交劾之,下诏切责。中锡犹坚持其说以请。兵部尚书何鉴谓“贼诚解甲则贳死,即不然,毋为所诳”。既而宠等终不降,乃遣侍郎陆完督师,而召中锡、伟还。初,中锡受命讨贼,大学士杨廷和谓杨一清曰:“彼文士耳,不足任也。”竟无功,与伟同下狱论死。中锡死狱中,伟革爵。十一年,巡按御史卢雍追讼中锡冤,谓:“贼实听抚,佥事许承芳忌之,潜请益兵,疑贼心。及贼再受约,方至军门,而槛车已就道矣。”朝廷乃复中锡官,赐祭,予荫。
相关条目
外部链接
- 马中锡 中国故城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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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张禴 |
明朝大同巡抚 1510年-1511年 |
继任: 石玠 |